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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1-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下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1-03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清查,公司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和分析,其中对固定资产、商誉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专项评估,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0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进行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0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41,734.42 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41,734.42 万元,全部计入2020年度损益,将相应减少2020年度的利润总额41,734.42 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41,734.42 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41,734.42 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1、应收账款,对于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公司逐笔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对于未纳入单项计提损失模型范围的应收账款,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按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调整后进行减值测试。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702.87万元。

  2、其他应收款,对于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公司逐笔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按账龄进行减值测试。本报告期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518.30万元。

  3、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因医药类存货存在效期,公司按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对近效期的医药类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另期末部分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报告期公司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51.69万元。

  4、固定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本报告期公司对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14.59万元。

  5、商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迹象。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公司应当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判断资产组或者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公司对存在商誉减值迹象的资产组进行了专门的可收回金额测试,本报告期公司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36,082.91万元。其中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资产组主要产品受国家监管政策和医保政策影响,资产组盈利能力将会有所下降,2020年度经测试商誉存在减值5,001.56万元;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资产组受国家监管政策和医保政策影响,部分产品预计销量有些许下滑,2020年度经测试商誉存在减值16,607.93万元;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资产组主要产品受国家医保目录范围限定以及其他相关政策的影响,资产组盈利能力将会明显下降,2020年度经测试商誉存在减值10,175.92 万元;云南联顿资产组主要受医疗行业改革的问题,资产组盈利能力无法达到预期,2020年度经测试商誉存在减值3,453.26 万元,Praxgen Pharmaceuticals LLC 2020年度经测试商誉存在减值844.24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地反映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相关会计信息,有助于规范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1-033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

  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取得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为人民币10.79亿元,融资租赁授信总额为人民币3.37亿元,其中已使用银行授信金额为9.41亿元,已使用融资租赁授信金额为3.37亿元。随着公司生产销售规模不断增长,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对外投资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公司的融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制订了2021年度各类融资机构综合授信总体额度申请议案,由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含子公司控制的企业),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贴现、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等。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对于公司授权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的综合授信以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公司2021年拟提供融资综合授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此仅为最高额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依据具体情况确定,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17亿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3亿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被担保人范围包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云南联顿医药有限公司、云南联顿骨科医院有限公司、云南联顿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共计8家子公司。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特提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事项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和担保协议,并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本综合授信有效期为到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6月8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新路50号

  法定代表人:杨永超

  注册资本:77,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III类6822植入体内或长期接触体内的眼科光学器具生产;生产小容量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酊剂(外用)、原料药、中药提取车间;药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医保生化科技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添加剂、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劳防用品销售;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二)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0年10月22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8号

  法定代表人:叶红光

  注册资本:7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产、销售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丸剂(浓缩丸)(含中药提取)、原料药(碘海醇);生产、销售一类及二类医疗器械;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28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医药)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郁华军

  注册资本:17,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产医药保健品(国家允许生产的),研究和发展医药保健新技术、 新产品,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中药种植;生产销售消毒产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四)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04月07日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海口保税区8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王寿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丸剂、干混悬剂、散剂、原料药的生产、销售,药品包材的销售、药品的研制、技术转让。(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87%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五)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03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承恩街8号

  法定代表人:陈荣泽

  注册资本:88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房屋租赁(限自有房屋);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60%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六)云南联顿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月22日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海源北路998号高新保税监管区生产基地二期大楼四层4-1A

  法定代表人:安泉

  注册资本:2,7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药品经营(按《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及时限开展经营活动);国内贸易、物资供销;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60%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七)云南联顿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7月14日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金成财郡2栋2-7层

  法定代表人:安泉

  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预防保健科、内科门诊、外科(骨科专业)、小儿外科(小儿骨科专业)、康复医学科、运动医学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图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骨伤科专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60%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八)云南联顿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9日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金成财郡商业中心3幢

  法定代表人:安泉

  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妇女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内科(内分泌专业)、儿科(新生儿专业)、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预防保健专业)、中西医结合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60%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及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担保协议的签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8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

  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和资金实时监控,对本次提供担保对象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担保事项目的是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需求,确保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4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75,407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32%。

