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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1-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禹防漏”)。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按其持股比例为大禹防漏提供人民币2,45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大禹防漏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90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8日、2020年5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子公司2020年度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2020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人币300,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子公司2020年度向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追加至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2020年度担保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追加至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及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广州番禺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大禹防漏与交通银行广州番禺支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按其持股比例为大禹防漏提供2,4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大禹防漏其他股东王录吉、陈朝阳、王园为上述授信业务合计提供1,0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其他股东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因大禹防漏为公司重要子公司,其股东王录吉持有大禹防漏10%以上股份,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项,王录吉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大禹防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王录吉

  4、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祈福福华路15号1401-1412房

  5、经营范围: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防水建筑材料制造。

  6、与本公司的关系:大禹防漏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70%,王录吉持股13.5%,王园持股9.0%,陈朝阳持股7.5%。

  7、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均为合并报表数据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3、保证金额:2,45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6、保证范围:包括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大禹防漏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45,0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17.2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15,0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05.33%。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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