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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21-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2,036,455.0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95,216,618.09元,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5,203,645.51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42,049,427.64元。

  公司最近三年(2018年-2020年),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01,554,075.28元,对应30%比例金额为60,466,222.58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依据今年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行业发展的基础特征和发展趋势,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主要业务涉及房地产开发、养老、基金管理行业。2020年以来,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持续扩散,公司养老社区入住、基金拓展等业务,一定程度上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公司投资的铁狮门一期、三期项目进度因美国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受到一定程度的延后,因此不排除影响项目后续施工进度的风险。

  虽然,目前国内疫情已经基本得到控制,但依然面对依旧不容乐观的全球疫情防控形势。同时,公司正处在战略升级转型、重塑新主业的关键阶段,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为14,387.50万元,现阶段基本的现金流保障成为公司防范风险、稳健发展的必要基础。

  因此,从市场环境特征和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出发,经审慎研究,董事会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以及为公司产业拓展提供必要、充足的资本投入和流动资金的储备。公司未来将积极按照《公司未来三年投资者回报规划》,履行利润分配义务,与全体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21-027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㈠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⑴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⑵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⑷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⑸ 首席合伙人:梁春

  ⑹ 人员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23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⑺ 业务收入信息: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9,035.3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⑻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主要行业、审计收费: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家,收费总额2.97亿元,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行业,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9年末,大华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66.73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㈡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刘璐,199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江峰,1996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海成,200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0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总额为11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5万元,审计费总额较上年度增加25万元,系根据和综合考虑行业收费及审计工作量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㈠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㈡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专业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业务经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等各项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㈢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

  ㈣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21-028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维护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保障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及海航投资的子公司业务及发展的资金需要,海航投资及海航投资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融资。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目前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10家分别是亿城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嘉合创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养正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海航嘉盛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天津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堂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大连飞越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连众城文化文化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亿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航投资及海航投资的子公司预计2021年的融资情况如下:

  

  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的融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本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国内保理业务、信贷证明、贷款承诺函、经营性物业贷款、私募、项目融资、固定资产融资、离岸贷、内保外贷等间接融资及直接融资,公募债券融资单报单批,不占用以上融资授信额度,单笔融资授信到期后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对上述融资事项作出决定并授权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此额度内签署办理具体业务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质押合同、银行承兑汇票协议、保函等相关融资类合同及文件。在此额度内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授权融资授信总额度以内审批各单项融资额度调剂,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发生在总融资授信额度预计范围内的各单项融资授信额度调剂事项不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授权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融资额度调剂事项作出决定,公司就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21-029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与易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北京一卡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途商务旅行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子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北京海韵假期体育健身有限公司、北京科航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涉及自关联方接受商品和接受劳务、关联方租赁、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方面,预计2021年度交易总额约2,470.05万元,2020年上述同类交易实际发生2,194.27万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卫军、姜杰、蒙永涛、陈英杰回避表决,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一、基本情况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人民币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人民币

  

  (三)2021年1月1日至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726.39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14%。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北京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法人代表:孙政

  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与津河交口东南侧水畔花园10-301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从事房地产经济业务;销售日用杂费等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5,551,635.45元、净资产742,553.8元、营业收入10,462,047.82元、净利润999,401.21元。

  北京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2、北京海韵假期体育健身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敬东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体育场南路11号1幢

  经营范围:筹备、策划、组织运动会;住宿;海水游泳;洗浴;中餐;西餐;销售酒、饮料;图书、报纸、期刊零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459.715.464.12元、净资产803.037.015.38元、营业收入40.694.365.03元、净利润33.092.437.09元。

  北京海韵假期体育健身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3、北京一卡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河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元桥东北侧圣元中心15层1501号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会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供暖服务;餐饮服务;销售食品。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9319176.68元、净资产4142221.91元、营业收入9495863.96元、净利润-1053356.84元。

  北京一卡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4、北京科航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骥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号院2号楼6层

  经营范围:住宿、制售中餐、西餐、印度餐(含冷荤凉菜、裱花)、咖啡冷热饮;销售酒、饮料、定型包装食品;游泳馆;美容(非医疗美容);项目投资管理;销售工艺品、五金交电;照相、彩扩服务;健身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出租商业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中介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472,475,249.05元、净资产2,689,195,692.42元、营业收入76,635,474.36元、净利润14,728,801.59元。