  本次担保事项批准实施后,如本次担保额度全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0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2.99%。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1-031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公司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产进行医药、医疗项目投资;生物制药技术项目的研发与投资;商品进出口贸易;企业管理咨询、医疗医药研发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旗下子公司主要业务涉及化学药、生物药以及中成药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公司目前拥有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类)、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类)、注射乳剂、硬胶囊剂、丸剂、颗粒剂、气雾剂、酊剂、口服乳、中药饮片以及原料药等通过国家GMP认证的生产线二十余条。除此之外,另有数条原料药生产线分别通过了中国NMPA认证、美国FDA认证、欧盟EDQM认证、日本PMDA GMP认证和韩国MFDS cGMP认证。

  公司的产品管线包括:

  1)心脑血管领域产品线:包括参芎葡萄糖注射液、心脑宁胶囊(全国独家)、盐酸替罗非班注射用浓溶液、盐酸替罗非班氯化钠注射液、注射用盐酸地尔硫卓和乐脉丸等;

  2)抗肿瘤领域产品线:包括榄香烯乳状注射液及榄香烯口服乳(全国独家)、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注射用磷酸氟达拉滨和注射用奥沙利铂等;

  3)骨伤科疾病领域产品线:包括玻璃酸钠注射液(含玻璃酸钠原料药)、镇痛活络酊(全国独家)、冰栀伤痛气雾剂(全国独家)、通迪胶囊(全国独家)和骨筋丸胶囊等;

  4)妇儿领域产品线:包括妇平胶囊(全国独家)、金鸡丸(全国独家)和儿童回春颗粒等;

  5)消化系统领域产品线:包括注射用泮托拉唑钠、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射用兰索拉唑、复方胆通胶囊和消炎利胆胶囊等;

  6)抗感染领域产品线:注射用盐酸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用单磷酸阿糖腺苷、注射用更昔洛韦和复方柳唑气雾剂(全国独家)等;

  7)医疗器械产品线:主要为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

  2020年,公司积极克服疫情等诸多不利影响,继续夯实基础、平稳发展。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旗下的生产制造企业采购模式以内控管理、成本最低、质量最优和风险最小为原则建立业务管理的目标,以风险控制的思路,对采购工作进行质量、风险、成本等多维度梳理,在实际采购运行过程中实现全面内控管理,达到控风险、控成本、控质量的目标。

  各项生产原料方面,由各子公司物流部以定量采购、集中采购、定期采购等多种途径结合的方式,统一负责原材料、辅料、包装材料等物资的采购,保障公司原料来源可靠且具备成本优势。同时通过质量事务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进行整体的质量评估,建立供应商档案,形成合格供应商名录。物流部以销售计划、生产计划和库存量等数据为基础制定物料采购计划,采购人员按照采购计划的数量、规格、时间等要求进行物料的采购。在采购实施中,通过合格供应商分级管理、招标与协议采购并重的模式,结合完备的供应商管理体系,形成完善有效的采购管理模式。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实行以销定产的计划管理模式,执行内部计划管理工作流程,以营销体系确定的内部订单和交货时间为依据组织生产。生产部每年根据销售计划制定新年度生产计划,并分解到月度。在每月实际生产计划安排中,由生产部与物流部共同参考销售月度计划、库存数据、年度生产计划、生产设备情况制定新月度生产作业计划。当月在执行生产作业计划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通过上报审批后方可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联合质量事务部对生产用物料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标准和领用转运标准;对生产环境、人员操作实行动态监控管理、生产工艺过程的各项关键质量指标实现实时采集分析;生产完成后的车间清场和生产记录等各个环节均有复核,并以文件形式作出严格的规定,通过以上措施,保证整个生产过程严格按照GMP规范及公司制定的产品生产工艺规程和生产操作标准进行生产操作,产品质量稳定、均一、合格,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医药产品。

