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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1-临02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永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的内部控制体系,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按公司总股本2,024,379,932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余额68,868,830股后的股本,即1,955,511,102股作为基数,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暂为人民币312,881,776.32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鉴于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控制文件的有关规定,严防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经查,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专项说明。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由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安永华明出具鉴证报告,并由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核查并出具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的交易总额为3,946.46万元,其中自关联方接受劳务金额2.33万元,自关联方租入房屋金额1,904.76万元,向关联方出租房屋金额579.12万元,关联方借款利息金额1,460.26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阶段性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开源证券核查并出具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同意将募投项目“电子竞技与大数据中心的建设”剩余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0,453.83万元转入“网络游戏的研发、代理与运营发行”项目,“电子竞技与大数据中心的建设”项目的后续建设将根据公司总体经营策略及业务发展需要以自有资金投入。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开源证券核查并出具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名“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658号文《关于核准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兰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股票。截至2016年4月26日,本公司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53,191,48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66.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9,999,999.00元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4,909,999,967.00元,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60617954_B03号验资报告。另扣除该次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产生的相关的交易税费人民币2,500,000.00元后,实际筹得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07,499,967.0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其他使用系累计支付的银行手续费人民币6,525.99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二) 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于2016年5月23日,本公司及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中支行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关于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履行。

  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监管专户销户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理幅度和成本,公司拟注销恒丰银行募集资金监管专户。2017年5月12日,公司已办理完毕恒丰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上海巨人和上海巨加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中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开户银行、海通证券分别与上海巨人和上海巨加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专户仅用于“上海巨加收购深圳旺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项目”中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协议得到了履行。

  2018年1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市南支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时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海通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月,本公司及财务顾问海通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关于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19年9月30日,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聘请开源证券担任公司前次重组的后续持续督导机构,代替海通证券完成后续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自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鉴于前次重组的配套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以上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将由开源证券继续执行。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止2020年6月30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中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216370100100063902),关联的七天通知存款子账号(账号为:216370100200068732)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关联的七天通知存款子账号(账号为:216370100200071716)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关联的七天通知存款子账号(账号为:216370100200079862)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注2: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巨人网络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216370100100076313)已收到从上海巨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中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为:216370100100076437)转入的全部金额。

  三、 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3.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2016年9月13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的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98,392,233.65元。本公司已于2016年11月7日对于该自筹资金进行了全额置换。2020年全年不存在置换情况。

  4.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撤销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临068)。

  2016年12月7日,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为了保障募投项目后续资金需求,公司拟撤销并终止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并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临099)。

  截至补充流动资金终止日,公司未使用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亦未将闲置资金转出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全年不存在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6.本公司不存在超募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开户银行的专户及其下设账号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减少募投项目“在线娱乐与电子竞技社区”投资总额,并与“大数据中心与研发平台的建设”合并为“电子竞技与大数据中心的建设”(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108,052.2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77,867.81万元(包含前期已投入原募投项目“大数据中心与研发平台的建设”与“在线娱乐与电子竞技社区”的募集资金32,977.29万元);结余的81,894.71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深圳旺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金金融”)股权并对其增资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051)。

  本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会议同意:(1)终止实施原募投项目“互联网渠道平台的建设”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转入募投项目“网络游戏的研发、代理与运营发行”;(2)暂停原募投项目“网络游戏的海外运营发行平台建设”,后续将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转入募投项目“网络游戏的研发、代理与运营发行”;(3)调整募投项目“网络游戏的研发、代理与运营发行”的实施内容,并将实施日期延长两年至2020年12月31日并相应调整实施计划;(4)将募投项目“电子竞技与大数据中心的建设”的实施日期延长三年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 030)。此事项已通过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038)。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网络游戏的研发、代理与运营发行”的实施日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长一年至2021年12月31日;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竞技与大数据中心的建设”的实施日期由2021年12月31日延长一年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0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报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万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9,000.00万元和交易税费人民币250.00万元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490,750.00万元。

  注2:本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拟投资的项目旨在提高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完成后的整合绩效,增强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及配套募集资金议案中未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效益。除旺金金融股权收购及增资项目外,其余项目无法单独计算效益,只能在公司整体收益中体现。

  注3:原募投项目“在线娱乐与电子竞技社区”和“大数据中心与研发平台的建设”合并为新募投项目“电子竞技与大数据中心的建设”,对原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无影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海巨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给上海兰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7,940万元。本集团下属上海巨人与上海兰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上海巨加49%的股权(“标的股权”)作价人民币3.9亿,转让于上海兰翔。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1-定002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广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邱晨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4.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自2020年10月28日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157,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82%,最高成交价为17.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9,111,390.7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004,2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最高成交价为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9,733,121.99(不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658号文《关于核准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兰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股票。截至2016年4月26日,本公司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53,191,48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66.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9,999,999.00元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4,909,999,967.00元,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60617954_B03号验资报告。另扣除该次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产生的相关的交易税费人民币2,500,000.00元后,实际筹得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07,499,967.00元。2021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255,888,923.53元。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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