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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30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议案》。公司在浙江省临海市新增一处经营场所,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决定以此经营场所为注册地址开设分支机构。

  具体情况如下:

  分支机构名称: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江南分公司

  拟注册地址:临海市江南街道汇丰南路1399号

  机构负责人:谢建强

  机构类型: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主要营业范围:一般项目:家具制造;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杂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户外用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注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营业范围等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信息为准。具体设立及工商登记程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2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谢建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服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碗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业务。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7日和2020年4月13日召开了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11月26日。在此期间内,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720,19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387%,最高成交价为4.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0.99万元(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与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1,720,19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注销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计划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若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尚未使用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根据2019年12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优先使用超募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资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优先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在河南平舆设立子公司(河南永强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以投资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该项目预算总投资5亿元,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该项目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为1,659.46万元。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2,858.75万元。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建勇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第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杨思嘉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27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谢建平先生、周林林先生、独立董事毛美英女士、周岳江先生、胡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属于出货旺季,实现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但原材料大幅上涨导致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另外受证券市场波动等原因影响,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有所下降。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7.3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5.3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77.08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8.26%。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议案》;

  公司在浙江省临海市新增一处经营场所,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决定以此经营场所为注册地址开设分支机构。

  上述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营业范围等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信息为准。具体设立及工商登记程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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