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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辞职 暨提名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1-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曲善村先生辞职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曲善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本届监事会推荐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李志凌女士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一职,简历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曲善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鉴于该事项导致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缺位,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新任股东代表监事正式开始任职之前,曲善村先生仍需履行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责。曲善村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监事会对曲善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高度的认可和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1-041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以下存在异议声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唐昊涞先生无法保证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董事唐昊涞先生反对的理由为:

  上市公司经营与管理失控,财务和内控制度未能有效遵守,导致财务数据难以确定,对数据真实性存在异议。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车轼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雁冰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纪铁真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去年同期存在资产转让形成转让收益计入损益,今年无该转让收益。

  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及上下游供应商交通物流受限,人力成本上升,对公司加工出口业务影响较大;受公司流动性紧张影响,公司经营业务规模有所收缩;海外疫情的加剧也使得公司海外市场业务受到了不少的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1-044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因存在被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条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2月18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东方海洋”变更为“ST东海洋”,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208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 5%。

  2、因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2.1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0年6月30日停牌一天,自2020年7月1日复牌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3、因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 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需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东洋”,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2086,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

  4、因公司2018年、2019 年及2020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91,173,579.23元、-1,029,473,772.84元及-299,580,381.38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且因公司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触及了原规则暂停上市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东洋”,证券代码不变,仍为 002086,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

  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仍为“*ST东洋”;

  3、股票代码仍为“002086”;

  4、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4月30日;

  5、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6、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叠加实施其它风险警示的原因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 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意见为:“东方海洋科技公司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941.38万元,合并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8,390.87万元;公司目前经营业绩下滑,现金流压力较大,无法偿付到期债务且涉及较多的司法诉讼,导致部分银行账户、重要资产被司法冻结,这些事项可能对东方海洋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截至本报告日,东方海洋科技公司已经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二)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况或事项,以及东方海洋科技公司管理层采取的改善措施,但仍存在我们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的疑虑。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2018年、2019 年及2020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91,173,579.23元、-1,029,473,772.84元及-299,580,381.38元,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触及了原规则暂停上市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三、 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具体措施

  (一)关于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已披露的2020年年报显示,公司未触及新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但触及原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暂停上市的情形,按照过渡期安排,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后续将视情况向交易所提出申请。

  (二)关于其他风险警示

  1、公司正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全力采取资产处置、股权合作、对外借款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履行还款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利益,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营,保障上市公司业绩稳健恢复,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盘活低效资产,提升资产运营效率,降低资产运营压力。公司将继续对低效业务、低效资产与闲置资产进行剥离、重整与盘活,充分提高资产利用率、提高存货周转率,不断强化主营业务,提升经营现金流。

  3、公司将安排工作组加大对应收账款的清欠回收力度,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速资金回笼以缓解资金压力。

  4、目前,公司生产正常运转,公司将在此基础上继续抓好生产组织和原料采购,降低运营成本并认真做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努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确保公司生产运营资金的需求。

  5、强化企业管理,加强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在战略、财务、人才、业务等方面的规范运作管理,控制经营风险,提高运营能力,不断强化内控管理体系运行质量,通过建立和运行常态化的管理提升机制,降低管理成本及费用,推进和保障公司回归正常发展轨道。

  四、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电子信箱:6729111@dfhy.cc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1-04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首席合伙人:王晖;

  合伙人数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6位;

  注册会计师人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7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6人;

  收入总额: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487.6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17825.67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9207.05万元;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家;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

  上市公司审计收费:565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4份。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2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伟先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会计师韩伟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刘学伟先生,签字会计师韩伟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合计为90万元(含税),审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29日,公司第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情况及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建议,我们公司拟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2020年支付该所审计费用90万元。同意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公司支付给该所的审计费用是合理的。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聘期一年。公司拟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20年支付该所审计费用90万元。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董事唐昊涞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1、目前公司经营情况严重下滑,上市公司经营与管理失控,财务和内控制度未能有效遵守,导致财务数据难以确定;在上市公司自身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建议延后审议。2、年度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2020年度出具了保留意见的正式审计报告。无法对审计机构进行判断。该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0 年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议案之独立董事意见》;

  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议案之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1-036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唐昊涞先生无法保证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敬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董事唐昊涞先生反对的理由为:

  1、目前公司经营情况严重下滑,上市公司经营与管理失控,财务和内控制度未能有效遵守,导致财务数据难以确定;

  2、年度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2020年度出具了保留意见的正式审计报告。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在2021年4月29日上午提供,无法在短时间内进行判断和对事实进行调查了解,无法对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已做详细说明和独立意见,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海水苗种繁育、养殖,水产品加工,生物科技,保税仓储物流以及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和检测服务等业务,是一家集海水养殖、冷藏加工、生物制品、医药中间体、科研推广及国际贸易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级水产良种场。2020年,公司继续全力推进海洋产业和大健康产业的共同发展,加快推动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企业双轮驱动、创新可持续发展。目前两大事业部正保持健康、稳步发展态势。

