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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21-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该议案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闲置资金情况

  年末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货款回收,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存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1.01亿元。

  二、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保本型或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

  2、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或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或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较好的短期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情形,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4、投资期限

  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资金状况和投资计划,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5、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的为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本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6、前次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已到期理财产品及其收益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或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各控股子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保本型或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制定《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或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21-12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42名、注册会计师330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30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8,438.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198.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6,233.72万元。2020年度为4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5,56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航晖,注册会计师,1995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金牌橱柜、七匹狼、凤竹纺织、星网锐捷、浔兴股份等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海,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浔兴股份、星网锐捷等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佳佳,注册会计师,2011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星网锐捷、金牌橱柜、岭南股份等超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航晖、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佳佳,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陈航晖、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佳佳,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85万元(含税),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含税),系按照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三)本所认定应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 4月28日召开2021年第十九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为华兴所在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基本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并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并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四)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21-13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的会计准则进行变更。

  2、 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3、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变更内容包括如下:

  1、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新租赁准则允许企业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结合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剩余租赁付款额现值确认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进行必要调整确认。采用该方法,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

  三、董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21-08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鉴于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捷网络”)分拆上市。2017至2019年,锐捷网络将离职员工持有的权益授予其他员工,系内部员工财产份额转让,锐捷网络历年未认定为股份支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定义,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故锐捷网络对2017至2019年离职员工持有的权益转授予给其他员工追溯认定为股份支付,并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股份支付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对2017至2019年股份支付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以前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以及2020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对公司2017至2019年度所有者权益总额无影响,对2017至2019年度现金流量表无影响。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二)对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三)对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四)对2020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四、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的影响

  以下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的影响仅列示有更正的部分。

  (一)2017年更正财务报表附注披露

  1、 附注五  16.开发支出

  

  

  2、 附注五  33.资本公积

  

  

  3、 附注五  36.未分配利润

  

  4、 附注五  39.销售费用

  

  5、 附注五  40.管理费用

  

  其中: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6、 附注五  48.所得税费用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7、 附注五  50.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8、 附注十五、补充资料

  1.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号]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如下:

  

  2.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1)2017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二)2018年更正财务报表附注披露

  1、 附注五  (十三)开发支出

  

  

  2、 附注五  (二十七)资本公积

  

  

  3、 附注五  (三十)未分配利润

  

  4、附注五  (三十三)销售费用

  

  5、附注五  (三十四)管理费用

  

  6、 附注五  (三十五)研发费用

  

  7、附注五  (四十三)所得税费用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8、附注五  (四十五)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9、附注十五、补充资料

  (一)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二)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1)2018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三)2019年更正财务报表附注披露

  1、 附注五  (十七)开发支出

  

  

  2、 附注五  (三十三)资本公积

  

  

  3、 附注五  (三十六)未分配利润

  4、 附注五  (三十九)销售费用

  

  5、 附注五  (四十)管理费用

  

  6、 附注五  (四十一)研发费用

  

  7、 附注五  (五十一)所得税费用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8、 附注五  (五十三)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9、 附注十六、补充资料

  (一)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二)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1.2019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四)2020年半年度更正财务报表附注披露

  1、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附注七  33、资本公积

  

  

  2、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附注七  36、未分配利润

  

  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四)会计师事务所说明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8日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出具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说明的审核报告》(华兴专字[2021]21001590235号),经审核鉴证,会计师认为:星网锐捷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星网锐捷前期会计差错及追溯调整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21-09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

  金额超出预计进行确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已披露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3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696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预计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500万元,因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为16,19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6、临2020-55)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情况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发展需要,相关交易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合理公允。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充分的测算,但是由于市场、客户需求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等因素影响,使得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如下:

  单元:万元

  

  注1:由于关联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旗下控股子公司数量众多,公司与其关联方发生预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因此公司将以上关联人的同一实际控制人信息集团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超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部分的金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基本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信息集团持有本公司26.50%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方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以往关联交易付款正常,未出现过坏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事项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独立董事亦对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宿利南、黄爱武回避表决,亦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项议案由其他9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进行确认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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