  3)销售模式

  公司以省区销售总经理责任制为基础,多产品矩阵管理相结合;适应市场竞争要求和以客户为中心的价值观导向,坚定地走“自主经营为主,外包和代理为辅”的营销模式,未来五年自营占比预计达到90%以上,只有在需要快速覆盖、抢占市场份额的产品和市场区域才适当考虑外包和代理,打造全网点全产品的销售网络。全面深入推进学术营销,强化公司专家形象,塑造高品质与负责任的品牌形象。在既定业务领域的多品种产品形成系列组合,为不同的治疗与康复场景提供解决方案,帮助医生提升治疗水平、帮助患者快速康复。公司加速扩充自营团队规模,加强网点布局的力度,整合资源,优化销售人员的市场布局,激活工作能力和积极性,大幅提升人均单产;同时加强学术推广,坚定地走高效专业化学术推广之路。公司在全国积极组织并推广各项专业化学术会议、产品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临床疗效研究成果的专家共识会、临床路径专业学术研讨会、临床观察与典型病例征集分享会、专家产品咨询会等,通过一系列的专业化学术推广使专家医生对公司产品疗效和临床使用方式,有更深入更清晰的认识,从而达到合理规范用药的目的,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患者。除了在等级医院持续保持我们的竞争优势以外,还要关注并积极投入力量,深入到第三终端和OTC的广阔市场,实现渠道下沉,向终端市场靠拢。同时也积极探索利用新媒体和电商等互联网技术进行市场布局的可能性。

  4)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自研与联合开发的合作研发模式,集中研发资源,在关键领域、环节快速突破。集团研发平台强调完整性,在全链条科学分工的基础上,各业务单元按照产品生命周期有机协同。依托总部研发中心,链接各子公司生产单元,分别打造发酵技术平台、高分子交联技术平台、预灌封制剂产业化平台、纳米制剂平台、复杂注射剂平台。通过Praxgen Pharmaceuticals LLC的ANDA快速申报、技术转让服务等业务,发挥信息流+CMC(生产工艺与质量控制研究)对集团产业链的引领作用,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实现项目成果的产业转化。研发中心继续深化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的开放式合作,构建稳定内外部研发生态。目前,通过与全球知名药企建立联系,以合资、合作或者技术转让的方式,嵌入全球创新链、价值链,深化与国际接轨的产业化道路。公司将目标聚焦在具有临床价值和技术特色的渐进性创新上。未来将围绕大病种,紧跟专利期限,提前筹划,关注同领域竞争友商动态,力争首仿。公司遵循以自主研发为主,利用产业资源,有效整合行业研发资源,实现快速仿制。

  报告期内的公司主要业务经营管理模式和研发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行业情况

  2020年,国家医药政策改革深入推进,以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为突破口,医保目录调整、医保支付模式改革和药品价格管理为核心的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以及对过保护期专利药的仿制替代等,已经成为医药行业长远发展的政策重点。创新导向和成本优势将成为未来医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中国医药制造企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2020年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根据IQVIA发布的医院终端市场数据,行业平均增长率为约-11.2%。

  查阅国家统计局数据可知,2020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4857.3亿元,同比增长 4.5%,高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期整体水平3.7个百分点。发生营业成本14152.6亿元,同比增长5.4%,高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期整体水平4.8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3506.7亿元,同比增长12.8%,高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期整体水平8.7个百分点。医药制造营业收入利润率约为14.1%,较上年同期提升1.1 个百分点,高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期整体水平8.0 个百分点。

  虽然2020年受疫情影响较大,但是整体来看,无论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还是政府、个人支出情况,医药行业“稳中求进”总基调没有变,行业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行业发展质量稳步提升,依旧是未来增长预期比较明确的行业之一。

  (4)公司地位

  报告期内,景峰医药入选“2020中国药品研发综合实力TOP100”、“2019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系列排行榜——中药企业TOP100排行榜”“中国中药企业TOP50”等荣誉称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0年1月22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诚信证评关于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决定将景峰医药的主体信用等级(级别AA),以及“16景峰01”的债项信用等级(级别AA)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2020年6月29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将景峰医药的主体信用等级由AA调降至AA-,将“16景峰01”的信用等级由AA调降至AA-,并将主体和债项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