  北京科航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5、易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洪森

  注册资本:21489.468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1#主楼2301房

  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开发;软件、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及安装;计算机通信业务、系统集成及设备租赁;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电子商务开发及运营业务;教育培训业务;信息咨询和服务;IDC(数据中心)运营;行业解决方案研发。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含因特网服务,不含短话信息服务);有偿提供信息服务(除新闻、初版、教育、药品、医疗卫生等前置审批信息服务外)、电子公告(仅限科技知识和休闲娱乐信息)。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4,757,767,066.49元、净资产3,822,079,242.26元、营业收入307,064,826.76元、净利润-55,580,914.55元。

  易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方接受商品和接受劳务、关联方租赁、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方面,相关费用定期结算清缴,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采购、销售商品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将在实际发生过程中签订有关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预计2021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可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预计2021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21-030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子公司确定互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子公司确定互保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共享金融机构授信资源,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上年度担保的实际情况,在各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融资安排的基础上,经综合平衡后,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21年度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之间以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对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本互保额度包括原有互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互保,单笔担保到期后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如下:

  

  该担保额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公司,包括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之间的担保以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对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的对外担保不在上述额度内。

  上述担保方式以担保业务发生时双方签署的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在授权互保额度以内具体互保事项的相关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此次互保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发生在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授权公司董事长对上述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公司就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授权互保总额度以内审批各单项担保间额度调剂,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发生在总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的各单项担保间额度调剂事项不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授权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担保额度调剂事项作出决定,公司就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2020年度互保情况介绍

  2020年度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天津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互保已履行完毕,截止目前,不存在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互保情况。

  

  三、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期(2020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四、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上述控股子公司、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存在对外担保金额为148,410.54万元,该担保未履行程序未披露关联方,已逾期。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促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展,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进行互保的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决策各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公司可以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其实施内部审计,可以防范和控制好风险。

  根据深交所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要求,控制担保风险,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需要求提供反担保,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需要求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另外,为保障上市公司利益,若出现其他股东不愿提供相应比例担保的,上市公司在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应以市场化利率向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允、合理地收取担保利息,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根据事项所在时点市场情况确定担保利息收取水平。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互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互保事项有助于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属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担保事项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互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互保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21-031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㈠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大连山东路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基于《大连山东路项目合作协议书之终止协议》(上述协议已于2017年12月22日签署,公司已于签署日终止了对大连山东路项目的开发)以及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公告》,取消公司竞得人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刘兴杰、刘兴刚大连山东路项目交易款的剩余保证金本金6,200万元存在无法追缴的风险,故公司将在2020年审计报告中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5,570万元,公司在2020年期初已累计计提630万坏账准备。

  ㈡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依据和方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相应信用减值准备。

  ㈢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

  经公司对2020年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0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1,216,959.29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1.66%,具体明细如下: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3、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注1:基于《大连山东路项目合作协议书之终止协议》以及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公告》,取消公司竞得人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应收刘兴杰、刘兴刚大连山东路项目交易款的剩余保证金6,200万元存在无法追缴的风险,故全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在2020年期初已累计计提预计信用损失630万元,本期对大连山东路项目计提预计信用损失5,570万元,期末该款项预计信用损失余额6,200万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准备金额为61,216,959.29元,计入2020年度损益,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216,959.29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61,216,959.29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2020年度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拟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合计61,216,959.29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1.66%。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21-032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原因

  根据2020年8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收购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以人民币108,946.41万元的对价收购了关联方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海南恒兴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兴聚源”)59%合伙份额。

  上述事宜中,2020年8月28日,本公司已支付100%的股权转让价款,2020年10月10日,公司与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办妥控制权交接手续,拥有恒兴聚源的实质控制权,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为便于核算,将2020年9月30日确定为恒兴聚源的合并日。由于本公司、恒兴聚源同受最终控制方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控制且该项控制非暂时的,故该项合并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其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二、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合并范围变化对公司比较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㈠ 对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

  

  ㈡ 对2019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㈢ 对2019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同意对前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说明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客观、真实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前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及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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