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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1-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38,474,562.54元,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135,679,387.80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拟定2020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熟悉资本市场,审计工作经验丰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拟续聘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定其2021年审计费用(包括控股子公司的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共山先生、孙玮女士、罗鑫先生、生育新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及《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罗鑫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持续发展需要股东的大力支持,因此公司将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结果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结果,累计新增行权513,103股,以及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773,230,764股,已于2021年1月25日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累计增加773,743,867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55,502,667元。故公司拟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5月20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1-058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至2021年5月2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鼓励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7、10、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5、6、7、8、9、10、11、12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马君健、张婷

  联系电话:0512-69832889

  传真:0512-69832875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邮编:215125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6;

  2、投票简称:协鑫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回避表决提案,请在“回避表决”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1-047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38,474,562.54元,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135,679,387.80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拟定2020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公司规模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熟悉资本市场,审计工作经验丰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拟续聘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利于降低货币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及《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会议以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监事梁文章先生、孙国亮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1,161.15万份,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53.924万股,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012,397份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1-049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建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建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41.73%,主要系受当期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比期初增加51.2%,主要系收到客户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3、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66.51%,主要系设备等固定资产到货所致;

  4、短期借款比期初减少31.74%,主要系归还部分借款所致;

  5、合同负债比期初增加46.49%,系本期收到客户预收款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46.97%,系本期发放计提工资所致;

  7、其他综合收益比期初减少34.80%,系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利润表项目:

  1、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77.15%,主要系本期根据新收入准则运输费计入营业成本所致;

  2、研发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43.40%,主要系本期研发项目投入减少所致;

  3、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44.24%,主要系融资规模下降所致;

  4、其他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40.99%,主要系取得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5、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2808.49%,主要系本期确认处置子公司损益所致;

  6、信用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216.50%,主要系冲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所致;

  7、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1071.89%,主要系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70.93%,主要系本期支付采购款金额较大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83.16%,主要系收到处置子公司部分价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454.54%,主要系偿还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肥60GW组件基地

  1、2021年1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为加快推进合肥60GW组件大基地项目建设进程,加速公司大尺寸组件项目产能的释放和落地,改善公司光伏产品供给结构,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公司光伏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拟向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79,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合肥协鑫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80,000万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1、2021年1月22日,公司披露《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等公告。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9号文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773,230,764股,发行价格为3.25元/股,发行对象为14家投资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12,999,983.00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491,617,907.6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新增股份于2021年1月25日上市,锁定期为6个月。

  2、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9,161.79万元,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为更好的发挥和实现公司先进光伏组件制造基地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间的协同效应、规模效应,公司拟将阜宁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合肥市肥东县循环经济示范园,实施主体变更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合肥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

  3、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等设立5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分别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4、2021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本次募投项目再生晶圆实施标的公司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光电”)业务发展需要,合肥光电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合肥光电将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本次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5、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2021年3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为便于管理公司资金账户,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完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设立的募集专户销户手续及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销户时结息272,227.51元。本次销户后,公司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阜宁集成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三)第五届董监高换届选举

  1、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朱共山先生、罗鑫先生、孙玮女士、生育新先生、东方女士、胡泽淼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提名王青先生、王清友先生、任建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青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梁文章先生、张强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根据公司战略调整需要,公司拟将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变更为总经理担任。并于2021年2月10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2、2021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朱共山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张坤先生为总经理、方建才先生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马君健先生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等,选举梁文章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四)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1、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12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126.9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70.674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同意对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条件的5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0.2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190.8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2、2021年2月2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条件的5名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0.2万份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190.8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3、2021年2月2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70.67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工作,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3月3日(星期三),涉及激励对象人数为5人。

  4、2021年3月3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限为2021年3月8日起至2022年1月14日止,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为12人,可行权数量为126.9万份,行权价格为4.85元/股。

  (五)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1、截至2020年3月31日,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66,030,445股,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约466,030,304股,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7.96%。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营口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932,141,700股,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约858,01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2.05%,占公司总股本的14.65%。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华鑫集团(营口)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20,000,000股,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约520,00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8.88%。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3号)核准,公司获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3,230,76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12,999,983.00元,减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91,617,907.6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1月6日出具了苏亚验[2021]2号《验资报告》。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21年1月25日,锁定期为6个月。

  2、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9,161.79万元,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其中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73,161.79万元,阜宁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募集资金金额5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金额126,000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为更好的发挥和实现公司先进光伏组件制造基地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间的协同效应、规模效应,公司拟将阜宁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合肥市肥东县循环经济示范园,实施主体变更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合肥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

  3、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2,891.83万元。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36,413.5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36,269.9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为143.55万元。公司募投项目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及合肥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均在稳步推进中。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1-059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张坤先生、独立董事王青先生、财务总监方建才先生、董事会秘书马君健先生、保荐代表人侯海涛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15:00 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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