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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1-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1年5月21日14:30,会期半天;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1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云开路3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2.议案5、议案10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及其相关公告,其中,议案5表决通过是议案10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1年5月20日上午9:00-11:30,14:00-17:00。

  2. 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云开路3号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盖公章,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1年5月20日17: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丽君;

  电话号码:020-82003900;    传真号码:020-82003900;

  电子邮箱:investor@kdtmac.com;

  邮编:510530

  5. 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33”,投票简称为“弘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3. 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1-011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2、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时间:2021年4月29日;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2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2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吴海洋先生召集和主持,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合计2,269,995,065.38元,负债合计449,713,475.98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820,281,589.40元。

  2020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9,291,861.8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85%,实现营业利润422,034,077.5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2,428,781.5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79%。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会议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全体监事与此议案有关联关系,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7、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工作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定审计服务价格并签订相关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9、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1-015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94,716,659.65元,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9,471,665.97元后,加上母公司2020年期初未分配利润869,536,511.19元,减去2020年实施的利润分配81,167,700元,母公司2020年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43,613,804.87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065,260,015.70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065,260,015.70元;资本公积余额257,344,223.16元。

  公司拟以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本次不送红股。按公司现有总股本216,442,880股进行测算,本次现金分红总金额预计为173,154,304.00元(含税),共计转增86,577,15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03,020,032股。本次拟转增金额未超过2020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我们同意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1-018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合并等内容;

  (二)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三)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四)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均无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如下意见: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1-014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金额: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投资产品类型: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等产品。

  5、实施方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通过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4、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1-020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0年末的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现将本次计提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0年末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商誉等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计提2020年度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8,196,425.04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准备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认为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故预期信用损失率为零。

  

  

  除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内部应收款项外,对于其他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66.93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于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性。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公司对市场价格下降的库存商品等存货情况进行清查后,本次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4.73万元。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划分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商誉减值准备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全资子公司MASTERWOOD S.P.A.(以下称“MASTERWOOD”)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根据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的财务预算为基础的现金流量预测确定,5年以后的现金流量按照第5年的现金流量保持不变。现金流折现所采用的是反映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经评估和审计确认后,本次MASTERWOOD计提商誉减值损失3,588.39万元。

  公司结合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商誉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经测试,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遵循谨慎性原则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588.39万元。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目前商誉账面价值为3,045.18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3,819.64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1-016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9日,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工作量与立信确定审计服务价格并签订相关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三)业务信息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四)执业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刘泽波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郭柳艳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张琦

  

  (五)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六)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在2020年度审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该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该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鉴于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重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能够重视保持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能够胜任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聘该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记录;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立信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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