  (一)海洋事业部

  1、海水养殖业务:公司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养殖,主要从事海参养殖和名贵鱼养殖等业务。公司与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合作共建了“海洋科技示范基地”以及“海珍品良种选育与健康养殖实验室”等,构建了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功能配套的海带、海参两个品种的保种、育种、良种繁育、生态养殖、精深加工等高技术产业技术体系。公司的海参养殖以底播养殖为主,销售以鲜销为主。名贵鱼养殖方面,深化鱼类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基地建设,开展多品种优质鱼类大规模养成,加大新品种名贵鱼的培育、养殖,努力实现多品种名贵鱼养殖国产化、工厂化、生态化,努力打造绿色健康养殖系统。目前公司通过经销商、农超对接等多种方式在国内市场进行销售。

  2、水产品加工出口业务:公司水产食品精深加工及进出口业务的主要产品包含冷冻食品、生食产品、调理产品、冷风干燥产品、烧烤产品、裹粉产品、蒸煮产品等多种系列,产品主要销往日本、韩国、美国及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公司冷藏加工厂的冷库是经青岛海关批准的自用型水产保税库、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注册的进境水产品备案存储冷库,随着水产品加工贸易基地的建成投产,公司水产品加工能力达58,000吨/年,现代化冷藏能力达80,000吨/次。

  (二)大健康事业部

  Avioq, Inc.自主研发的新一代VioOne? HIV检测试剂获得FDA三类医疗器械上市前批准(PMA)批文,该产品此前已获得欧盟CE认证。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已取得6个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分别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胃蛋白酶原I、胃蛋白酶原II和胃泌素17的含量;并已取得2个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为EB病毒衣壳抗原IgM抗体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吸附法)、EB病毒核抗原IgA抗体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吸附法);同时已取得7个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和5个医疗器械产品的备案批文。由艾维可生物研制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IgG/IgM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和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均已取得欧盟市场准入资质。质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25-羟基维生素D检测试剂(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皮质醇检测试剂盒(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干式免疫荧光分析仪已经取得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其中,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是国际公认的维生素D检测项目的金标准,皮质醇检测试剂盒为目前国内同类产品中唯一取得质谱检测法二类注册证的类固醇激素产品。此外,质谱生物已取得23个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和2个医疗器械产品的备案批文。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持续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和血清抗体等检测服务。

  与此同时,数十种自主研发的免疫及质谱诊断产品已分别进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注册过程中的注册检验、临床试验阶段。其中,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IgG/IgM 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已进入注册补充资料阶段,另有部分产品正在申请欧盟批文。

  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公司大健康事业部旗下免疫技术平台和第三方医学检测实验室迅速开发新冠检测相关产品并推出新冠检测服务。除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抗原检测试剂盒均已取得欧盟市场准入资质并出口海外,由艾维可生物开发的一次性病毒采样管和一次性使用取样器取得备案批文并投入生产。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入选山东省公布的首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和烟台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持续开展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服务,同时开展针对冷链企业从业人员和冷链产品及环境的新冠病毒检测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020年,全球经济仍面临着各种风险的叠加挑战,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威胁,全球经济还面临较长期的挑战。2020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继续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但“稳中有变”,主要的变化是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中美经贸摩擦升级,对我国经济短期和长期趋势形成巨大的外部压力。与此同时,国内经济仍然处于结构调整转型过程中,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民营经济也面临较大压力。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政治与经济局势,公司始终坚持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科技和人才为动力,应势而为,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坚持实施产业化经营模式,稳步推进海洋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大健康产业,切实贯彻和落实企业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困难的局面与疫情冲击影响,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两大事业部管理团队的领导下,公司全体员工上下一心、团结协作、攻坚克难,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全力推进海洋产业和大健康产业的共同发展,加快推动公司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开拓国内外贸易新局面。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7,984,778.72元,同比下降26.91%;实现利润总额-18,935,052.76元,同比下降155.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99,413,811.66元,同比上升70.67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海洋业务

  公司充分利用养殖资源,有针对性投放不同规格的优质海参苗种,全力做好海参、海带等各类苗种生产;深化鱼类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基地建设,开展多品种优质鱼类大规模养成,加大新品种名贵鱼的培育、养殖,努力实现多品种名贵鱼养殖国产化、工厂化、生态化,努力打造绿色健康养殖系统。不断强化安全措施,充分利用养殖资源,努力提升养殖产能,在生产上引进新设备,在技术上不断创新,在管理上不断细化,在质量上精益求精。持续加强海洋牧场建设,加大人工造礁力度,进一步改善海区环境,促进海洋牧场和参池的良性循环,通过多层次综合养殖模式的开发、人工礁场构建等关键技术的研发,真正实现海洋从“资源掠夺型”向“耕海牧渔型”的转变。