  2020年12月28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诚信国际关于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移出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并将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的公告》,维持景峰医药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16景峰01”债项信用等级为AA-,将其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移出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是国家经济社会运行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公司一方面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另一方面加快组织复产复工,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受疫情影响,2020年实际经营时间相对较短,因此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同时,随着国家医疗改革的深入推进,公司对内深化改革、对外加快转型,努力走出一条适应社会需要、适应行业需求、适应自身发展的道路。“改革”与“发展”依旧是医药行业的主旋律。面对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的新变化,公司积极拥抱变革、快速适应调整。

  随着国家进一步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于药品价格、销量、格局以及符合FDA、GMP标准药品生产的重塑效应十分明显,药品价格进入了新一轮调整期,在国家医保控费的大背景下,医药制造企业的发展模式、盈利能力面临巨大挑战。国内药品审评审批加速以及优先审评政策出台对医药产业影响较大。无论进口品种还是国产品种,都呈现出批文数量快速上升的趋势。随着药品审批标准提高,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持续推进,带量采购逐步扩面,行业进入快速分化、结构升级、淘汰落后产能的阶段,具有医药自主创新能力以及拥有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将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各种困难,坚定信念、勇往直前。公司继续坚持“走与国际接轨的仿制药产业化道路”战略,认真执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以高壁垒仿制药为主、长短结合、多维研发生产管线并进的战略布局。公司的业务选择符合国际医药行业发展趋势,继续探索高端特色制剂和创新药研发管线,聚焦核心业务,以内生发展为主、外延扩张为辅,不断提升整体竞争力。为整合资源,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有效盘活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87,791.8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68%;实现营业利润-101,595.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亏损11.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992.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亏损9.8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168.4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51.12%;每股收益-1.10元,每股净资产0.50元。

  2020年,医疗改革继续深化,公司继续推进以自主经营为主,代理外包为辅的经营模式,为做深、做透、做精、做大、做强市场,促进终端上量,大力度投入资源继续加强营销网络的建设和专业化的学术推广,实现营销渠道的深度下沉,强化省地市县密集化营销网络的覆盖。

  报告期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积极推动战略转型,确保主力产品稳定态势,挖掘新兴产品的增长潜力

  1)生产经营方面

  报告期内,上海景峰根据市场需求完成生产任务,保障公司产品的稳定供应。生产管理以精益思想,不断提高运行效率,保证良好质量水平,提升运营效益。生物产品车间CMO业务已逐步有序开展,目前已完成多个真核生物产品、原核生物产品以及生物制剂的CMO业务,稳步构建CMO运营体系,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增加业务收益。同时,上海景峰以透明质酸产业角度进行产品规划,实现透明质酸发展全新格局。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眼科)已获生产行政许可,玻璃酸钠系列产品有序生产,充分展示了公司多维度的创新融合发展方向,以及在药品研发、制造领域的效率,体现了公司制造体系的技术储备的完善性和较好的产业化能力,能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优异产品,迎接未来市场发展的需求。

  贵州景峰经过多年的发展,在药物的研发、生产、销售方面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在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积极回馈社会,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诚信纳税并提供更多就业机会。贵州景峰积极承接参芎葡萄糖注射液在心脑血管疾病领域的优势和资源,适时开展参芎葡萄糖注射液的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对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进行研究与开发,购置实验仪器与设备,完成小容量车间厂房、仓库、洁净管道等公用系统改造;贵州景峰研发的盐酸替罗非班氯化钠注射液(100ml)已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并于2021年3月获得一致性评价的批件。

  贵州景诚拥有心脑宁胶囊、妇平胶囊、通迪胶囊、消炎利胆胶囊、复方胆通胶囊、骨筋丸胶囊、抗栓胶囊、儿童回春颗粒、复方柳唑气雾剂、冰栀伤痛气雾剂、镇痛活络酊等11个产品的国家批准文号,产品覆盖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皮肤科等治疗范围方面的疾病。

