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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291版)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D291版)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2021年一季度末与2020年末增减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160.70%,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期末增加53.59%,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票据回款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较上年期末减少40.41%,主要系子公司长沙聚丰广点通业务减少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期末增加64.92%,主要系本报告期业务拓展及工程服务项目多,导致员工备用金及项目管理周转金增加;

  5、合同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38.28%,主要系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较上年期末增加58.56%,主要系公司瑶湖工业园三期及检测楼暨配套设施倒班楼投入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期末增加40.61%,主要系子公司宁德恒茂设备更新改造费用增加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期末减少62.57%,主要系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在本报告期发放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上年期末增加127.31%,主要系短期借款增加导致计提的利息增加所致;

  10、长期借款较上年期末增加213.68%,主要系瑶湖工业园三期项目贷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2021年一季度与2020年一季度同比增减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50.69%,主要系节能环保模块中的垃圾炉防护业务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00.42%,主要随垃圾炉防护业务收入同步增长及互联网营销业务成本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89.09%,主要系本报告期业务在新领域的开拓所致;

  4、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5.47%,主要系同比新增子公司管理成本及中介服务费增加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73.07%,主要系本报告期货款回笼增加所致;

  6、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2.98%,主要系本报告期理财产品未赎回所致;

  7、资产处置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本报告期未处置资产所致;

  8、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57.71%,主要系本报告期互联网子公司进项税加计抵扣增加所致;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98.70%,主要系理财产品赎回转入投资收益;

  9、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45.72%,主要系本报告期成本、费用上升所致;

  10、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08.93%,主要系收到法院转来信力筑正合同纠纷案执行款滞纳金所致;

  11、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32.50%,主要系由于公司本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1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32.05%,主要系由于公司本报告期内净利润减少所致;

  13、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0.71%,主要系公司持有“中润新能”股票的股价变动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2021年一季度与2020年一季度同比增减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7.74%,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29.09%,主要系由于公司本报告期购买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88.25%,主要系由于公司本报告期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具体进展情况如下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星河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1-023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大高新”)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8,501,842.6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9,252,928.32元,再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61,263,860.22元。

  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2021年经营预算情况,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度亏损,且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考虑到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公司未来一段时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运行态势以及公司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不满足实施分红的条件,且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国际经济贸易形势对未来一段时期内生产经营状况的影响,为了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健性,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公司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综合以上因素,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1-024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恒大高新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恒大高新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朱星河先生,董事及财务总监万建英女士,独立董事吴志军先生,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余豪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1-018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 (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生效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1-021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的原因与金额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2020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合计为517,530,309.52元。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明细如下表:

  

  (二)核销资产的原因与金额

  公司2020年度核销资产为22,569,447.09元,核销项目为应收账款14,349,684.89元、其他应收款8,219,762.20元,占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8%。核销资产主要原因是该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账龄过长,公司经多渠道全力催收均确认无法收回(包括有的应收款项通过法律手段,公司虽胜诉但对方已没有偿还能力),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对已核销的应收款项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合计517,530,309.52元,核销资产22,569,447.09元,核销资产不影响公司利润总额,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本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14,483,950.82元。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101.18%。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1、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对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应收款项融资、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综合考虑资产性质,账期、对方企业信用情况、是否涉及诉讼、可回收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认。

  2、本期计提金额

  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1,720,874.77 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计提11,969,318.47元,应收款项融资坏账计提266,071.43元,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9,497,747.65元,长期应收款坏账计提-12,262.78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计提原因、依据及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本期计提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293,541.47元。

  2.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1)武汉飞游:资产负债表日的测试范围为与商誉相关的最小资产组所涉及的长期经营性资产,具体包括武汉飞游及其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2)长沙聚丰:资产负债表日的测试范围为与商誉相关的最小资产组所涉及的长期经营性资产,具体包括长沙聚丰及其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上述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可收回金额)利用了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4月28日出具的《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减值测试事宜涉及并购武汉飞游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营销业务所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1]第2055号)、《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减值测试事宜涉及并购长沙聚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营销业务所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1]第2054号)的评估(估值)结果。

  (2)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

  公司期末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将该商誉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预测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资产组(包含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在预测可收回金额时,管理层利用了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21]第2055号《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减值测试事宜涉及并购武汉飞游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营销业务所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1]第2054号《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减值测试事宜涉及并购长沙聚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营销业务所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1)重要假设及依据

  ①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②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并且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③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④假设公司以前年度及当年签订的合同、协议有效,并能得到执行。

  ⑤资产未来现金流折现值是假设未来经营预测按照企业目前现状及管理水平,并且持续按此状态使用该资产所能产生的收益。

  ⑥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⑦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商誉减值关键参数如下:

  

  注1:结合2020年度及2021年一季度收入完成情况及未来的业务发展趋势,预计武汉飞游2021年至2025年收入增长率分别在-27.28%、-18.53%、-13.24%、-10.51%、-7.63%。

