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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公告编号:临2021-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允许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提前实施。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公告编号:临2021-027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新签合同情况及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归为土木工程建筑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建筑》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现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2021年1-3月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一、2021年第一季度新签项目情况

  

  二、2021年1-3月累计签订项目情况

  

  三、2021年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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