  公司坚持“诚信、品质、责任”的理念,抓质量拓渠道,适时调整销售管理模式,成立包括海参、胶原蛋白、水产品在内的各系列产品事业部,分别制定销售策略。积极整合资源,集中优势发展新客户、开拓新市场,面对国内水产品加工行业激烈的竞争,汇率、原料供应、产品需求的不断变化,原材料价格、人力成本的不断攀升,积极化解各种不利因素,不断调整产品市场重心,对品控体系严格要求,对美国、欧盟、日韩等目标市场灵活应对、积极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发大众消费渠道、餐饮连锁渠道和单位团购业务,继续加大产品“农超对接”力度,加大电商销售力度,积极策划产品营销活动,拓展市场渠道,提高消费者对东方海洋产品的认知度;通过食品博览会、现场品鉴等活动,让消费者更加直观的感受到公司的产品。

  (二)大健康业务

  公司在持续发展原有主业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在大健康产业领域的布局。与此同时,大健康事业部不断加大引进高端、核心人才的力度,并积极参与申报国家及省市各级重点科研项目。其中,“一种肠道病毒(EV71)抗原检测试剂盒的研发和应用”项目入选2020年烟台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竞技活动项目。此外,质谱生物和艾维可生物双双入选山东省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截至目前,公司大健康事业部辖设子公司、二级公司9家,已设立中国、美国两大研发中心,并拥有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美国北卡三角研究园孵化器等园区,布局四大技术平台(免疫技术平台、质谱技术平台、分子技术平台、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其中,免疫技术平台依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ISO13485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新一代VioOne? HIV检测试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1/2)抗体检测试剂、人T淋巴细胞白血病病毒I/II型抗体检测试剂已取得美国FDA批文;EB病毒衣壳抗原IgM抗体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吸附法)、EB病毒核抗原IgA抗体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吸附法)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胃泌素17(G-17)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酶联免疫法)、胃蛋白酶原Ⅰ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酶联免疫法)、胃蛋白酶原Ⅱ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酶联免疫法)取得由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临床注册阶段产品包括传染病检测系列、肿瘤标志物检测系列、糖尿病检测系列、胃功能检测系列等。质谱技术平台依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ISO13485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自主研发的“25-羟基维生素D检测试剂(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皮质醇检测试剂盒(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干式免疫荧光分析仪等诊断试剂和仪器产品已取得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临床注册阶段产品包括出生缺陷防控系列、营养元素检测系列、内分泌及代谢分子检测系列等。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已搭建分子平台、质谱平台及病理平台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中,分子平台已通过山东省临检中心的PCR实验室验收;分子平台QPCR检测项目EGFR与KRAS以及质谱平台的维生素D、新生儿筛查项目均已通过国家临检中心的室间质评。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公司大健康事业部旗下免疫技术平台和第三方医学检测实验室迅速开发新冠检测相关产品并推出新冠检测服务。除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抗原检测试剂盒均已取得欧盟市场准入资质并出口海外,由艾维可生物开发的一次性病毒采样管和一次性使用取样器取得备案批文并投入生产。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入选山东省公布的首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和烟台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持续开展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服务,同时开展针对冷链企业从业人员和冷链产品及环境的新冠病毒检测业务。

  (三)科技研发方面

  在海洋产业方面,公司充分发挥已建有的国家海藻与海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珍品良种选育与生态养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农业部海藻遗传育种中心等国家级、省级平台和产学研合作共建科技创新平台的优势,继续扩大在海带、海参的保种、育种、良种繁育、生态养殖、精深加工等方面的领先优势。依托已有的国家级、省级平台和产学研科技创新平台,紧紧围绕蓝海建设,不断加大海洋业务科技投入,研发多项专利,引进优秀人才,着力增强创新驱动力,以生产为中心开展科研活动,不断提升科技创新实力。刺参“东科1号”新品种已通过国家农业农村部审定,“东科1号”由公司和中科院海洋所从2003年至2017年经连续4代选育、14年培育而成,具有生长速度快、度夏成活率高、规模化示范亩产高的优点。