  注2:结合2020年度及2021年一季度收入完成情况及未来的业务发展趋势,预计长沙聚丰2021年至2025年收入增长率分别在-57.10%、4.00%、3.00%、2.00%、1.00%。

  注3:根据评估报告,针对武汉飞游,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远低于未来现金流现值,采用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作为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针对长沙聚丰,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高于未来现金流现值,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作为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3)本期计提金额

  

  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计提原因、依据及方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综合考虑资产未来现金流等因素,对黑龙江恒大、长沙聚丰之无形资产计提减值。

  (2)本期计提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无形资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年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3,311,414.87元。

  4.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计提原因、依据及方法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损失。

  (2)本期计提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合同资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428,264.07元。

  (三)核销资产情况

  1、核销应收账款情况

  公司2020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为14,349,684.89元,主要的应收款核销情况如下:

  

  2、核销其他应收款情况

  公司2020年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金额为8,219,762.20元,主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1-020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减少情况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注销回购股份4,280,8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04,480,284股变更为300,199,48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04,480,284元减至300,199,484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1-016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H股企业审计资质、军工涉密条件备案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192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1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9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本所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冯丽娟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质。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1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2017-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2021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曾签署的上市公司有,2017-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6-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9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庆梅

  拥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质。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1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2020年度审计报告、2016-2021年度签署的新三板挂牌公司江西省一保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负责人

  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负责人:赖华林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2021年度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149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1.34%。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关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1-019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基于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拟对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前的回购用途: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

  本次调整后的回购用途: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4,280,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1%。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拟对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注销回购股份4,280,8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04,480,284股变更为300,199,484股,本次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1)公司第一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恒大高新: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回购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回购股份数约为312.5万股。

  截止到2018年5月24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14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3%;支付的资金总额为30,024,361.60元(含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占本次拟回购金额的60.05%。公司本次回购过程中最高成交价格为9.95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8.88元/股。至此,根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已经施完毕。

  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次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部分调整,原为:“回购股份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调整为:“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2)公司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了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作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等,回购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亿元且不低于(含)人民币2000万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5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4.06%;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5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81%。

  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次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对回购方案进行部分调整。回购总金额调整为不超过(含)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低于(含)人民币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按此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4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0%;按此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2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0.65%。

  截止到2019年8月21日,公司于回购期届满,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最高成交价为6.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9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6,955,746.96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根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已经施完毕。

  二、本次调整的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价值持续增长的考虑,公司拟将前述两次股份回购累计回购的股份4,280,800股的用途调整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04,480,284股变更为300,199,484股。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上所述注销相关手续。本次调整公司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价值持续增长的考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价值持续增长的考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21-017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公告》。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声学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声学”)和长沙聚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聚丰”)现金流量充足,同意公司、恒大声学和长沙聚丰向下列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为50,7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授信银行及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青山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朱星河先生和胡恩雪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2、公司向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6,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朱星河先生和胡恩雪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3、公司向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8,000万元(其中:项目贷5000万元、经营周转用3000万元);

  4、公司向广发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3,6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借款,期限1年;

  5、公司向北京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大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6、公司向光大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3,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借款,期限1年;

  7、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8,500万元(其中项目贷5,000万元、经营周转用3,500万元);

  8、公司向江西银行南昌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信用借款,期限1年;

  9、恒大声学向中国银行南昌市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10、恒大声学向北京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4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11、恒大声学向光大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12、恒大声学向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7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13、长沙聚丰向长沙银行东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3,000万元,主担保方式为保证,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追加长沙聚丰持有的12套住宅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期限1年。

  以上授信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授信品种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决议有效期与银行授信期一致,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朱星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担保合同等合法文件。

  截止2021年3月31日,恒大声学资产负债率为35.67%;长沙聚丰资产负债率为6.01%。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西恒大声学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恒大声学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

  3、设立时间:2006年12月25日

  4、注册资本:6,5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胡恩雪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969590729

  8、经营范围:噪音污染防治,建筑声学材料及产品的生产销售,综合技术服务,工程施工,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音响灯光工程的设计、施工,机械非标产品、仪器仪表、微电子产品设计、加工、安装,环保材料、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百货的批发、零售。(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恒大声学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恒大声学总资产9,348.97万元,所有者权益6,099.13万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182.80万元,净利润10.85万元。(以上数据经过审计)

  截止2021年3月31日,恒大声学总资产9,543.30万元,所有者权益6,139.59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856.09万元,净利润45.5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长沙聚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长沙聚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鸭子铺路1号62房1室

  3、设立时间:2010年06月10日

  4、注册资本:1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罗志朋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11557610164U

  8、经营范围:网络技术的研发;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网络游戏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广告设计;广告国内代理服务、制作服务、发布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长沙聚丰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长沙聚丰总资产10,865.57万元,所有者权益9,729.18万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817.67万元,净利润1281.14万元。(以上数据经过审计)

  截止2021年3月31日,长沙聚丰总资产10,396.73万元,所有者权益9,771.57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19.44万元,净利润42.3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为公司2021年度拟授信及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抵押物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担保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意见: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要求。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9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3%。

  3、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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