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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1年5月21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数: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第一次投票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其中提案7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6、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2021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11、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还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11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收。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姝、贺满昌

  联系电话:(0574)87653687

  传真:(0574)87653689(请注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收”)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11室

  邮编:31502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81”,投票简称为“银亿投票”。

  (二)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单位)的授权代表酌情决定进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24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续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7,492,587.9元,按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1,543,636,214.42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 -5,383,851,525.9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是-6,927,487,740.37元。

  经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资金状况,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本事项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27)和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6)。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相关金额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33)和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32)。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5)。

  以上第一、三、四、五、七、八、九、十、十一、十四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25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上午11:30在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莹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7,492,587.9元,按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1,543,636,214.42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 -5,383,851,525.9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是-6,927,487,740.37元。

  经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资金状况,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本事项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27)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6)。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33)和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32)。

  九、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以上第一、二、三、四、六、七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本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等程序实施了监督,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后,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建立了适应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后,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事项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内幕交易,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损失的行为。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监督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内部监督有效。

  六、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地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制度要求,及时、公平、准确、真实、完整地进行了信息披露。

  八、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九、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后,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37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原采用

  的相关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相关租赁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颁布本次修订前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该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并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在编制2021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28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7,492,587.9元,按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1,543,636,214.42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 -5,383,851,525.9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是-6,927,487,740.37元。

  经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资金状况,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本事项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36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公司自查发现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6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2、因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23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此后,因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申请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股票于2020年6月29日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因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六)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应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因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第四条规定:“新规施行前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其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执行以下安排:(2)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但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应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银亿”,股票代码仍为“000981”,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A股

  (二)股票代码:000981

  (三)股票简称:*ST银亿

  (四)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4月30日

  (五)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因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第(六)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应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因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第四条规定:“新规施行前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其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执行以下安排:(2)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但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应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1、深化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优势

  公司将深化市场布局,加大业务拓展,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益;同时,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品质,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促进上市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2、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公司将继续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管控,降本增效,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同时,积极调动和深入挖掘内部潜能,降低经营成本,最大限度提高主营业务盈利水平。

  3、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将加强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和三会运作机制,强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不断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4、 公司继续加强与管理人、债权人等方面的沟通,确保《重整计划》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圆满完成重整目标。同时,按《重整计划》做好非核心资产剥离和产业结构调整,以打造专业的汽车核心零部件生产企业为目标,做好业务整合,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法院已裁定公司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如下:

  1、 联系电话:0574-87653687

  2、 电子邮件:000981@chinayinyi.cn

  3、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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