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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9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206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针对关注函中提及的事项,进行认真分析,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问题1. 请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每股收益增长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详细说明利润分配预案的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与公司业绩成长是否匹配。

  【回复】:

  (1)公司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智能衡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微机组合秤、失重秤、检测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等。公司是国内较早进行智能衡器研发生产的企业,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环节服务。公司的产品广泛用于食品、医药、塑料化工等行业的称重计量、连续配料等工序的智能计量,能完全替代和改变传统的计量方式。

  (2)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主要采取“订单装配式”的生产模式。计划部根据订单及销售预测,参考库存数量、在制品数量等制定生产计划。生产部、销售部、计划部等部门进行产销沟通,就前期订单预估与实际达成情况、本期订单预估情况等进行分析,计划部综合产销交流的相关情况制定并下达生产任务,生产部接收后组织生产。

  (3) 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每股收益增长情况如下:

  

  (4)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的总体未来发展战略是“将公司建设成为国内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生产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智能衡器供应商”。

  (5) 利润分配预案的确定依据及其合理性,与公司业绩成长匹配

  ①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而提出,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同时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对股本和资金的要求比较高,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股本较低,不利于公司市场形象和竞争力,公司存在扩大股本规模的实际需要;截止本公告日,与公司同行业(电器仪表)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②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未来发展前景广阔,成长性持续向好, 2020 年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定,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09.57万元,与同期相比增长64.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828.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4.81%;公司未分配利润与资本公积较为充足,公司股本规模相对较小,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 更好地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以回报全体股东。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当前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持续且稳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发展的同时,也更好的兼顾了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同时,通过转增股本,有利于增强公司股本的流动性,优化公司股本结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有利于提升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信心和希望。

  问题2. 请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人、公司筹划及决策过程,以及公司在信息保密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买卖股票的自查情况。

  【回复】: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人为公司董事长郑锦康先生;

  (2)公司筹划及决策过程:

  2021年3月2日,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情况、股本结构、经营需求和分红承诺的有关规定,初步讨论了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的相关事项,形成了初步的分配预案;

  2021年3月17日,把预案主要内容向会计师、公司律师及持续督导券商咨询相关政策法规要求;

  2021年4月15日,由公司证券部将含有《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的董事会通知、监事会通知发送给全体董事、监事等相关人员。

  2021年4月26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决定提交给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4月26日晚间,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号)

  (3)公司在信息保密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在此次分配预案筹划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该制度。公司在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筹划过程中,严格遵守该制度,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之前将该信息的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要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该预案,同时妥善保管载有内幕信息的文件,于2021年4月26日向深交所报备了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利润分配预案的《重要事项交易进程备忘录》

  (4)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买卖股票的自查情况

  经公司问询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一个月内无买卖股票的情况;

  问题3. 请说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三个月内是否有减持计划。

  【回复】:

  公司通过问询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在最近三个月内未有减持计划。

  问题4. 请说明公司近一个月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的情形。

  【回复】:

  公司近一个月未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的情况,不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的情形。

  问题5. 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回复】:

  公司无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0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领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的通知》(佛科函【2021】29号),经公司申请,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审核,公司符合上述政府补助要求,获得政府补助资金148,800元;同时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研发奖补资金的通知》(长财教指(2020)73号),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向日葵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符合上述政府补助要求,获得专项资金补助47,600元,上述政府奖补资金已于近日收到,合计196,400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以上政府补助资金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 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政府补助资金计入其他收益196,400元,最终的会计处理仍须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 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税前利润产生的影响为 196,400元。

  4. 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公司收到政府补助资金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最终以注册会计师年度 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上述政府补助资金不具有持续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相关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0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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