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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7日14:30

  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除召开现场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1号楼中坤大厦16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王志全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2)选举娄丝露女士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3)选举朱秉青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4)选举洪铭君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5)选举王翔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6)选举常志珍女士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周晓勤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选举李红薇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3)选举郜永军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十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柳杨先生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萨殊利先生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 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表决的方式,应选出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 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1号楼中坤大厦16层。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2021年5月14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1号楼中坤大厦16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4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小婧

  联系电话:010-56500561 传真:010-5650056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1号楼中坤大厦16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44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8

  2、投票简称:神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权限:

  (1)对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授权:

  

  表决票填写方法:委托人如同意选举相关候选人为公司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 事、监事,请在该候选人“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栏目内填写相应的投票数;如不同意选举相关候选人为公司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监事,在该候 选人“投票数”栏目内填0。

  2)如果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指示,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填写“是”或“否”):

  (3)代理人对临时提案是否具有表决权(填写“是”或“否”):

  (4)对临时提案的表决授权(划“√”):a.投赞成票;b.投反对票;c.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委托书复印有效)

  附件3: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33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将于2021年11月29日届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高新”)组织架构调整和相关管理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董事会候选人事项

  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王志全先生、娄丝露女士、朱秉青先生、洪铭君先生、王翔先生、常志珍女士担任本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周晓勤先生、李红薇女士、郜永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提前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并同意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审议,由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计算。周晓勤先生、李红薇女士和郜永军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选举监事会候选人事项

  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第十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柳杨先生、萨殊利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提前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并同意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审议,由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以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如获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公司提前换届选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

  2、在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就任前,原董事、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监事职责。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的简历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在新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公司对第十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编号:2021032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成员共3人,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第十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和相关管理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同时考虑到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11月29日届满,同意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柳杨先生、萨殊利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十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由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以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如获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计算。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1、柳杨,男,1988年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国家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业务经理,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监。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监。

  柳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柳杨先生还在合肥波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国投新力(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柳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柳杨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萨殊利,男,1958年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团中央中国青年高级人才培训中心教授、中心主任助理、专项培训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监事、中国西部开发促进会副秘书长。

  萨殊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萨殊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萨殊利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21031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和相关管理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同时考虑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11月29日届满,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王志全先生、娄丝露女士、朱秉青先生、洪铭君先生、王翔先生、常志珍女士为本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计算。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由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周晓勤先生、李红薇女士、郜永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计算。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由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志全,男,1963年生人,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助理工程师,北方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讲师,1997年创立新联铁并任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并在子公司任董事等职务。

  王志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14,900,850股股份,通过其控制的神铁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9,554,926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志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王志全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娄丝露,女,1986年生人,中国国籍,工学和哲学硕士。曾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发展处副处长。现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新产业研究培育中心执行副总监。

  娄丝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娄丝露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娄丝露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朱秉青,男,1976 年生人,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财务处副处长、处长、主任助理、副主任兼改革办副主任。现任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朱秉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朱秉青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朱秉青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洪铭君,男,1981年生人,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曾任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高技术项目部业务经理,投资团队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监。现任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监。

  洪铭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洪铭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洪铭君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王翔,男,1964年生人,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助理研究员。曾任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实业部主任助理、高技术项目部副主任(主任级)、健康团队投资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专职股权董事。

  王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王翔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王翔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常志珍,女,1977年生人,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曾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资产运营管理中心经理、北京海淀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负责人、党总支书记;北京市金凯旋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现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经理。

  常志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担任职务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常志珍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常志珍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晓勤,男,1956年生人,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管理(工业)专业教授级工程师,中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曾任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交通业务部主任,现任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常务副会长。

  周晓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还在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周晓勤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周晓勤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李红薇,女,1962年生人,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PPP专家库专家。长期从事财务管理相关工作,曾在北京市外国企业服务总公司、北京和光国际珠宝有限公司、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职,兼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业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曾任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现任港铁技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顾问。

  李红薇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红薇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李红薇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郜永军,男,1968生人,硕士研究生。曾任呼和浩特钢铁厂企业法律顾问,经世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北京金励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高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郜永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郜永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郜永军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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