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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恺英网络      公告编号:2021-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恺英网络”)于2021年4月28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对公司控股股东王悦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上海骐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骐飞投资”)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沪74执恢51号】,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骐飞投资持有的恺英网络3,948,924股股票,现将骐飞投资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事宜预披露如下:

  一、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骐飞投资累计被拍卖股份情况如下: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风险提示

  1、王悦先生与骐飞投资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王悦先生与骐飞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5,518,988股,占公司总股本21.63%,其中骐飞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948,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若本次拍卖成功且顺利完成过户手续,骐飞投资持股数将变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王悦先生与骐飞投资合计持股数将变为461,570,0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4%。本次骐飞投资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拍卖、变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上述股份被拍卖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上海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沪74执恢51号。

  特此公告。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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