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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287版)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上接D287版)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扶贫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扶贫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8】 G151-F1-X号),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2019年5月24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扶贫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241号),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2020年4月24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扶贫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0114号),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扶贫专项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扶贫专项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0】1675D号),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1,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2020年12月3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扶贫专项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3818号),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1。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宏观经济与行业运行情况

  2020年,在新冠疫情的冲击下,全球经济波动加剧,为市场带来不确定性。尽管经受了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我国最终消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仍然达到54.30%,为近年来最高水平。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101.60万亿元,较上年增长2.3%;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4.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1%,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2020年,农业农村部等行业主管部门继续强化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全国规模生猪养殖企业规模不断增长,市场生猪供应持续恢复,生猪价格从高位逐步回落。

  (二)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1、生猪出栏量与财务业绩持续增长

  2020年,公司销售生猪1,811.5万头,其中商品猪1,152.4万头(其中向全资子公司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销售23.9万头),仔猪594.8万头,种猪64.3万头,实现营业收入562.77亿元,同比增长178.31%,实现净利润303.75亿元,同比增长379.37%。

  2、合理规划资金,确保现金流安全

  2020年,在非洲猪瘟叠加新冠肺炎的“双疫情”影响下,国内生猪供给持续紧张,政府出台多项措施支持生猪产能恢复,保障生猪供应。在此背景下,报告期内,公司与全国多家金融机构不断深化合作,合理规划资金,确保公司高速发展过程中的现金流安全,为国内生猪市场稳产保供做出贡献。

  3、抓住政策契机,养殖产能多省份布局

  2020年,公司延续原有发展策略,在适宜发展“牧原模式”的区域成立子公司拓展养殖业务;公司结合各省“稳产保供”的政策导向与保障市场生猪供应的实际需求,积极布局养殖产能。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开支主要用于扩大子公司产能及提升场区生物安全硬件基础设施。截止2020年末,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数量达241个,分布全国24个省级行政区。

  4、发挥育种优势,助力生猪产能恢复

  公司生产的二元母猪,在繁殖性能、生长速度、瘦肉率和胴体品质等方面可同时满足种用和商品用需求,目前已经形成了遗传性能稳定、杂交优势明显的独特轮回二元育种体系,为公司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2020年,公司积极发挥自身育种优势,对外销售种猪,实现市场价值的同时,为我国种猪供应、生猪产能恢复提供了有力支撑。

  5、顺应行业趋势,屠宰产能多省布局

  2020年,随着公司生猪养殖产能持续扩大,部分产能集中区域形成产业规模聚集效应;同时,为顺应“运猪”向“运肉”转变的行业趋势,更好的为客户与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在生猪产能集中区域配套投入建设屠宰产能。截止2020年末,公司已成立屠宰子公司15家,规划屠宰产能约4,000万头/年。

  6、规模应用智能技术,推进跨界深度融合

  近年来,公司智能化技术团队不断壮大,开发出了精准饲喂系统、精准通风系统、智能环控系统和智能巡检(智能养猪专家)系统等智能化系统,促进了生猪产业的智能化、信息化和数据化升级。

  2020年,为保障各项研发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公司相继成立牧原智能科技和郑州牧原数字技术,梳理形成了信息化建设、猪舍智能化、养猪物联网平台、智能机器和人工智能五大科技应用版块。

  在智能机器研发方面,公司在研产品40余项,部分设备如智能巡检机器、环境控制器、智能饲喂、板下清粪机器人、消毒弥雾机、智能环保设备等已进入大规模应用阶段。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公司通过应用图像识别、语音处理、LoRaWAN、物联网传感器等相关技术,建立了数字化智能养猪系统,实现生猪全产业链条数据采集;通过数据处理,搭建原粮行情、种猪选育、养猪生产、市场行情与品质管理等预警决策模型,提升生产效率与运营决策能力,推进互联网与畜牧养殖的深度融合。

  7、扩展招聘渠道,加大创新激励力度

  2020年,公司人力资源部基于发展需求积极开拓多种招聘渠道,引进优秀人才。同时公司整合各方资源,开展抗疫情促就业、退役军人专项招聘等工作,为社会重点关注群体提供就业机会。公司启用“少年大将军”,从实战中选拔人才,并通过多群体全方位的培养模式,为员工职业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公司推行全面薪酬,通过卓越薪酬、股权配置、学习、晋升、机会以及荣誉、福利等薪酬方案激发全员努力奋斗,让员工实现人生价值,享受丰盛人生。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在编制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时,执行了相关会计规定。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在于收入确认时点由风险报酬转移转变为控制权转移。执行新收入准则不影响本公司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无差异。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无影响。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①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②对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的影响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A.对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B.对2020年度利润表的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包括241家子公司/孙公司,2020年新增103家子公司/孙公司,全部为新设立公司。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秦英林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1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为配合做好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如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请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公司或股东大会会场内需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董事会邀请出席会议的嘉宾、保荐机构代表等。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区牧原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的议案为:

  1、 《关于<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9、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 《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1、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4、 《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5、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第6项议案至第15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议案11-13项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2021年1月29日和2021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三、 提案编码

  

  四、 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3日8:30—16:00

  3、登记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芳

  电话:0377-65239559

  传真:0377-66100053

  邮编:473000

  电子邮箱:myzqb@muyuanfoods.com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714”。

  2、投票简称:“牧原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以上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的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特别说明: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0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

  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0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了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及金额。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73)。

  现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增加与关联方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集团”)及其子公司、融通农发牧原(崇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融通牧原(崇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秦英林、钱瑛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不存在需回避事项。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预计关联交易类别与金额

  单位:万元

  

  二、 关联方介绍、关联关系的主要内容

  (一) 基本情况

  

  (二) 经营情况

  

  备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公司融通牧原(崇州)销售生猪、原材料、饲料、猪肉制品等;接受牧原集团及子公司提供的污泥处理服务。

  2、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3、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产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因公司经营业务所需。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牧原集团及其子公司、融通牧原(崇州)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 独立董事

  1、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业务范围。经审查,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21年度内拟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属于日常业务范围。本次预计增加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六、 保荐机构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的原则商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4月16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英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裁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第四节。

  三、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1)第14001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30,374,769,876.1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451,421,940.73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净利润为2,923,347,935.42元。

  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451,421,940.7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113,806,709.80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59,805,299.79元,扣除上年及本年已向股东分配利润1,380,738,527.75元,2020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5,424,684,822.9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598,052,997.91元,按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759,805,299.79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扣除上年及本年已向股东分配的利润,母公司2020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741,563,233.98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0,004,938,910.59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61元(含税),分红总额5,492,381,563.92元(暂以董事会审议时总股本计算);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5,263,062,416股。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资本公积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

  本分配预案符合公司作出的承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

  七、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一、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有足够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资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650亿元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有限期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同时,授权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曹治年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

  十二、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三、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四、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董事、监事人员薪酬方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该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六、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七、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及《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九、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十一、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21.1 《关于在汉南区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2 《关于在翁源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3 《关于在庐江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4 《关于在黑山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5 《关于在松北区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6 《关于在巢湖市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7 《关于在铁岭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8 《关于在历下区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汉南区、翁源县、庐江县等地设立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十二、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十三、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十四、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十五、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秦英林、钱瑛回避表决。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十六、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0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党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同意公司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61元(含税),分红总额5,492,381,563.92元(暂以董事会审议时总股本计算);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5,263,062,416股。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资本公积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八、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九、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况。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四、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十五、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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