  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秉承公司“走与国际接轨的仿制药产业化发展道路”,充分利用海南省优惠扶植政策,稳步推进一致性评价和仿制药新药研发工作。2020年度,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注射用兰索拉唑和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等在产品种的一致性评价研究工作顺利推进。海南锦瑞现正在积极准备伏立康唑片的申报和迎检工作,作为国家第五批创新型试点企业,海南锦瑞已建立自主研发与联合开发并举的技术创新与转化体系,未来将实现一致性评价预期目标和仿制药新药研发目标,扩大产品销售规模,增强公司发展后劲。

  大连德泽在年初、年中及年末经历了三波疫情,其经营活动承受了较大的风险和挑战。报告期内,大连德泽按照董事会,管理层的统一部署,采取了积极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和经营举措,稳扎稳打,稳健经营,依托前期经营结果和现阶段的不懈努力,基本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为后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2)营销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贯彻国家医药各项政策,持续进行营销体系变革,包括营销组织体系的变革与重构,形成以省区销售总经理责任制与多产品矩阵管理相结合的扁平高效的营销模式,同时逐步从销售向营销转变,理顺了目前业务线结构,以考核为手段,逐步完成商务、推广、财务、人力的整合,设立销售部、商务部、市场部、政府事务部、营销财务部、营销人力部等职能中心,搭建起完备的营销支撑平台体系。在营销模式创新方面,公司坚持走专业化自主经营为主,外包和代理为辅的发展道路,加强对终端市场把控力度。积极扩大以学术营销为主的自营销售队伍建设,激发和释放优质外包代理伙伴的潜能和权益,实现多产品多渠道的销售网络,通过持续变革,公司自主经营占比逐年增加,外包和代理占比逐年降低。同时针对公司产品布局进行立体化细分探索,逐步整合和梳理已有产品,明确产品区隔,在同一领域内进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了以心血管、肿瘤,骨妇儿为重点的产品群,同时,公司将持续进行学术投入,着力拓宽产品的临床影响力,打造高效的学术推广平台,不断加强循证医学及证据链打造,搭建临床专家、药学专家、学术带头人平台,通过基础研究、临床研究、药物经济等研究,深入挖掘产品价值及进行临床价值管理,让最终患者得到更大的获益。

  2020年,公司部分业务受疫情影响;目前已经恢复,公司将持续深入开拓营销渠道,多元化推进以完成全年既定目标。

  3)国际化方面

  当下医药行业竞争程度不断加剧,行业集中程度不断提高,公司着眼于未来行业发展,于2020年继续大力推进制剂国际化项目。利用公司的原料药和制剂技术优势,在贵州景峰和上海景峰分别开展国际化建设项目,贵州景峰于2020年下半年同步完成美国FDA注册申请,上海景峰计划于2021年上半年同步完成美国FDA以及中国NMPA仿制药注册申请,实现产品在中美市场同时上市销售。截至报告披露日,Praxgen Pharma累计完成15个产品ANDA申报,获得11项ANDA批件及1项ANDA暂定批准通知(原研制剂尚在专利保护期内,预计2021年10月到期,该产品等待正式批准)。Praxgen Pharma将有助于公司形成具有高技术壁垒的仿创药研发管线,成为公司国际化道路上的一大竞争优势。

  4)人力资源方面

  公司基于“以奋斗者为本”的理念,紧密围绕价值创造、价值评价和价值分配开展人力资源工作。通过内外部渠道吸引与招揽人才,积极发现奋斗者,在资源配置和价值分配上向奋斗者倾斜,营造以奋斗者为本的组织氛围,构建人才辈出的动态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在人才招募环节,从素质、潜能、品格、学历及经验等各个方面对候选人进行考察,拓展包含领军专家、业内专业人才和院校学生为主体的综合人才获取渠道,充分尊重候选人意愿,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引进优秀人才。

  关注员工培养与组织融入,通过专业培训与岗位实践相结合、自我学习与团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让员工迅速融入组织、提升员工工作能力。在培养体系搭建上,构建高阶人才培养、技工人才培养及基层员工培养结合的立体培养体系,遵循“育”与“用”结合、“训”与“战”结合的原则,实现组织与员工同步成长。

