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洲际油气       公告编号:2021-022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 地产业、建筑业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0次。4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敖都吉雅,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李甜甜,2015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2020年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警示函;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2021年审计费用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60万元,审计费用是以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的。较2020年度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 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 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3.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