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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1-19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国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本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61,470,584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用于高端光伏组件设备扩产项目、用于制备异质结和钙钛矿叠层电池的核心设备研发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10月2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44)。

  2020年11月25日,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并顺利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修订,孙友元不再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公司与孙友元签订了《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孙友元之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公司董事会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限售期、募集资金用途等进行了调整,并披露了《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2020年12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1年1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李健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1-14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勤万信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提供了多年的会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勤万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鉴于中勤万信聘期届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费用分别为人民币72万元整、人民币30万元整,合计为人民币 102万元整,较上年没有变化。公司负责审计期间会计师的差旅费。如因公司2021年度控股子公司增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审计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历史沿革: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2013年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12月11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号),2013年12月1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

  中勤万信具有证监会和财政部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2020年12月31日):3,498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使用:0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职业保险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中勤万信为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情况。

  2.人员信息

  中勤万信首席合伙人为胡柏和先生,未发生过变动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020年12月31日):66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2020年12月31日):466人

  从业人员数量(2020年12月31日):1353(含注册会计师数量)

  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数量(2020年12月31日):140人

  3.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总收入(2020年):38,805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2020年):33,698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2020年):7,652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公司家数(2020年):4,284家

  最近一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20年):30家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晓清、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邹杰、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远学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其从业经历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晓清,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邹杰,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现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管质量工作的合伙人,负责过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远学,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从事审计业务,为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中勤万信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由湖北证监局2019年度12月12日作出,就中勤万信改制前在审计三峡新材2011年、2012年年度财务报表时未勤勉尽责事宜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勤万信进行了调查审核,认为其是一家执业经验丰富,资质信誉良好的审计机构,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准则,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情况的审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的需要。公司续聘中勤万信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从2021年4月至2022年4月。

  我们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自公司1998年上市以来为公司提供了多年的会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执业经验丰富,资质信誉良好的审计机构,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准则,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情况的审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常年会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需要,公司向其支付的费用合理。鉴于中勤万信聘期届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21年4月28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5.生效日期: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1-21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22,633,356.92元,明细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其他应收款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及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对于其他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比照前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报告期末,经考虑不同组合的信用风险特征后,公司本年度计提坏账准备78,771,511.72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情况,按单个存货项目的实际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在中期期末或年终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经过测算,公司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717,841.54元。

  2、固定资产

  报告期末,如果出现了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减值迹象,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单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经过测算,公司本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1,557.76元。

  3、商誉减值准备计提

  公司于2018年以增资及股权受让的方式收购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形成商誉255,779,745.90元。每年末,公司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该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进行比较,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资格的评估机构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产生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测算。根据评估结果,公司2020年对该项商誉计提减值26,122,445.9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客观的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相应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12,263.34万元,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34.97万元。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1-15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本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湖北京山和顺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机械”)、湖北京阳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阳橡胶”)、湖北金亚制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亚制刀”)、湖北京峻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京峻”)、东莞上艺喷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上艺”)、武汉中泰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和”)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总金额17,315万元,2020年度实际发生总金额12,255.81万元。

  此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李健先生、周世荣先生、罗贤旭先生、方伟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此项交易金额在三千万元以上且超过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公司控股股东京山京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需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二)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湖北京山和顺机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4年2月2日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妍

  注册地址:京山经济开发区新阳大道

  经营范围:包装机械、农业机械、液压机械、金属刀具制造、销售;建材、机电产品销售;废旧金属回收、销售。

  经营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和顺机械资产总额6,543.46万元,负债总额5,833.88万元,净资产709.58万元;2020年度营业总收入为4,554.63万元,利润总额41.19万元,净利润30.68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和顺机械为公司实际控股股东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53%)。

  3.履约能力分析

  和顺机械,专业生产包装机械配套件,该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其产品性能有了很大提高,质量稳定,且生产能力充足,通过向其采购,可保证产品性能。和顺机械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足,支付能力和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二)湖北京阳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1994年3月26日

  注册资本:9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孙友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京山市宋河镇苍台村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机械配套的橡胶制品以及与橡胶有关的化工原料、涂料(不含危化品及其他许可项目)。

  经营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京阳橡胶资产总额1,149.46万元,负债总额690.16万元,净资产459.3万元;2020年度营业总收入为877.05万元,利润总额155.38万元,净利润154.93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京阳橡胶与公司实际控股股东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同一人,且京阳橡胶为公司实际控股股东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持股40%)。

  3.履约能力分析

  京阳橡胶是鄂台合资企业,专业生产机械配套的橡胶制品以及与橡胶有关的化工原料和塑料制品的公司,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其产品性能稳定,质量可靠,通过向其采购,可保证公司产品相关零部件的及时供应,有助于提高公司产品性能。京阳橡胶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足,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湖北金亚制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0年6月8日

  注册资本:7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孙友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京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轻机工业园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纸箱包装机械与塑料包装机械所需的配套刀具。

  经营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金亚制刀资产总额1,186.47万元,负债总额176.05万元,净资产1,010.42万元;2020年度营业总收入为1,426.05万元,利润总额25.97万元,净利润25.97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金亚制刀与公司实际控股股东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同一人,且金亚制刀为公司实际控股股东京山轻机控股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持股40%)。

  3.履约能力分析

  金亚制刀是鄂台合资企业,专业生产包装机械刀片的厂家,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生产技术国内领先,质量较好,产品性能价格比高,通过向其采购,能保证公司产品相关零部件的及时供应,有助于提高公司产品性能。金亚制刀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足,支付能力和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四)湖北京峻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1年4月12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健

  注册地点:京山经济开发区新阳大道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各类机械用铸件的技术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