  (2)研发初步兑现成果,提升公司未来产品竞争力

  公司研发产品线构建初期以核心业务为主,关注具有首仿前景的品种,加速公司业务成长,逐步加大成长业务和创新业务的培育力度,增加复杂制剂的比例和开展创新药、生物药的开发,梯次实现业务升级。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研发资金25,287.8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8.41%。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共获得 NMPA2个药品一致性评价补充申请受理通知书(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和注射用兰索拉唑)和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生产行政许可。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共有15个产品ANDA申报,获得11项ANDA及1项ANDA暂定批准通知;盐酸替罗非班氯化钠注射液(100ml)通过了一致性评价。公司共持有专利194项,其中发明专利139项,新增专利19项。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一致性评价及注射剂再评价项目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注射用兰索拉唑正处于补充申请审评中,盐酸替罗非班氯化钠注射液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盐酸替罗非班浓溶液拟于2021年提交补充申请资料;贵州景诚心脑宁胶囊的再评价项目研究中,作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心脑宁胶囊精确干预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后状态合并颈动脉斑块残余风险研究”已经顺利完成多个中心的筹备和启动,目前正在有序开展对受试者的筛查和入组工作,其他循证项目也按计划有序推进。

  化药新药项目:1类新药交联玻璃酸钠注射液正处于II期临床推进中。

  生物药项目:JZB01、JZB28、JZB34均处于临床研究阶段。

  复杂注射剂项目:公司已搭建基于脂质体主动载药技术的商业化生产线,生产线采用全自动设计,具有自动化程度高、产能大的技术优点,现生产线已投入使用。产品管线中主要产品研发状态如下:JS01抗肿瘤脂质体项目已完成工艺验证,产品质量达到预期标准;JS02及JF1908抗肿瘤复杂注射剂项目处于小试研究阶段。氟比洛芬酯注射液已完成 CDE审评与CFDI现场检查,氟比洛芬酯解热适应症II期临床已完成,处于III期临床准备阶段。

  普通注射剂项目:JS03、JS06、JS07、JF1906已完成工艺验证批次生产;JF1907、JF1910处于中试工艺开发阶段。

  固体制剂项目:固体制剂板块建成可支撑普通固体制剂及纳米制剂项目的小、中试平台。其中,复杂固体制剂项目JF1901、JF1902处于中试工艺开发阶段;普通固体制剂项目伏立康唑片、来曲唑片、普瑞巴林胶囊处于NMPA审评阶段,其中来曲唑片已通过CDE技术审评与CFDI现场核查;伏立康唑片和普瑞巴林胶囊已完成CDE技术审评,并等待CFDI现场核查。JRC05已完成正式BE试验;JF1909已完成工艺验证批次生产;JF1903已完成中试工艺开发;JF1912处于小试研究阶段。

  (3)深度梳理投资项目,积极实现资产聚焦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整合前期投资,深入开展了投资项目优化梳理工作,有序处置项目,并不断完善评价体系,以夯实主业为目标,并择机将目前低效的资产进行有机整合,保障主业健康持续发展。公司战略定位清晰,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增强核心竞争力,更好地聚焦“走与国际化接轨的仿制药产业化道路”的发展战略布局。

  截止到本报告披露日,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规划原料药和制剂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旨在整合原料药生产资源、完善产业链、加速公司在制剂领域的发展,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动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叶湘武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1-028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9:00在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叶湘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裁叶湘武先生所作的《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2020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稳健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有效履行了自身职责;认为公司董事会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能,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讨论,明确了公司2021年工作规划。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02,380,152.48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7,642,073.3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8,988,325.36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4,571,244.70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02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030《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整体经营情况。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031《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董事会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032《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033《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谢树青先生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为:“签署相关融资协议按公司章程规定办理”。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定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034《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035《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审慎性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潜在风险。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长久的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3、4、5、6、8、9、10、11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意见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书》。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第2、3、4、7、10、11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1-034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1日,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等。

  (七)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会议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方法

  法人股股东登记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出席人的身份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上海景峰;

  (四)登记时间:截至2021年5月25日17: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上海景峰

  联系人:陈敏、丛爱飞

  电话/传真:021-66876520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8”,投票简称为“景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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