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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54                           证券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宋西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裕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裕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1.80亿元,主要是期末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增加。

  2.应收账款较期初上升322.19%,主要是本期产品销量及营业收入增加,尚未进入结算期的应收账款增加。

  3.预付款项较期初上升84.39%,主要是预付保险费以及原料款增加。

  4.其他应收款较期初下降58.04%,主要是本期收到财政贴息,期末应收补贴款减少。

  5.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下降51.57%,主要是可抵扣亏损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6.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上升163.59%,主要是预付工程款项增加。

  7.应付票据较期初上升178.55%,主要是开具银行承兑支付货款的金额增加。

  8.合同负债较期初上升955.20%,主要是收到商品预付款以及搬迁补偿款增加。

  9.应交税费较期初上升80.42%,主要是本期利润增加,应交所得税增加。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上升57.40%,主要是将于12个月内偿付的长期银行贷款增加。

  11.营业收入同比上升95.24%,主要是受下游行业景气上升影响,氨纶及芳纶销量增加,同时氨纶销售价格上升。

  12.营业成本同比上升69.88%,主要是产品销量增加,氨纶原料价格上涨,产品销售成本增加。

  13.管理费用同比上升85.44%,主要是应付职工薪酬、安全生产费增加。

  14.研发费用同比上升125.13%,主要是研发活动增多,研发投入增加。

  15.财务费用同比下降73.75%,主要是本期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增加。

  16.信用减值损失同比上升218.21%,主要是期末应收账款增加,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17.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100%,主要是产品销售价格提升,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减少。

  18.营业利润同比增加306.79%,利润总额同比增加308.26%,净利润279.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38.47%,主要是氨纶及芳纶销量增加,同时氨纶销售价格上升。

  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3034.55%,主要是本期销售收入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以及收到的搬迁补偿款增加,同时公司用票据支付的采购增加。

  2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55.32%,主要是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支付的现金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向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03号)核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340,659股,每股发行价格14.56元,共计募集资金499,999,995.04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5,994,744.2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94,005,250.80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0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圆全验字[2020] 000013号)。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6,128,329.21元,其中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46,128,329.21元,并注销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1年一季度末,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产生利息收入686,932.14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48,686,932.14元。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宋西全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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