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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范围新增存托凭证、增加侧袋机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简称“指数基金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对旗下19只公募基金增加侧袋机制及(或)在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证及(或)按照指数基金指引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并备案,并按规定相应更新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本次修订对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修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现将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的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涉及基金管理人旗下19只公募基金,详细名单见本公告的附表。

  二、增加侧袋机制相关产品的主要修订

  涉及增加侧袋机制相关产品的主要修订包括:在基金合同的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信息披露等章节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也已进行相应修订,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增加启动侧袋机制的风险揭示内容。

  三、增加存托凭证相关产品的主要修订

  涉及增加存托凭证相关产品的主要修订包括:基金合同中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也已进行相应修订,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详细揭示投资存托凭证的相关风险。

  四、按照指数基金指引修改基金合同

  涉及按照指数基金指引修订的相关产品的主要修订包括:在基金合同的前言、释义、基金的投资、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等章节增加指数基金指引要求修订的相关内容。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也已进行相应修订,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增加相关风险揭示内容。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改后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中相关内容将按规定进行相应修改并公告。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http://fund.picc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0-7999)咨询相关情况。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表:本次涉及修改的基金名单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附表: 本次涉及修改的基金名单

  注: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法律文件的更新情况将持续进行披露,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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