  经营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0,923.91万元,负债总额6,441.33万元,净资产4,482.57万元;2020年度营业总收入为5,033.71万元,利润总额-157.33万元,净利润-159.83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湖北京峻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持股50%),且公司董事长兼任湖北京峻董事长,公司董事方伟兼任湖北京峻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

  湖北京峻,是专业从事汽车零部件加工、销售的专业厂家,具备神龙汽车、宁波吉利罗佑发动机零部件有限公司以及东科克诺尔商用车制动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的供应商资格。湖北京峻自成立以来,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足,支付能力和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五)东莞上艺喷钨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5年3月3日

  注册资本:3,384万元港币

  法定代表人:蓝锡龙

  注册地点:东莞市洪梅镇台盈工业区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耐高腐蚀性铝锌合金板、涂层板(含喷涂工序)、瓦楞辊、瓦楞纸板纸箱机械及其部件、配件;设立研发机构,研究和开发新型碳化钨瓦楞辊产品。

  经营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东莞上艺资产总额3,831万元,负责总额406万元,净资产3,425万元,2020年度营业总收入为3,084万元,利润总额127万元,净利润119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东莞上艺为公司参股公司(持股47.50%)。公司董事周世荣兼任东莞上艺副董事长。

  3.履约能力分析:东莞上艺主要生产出高品质、长寿命的碳化钨瓦楞辊,为国内生产瓦楞纸板业及机械同业服务。东莞上艺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足,支付能力和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武汉中泰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4年1月20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曾涛

  注册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后台服务中心一期A4栋3层01号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Ⅰ、Ⅱ、Ⅲ类医疗器械批发;向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转让应收租赁款;从事与融资租赁相关的商业保理活动。

  经营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泰和资产总额38,471.70万元,负债总额13,430.27万元,净资产25,041.43万元,2020年度营业总收入为3,282.95万元,利润总额2,001.99万元,净利润1,500.66万元。

  2.本公司关联关系:中泰和是公司参股公司(持股45%),公司副总裁曾涛兼任中泰和董事、法定代表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泰和与多家银行、设备制造商、担保企业等形成了战略合作关系,其资产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定,现金流充足,支付能力和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采购金亚制刀的刀片网带等配件、采购京阳橡胶的胶辊、胶轮、胶板等橡胶制品、采购和顺机械制胶系统、空压系统、上纸小车、瓦楞纸板生产线、采购东莞上艺的瓦楞辊的价格均按照公司招标采购后确定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销售给金亚制刀、京阳橡胶、和顺机械的原辅材料按市场价格计算;销售给湖北京峻的转向节、壳体、瓦盖等汽车零部件和委托给湖北京峻铸件加工的价格按照市场价进行确定并结算;销售给中泰和的包装机械产品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确定并结算;将闲置房屋出租给金亚制刀、和顺机械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和顺机械、金亚制刀的房屋租赁合同已经签署,其他关联交易尚未签署具体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金亚制刀是鄂台合资企业,专业生产包装机械刀片的厂家,经过十多年来的发展,生产技术国内领先,质量较好,产品性能价格比高,通过向其采购,能保证公司产品相关零部件的及时供应,有助于提高公司产品性能。公司将闲置厂房出租给金亚制刀,有利于盘活资产,增加公司的现金流。

  京阳橡胶是鄂台合资企业,专业生产机械配套的橡胶制品以及与橡胶有关的化工原料和塑料制品的公司,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其产品性能稳定,质量可靠,通过向其采购,可保证公司产品相关零部件的及时供应,有助于提高公司产品性能。

  和顺机械,专业生产包装机械配套件。该公司经过十年的发展,其产品性能有了很大提高,质量稳定,且生产能力充足,通过向其采购,可保证产品性能。公司将闲置厂房出租给和顺机械,有利于盘活资产,增加公司的现金流。

  湖北京峻,是专业从事汽车零部件加工、销售的专业厂家,具备神龙汽车、宁波吉利罗佑发动机零部件有限公司以及东科克诺尔商用车制动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的供应商资格,公司通过向湖北京峻销售汽车零部件以及湖北京峻替公司铸件进行加工,可提高销售收入和利润。

  东莞上艺是鄂台合资企业,结合台湾庆峰机械累积近三十年之制辊经验,从材料研发、楞型设计、精进设备、精密制造、严格品控、甚至是轴座安装,严格标准,专业生产和销售耐高腐蚀性铝锌合金板、涂层板(含喷涂工艺)、瓦楞辊、瓦楞辊纸板纸箱机械及其部件、配件,具有从台湾进口的多台大型全自动电脑数控龙门研磨机和外圆磨床,能研磨出精度极高的瓦楞辊和极精确且平滑中高曲线的压力辊,可保证产品性能。

  中泰和与多家银行、设备制造商、担保企业等形成了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融资租赁、融资担保、股权投资等多元一体化业务优势,为公司的产品更好的销售以及及时回款提供服务。注:有些客户在购买公司设备时因资金暂时紧张,公司在与客户签订设备购买合同后,会根据客户要求提供可以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清单供客户选择和联系,中泰和是其中之一,客户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清单内或清单外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合作,后期公司可根据客户要求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中泰和在本公司此业务发展过程中能否合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与上述京阳橡胶等关联方形成日常交易是公司产品制造的专业化、集约化的特点,与上述公司的关联交易今后将不可避免地持续存在。

  3.上述关联交易以公允和以上市公司有利为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此类交易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双方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业务往来,具有持续性,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

  我们认真审核了有关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总量、付款方式等条款,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需与部分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亦是正常的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并且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保证公司所需零部件的及时供应和产品质量。经对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具备履约能力。该关联交易以公允为原则,以市场价和有利上市公司价格执行,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六次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1-22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不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也不追溯调整财务报表前期比较数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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