  在大健康产业方面,目前大健康事业部拥有山东省生物诊断技术创新中心、山东省品牌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山东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园、东方海洋大学科技园等省级平台,其研发团队包括了拥有多年从事生物医药、体外诊断研发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70余人。其中,Avioq, Inc.科研团队曾研发出全球第一批FDA批准的HIV诊断试剂和全球第一个HIV抗原检测试剂,研发实力处于国际领先地位。Avioq,Inc.自主研发的新一代VioOne?HIV检测试剂已取得FDA批文和欧盟认证(CEMark),并在世界艾滋病大(International AIDS Conference)上获得专家一致认可和广泛关注。东方海洋(北京)医学研究院科研团队研发的“研制基于酶联免疫新型艾滋病确证试剂”、“基于免疫荧光及膜微流体分离富集技术的结核诊断产品研发”等两项课题获国家“十三五”科技重大专项立项,并已获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东方海洋(北京)医学研究院和艾维可生物科研团队参与的“现场快速核酸提取荧光定量PCR检测一体化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入选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艾维可生物已获得4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和2项外观专利(授权),其申报的项目获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优秀新产品类三等奖;质谱生物已获得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随着行业的持续发展与调整,尤其是随着公司海洋产业的转型升级以及大健康产业的全面发展,公司目前也面临一些困难:

  (1)精准医疗、体外诊断属于高门槛的行业领域,公司涉足大健康业务较晚,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研发周期均在一年以上,产品标准制定和审核、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体系考核、注册检测以及注册审批等阶段均需一定周期,整个注册周期一般为1-2年,三类诊断试剂产品注册周期更长,在此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研发、运营等风险。

  (2)精准医疗、体外诊断领域是高科技、资金密集型行业,在科研技术、人才等方面需要持续投入,随着大健康产业的全面发展,公司可能会面临一定程度的资金压力。与此同时,如何充分发挥公司现有中美两大研发中心以及国内外科研、技术和人才优势,研制更多具备竞争力的诊断产品,实现快速落地并占据市场份额,是公司管理团队、研发团队及市场营销团队持续的工作重点。

  (3)公司海洋产业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升高以及熟练工人招聘困难等因素进一步压缩了水产品加工业务的利润空间,加大了水产品加工业务的运营负担,且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国际政治形势复杂多变,公司加工出口业务亦面临较大压力。

  (4)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公司海洋产业主营产品的销售受到了一定冲击,且公司在国内市场的品牌建设仍然有待加强,市场份额与产品知名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国内深化改革、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市场大环境下,挑战与机遇并存。公司紧紧抓住机遇,积极迎接挑战,坚持创新、健康、可持续发展思路,不断突破瓶颈,立足国内市场、扩大国际市场,坚持海洋产业和大健康产业两大主体产业双轮驱动、联动互通、不断创新、勇攀高峰。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0.67%,是由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适用  看后面财务报表附注之“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章节。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青岛国信东方循环水养殖科技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1-037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对全资子公司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山海食品担保余额为470.00万元。

  公司前期为该公司的提供的授信担保将于2021年7月28日到期。为提高决策效率,使该公司经营活动健康有序进行,公司董事会建议,同意公司自2021年7月1日起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蓝德路6号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21日

  法定代表人:赵玉山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水产品零售;金属工具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产品收购;水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鲜蛋零售;鲜蛋批发;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的出资。

  基本财务状况: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4,107,482.42万元,负债总额为18,953,726.7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8,655,272.14万元),净资产为65,153,755.7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367,706.29万元,利润总额-6,406,660.92万元。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公示信息,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董事会意见

  该担保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 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山海食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决策和经营管理由本公司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没有反担保,主要系其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目前流动资金仍处于紧张状态,为提高决策效率,使该公司经营活动健康有序进行,同意公司自2021年7月1日起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总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9,067.4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5.24%。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78,597.40万元,占公司年末净资产的54.91%,公司上述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对外担保未经过上市公司审议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6)。

  本次公司对山海食品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额度的担保,若担保金额达到该额度的上限8,000万元,将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59%。上述对外担保中,公司为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的债务部分已逾期。

  五、备查文件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1-04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被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与违规担保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3.1 条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2月18日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020年6月30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披露了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经公司与审计机构联合核查确认,截至2020年6月28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36,986.66万元。

  (二)控股股东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6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累计已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0,000.00万元,剩余资金占用余额为106,986.66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原承诺于2021年4月23日前,继续通过采取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尽快继续归还上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截至2021年4月23日,公司尚未收到东方海洋集团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经沟通,东方海洋集团表示其将继续全力以赴采取多种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履行还款义务。目前控股股东正在积极处置其名下部分资产,但由于存在查封冻结情形,资产变现与处置尚需时间,其何时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完成归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归还情况见下表:

  

  二、违规担保情况

  (一)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0年6月30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披露了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余额78,597.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95%。

  (二)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系未经公司内部审批流程,未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未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之情况下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对外担保。根据最高院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公司认定本次担保无效,公司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故公司方面已开始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保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目前公司已对(2019)鲁0612民初3556号案件提起上诉申请,涉及标的金额18,025,738.08元。

  公司董事会将全力督促控股股东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尽快偿还剩余占用资金、解决问题。同时,公司董事会将积极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协商,敦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通过有效途径偿还借款、消除公司担保责任。

  三、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7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前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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