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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21-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晓川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7人,监事吴晓莉女士委托周晓川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成员确认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及连带责任。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中肯,未发现公司内控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及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关联交易累计发生及预计发生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回避2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成员确认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0793                                                     公司简称:宜宾纸业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公司、宜宾竹之琨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宜宾竹瑞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招标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工程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风险,资产管理风险、筹资与投资管理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评价过程中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进一步改进与提高,旨在推动公司全面深化改革和提质增效的需要。主要是以下方面存在不足:

  1、公司现阶段缺乏系统性年度培训计划,主动外出培训较少,亦未对各类培训进行事后评估,建议规范培训计划管理,建立年度培训计划机构,加强培训力度,提高培训水平,增加外部专业化、多元化培训。

  2、未按照公司制度要求规范进行供应商资质管理。公司应进一步完善采购管理制度,并将招标管理,供应商考核评级纳入采购管理制度。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公司各部门组织开展内控制度梳理及完善,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控运行有效;2.公司2020年已修订和完善反舞弊制度,对公司重要敏感岗位进行轮换;3.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已经对员工培训进行了统一管理。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度内控管理及运行有效。但在内控评价过程中发现存在一些不足,一方面完善供应商资质管理规定;另一方面强化员工培训,提升员工职业技能与综合素质,为完成公司生产经营目标提供有利保障。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陈洪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793                                                 公司简称:宜宾纸业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明聪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21-019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日常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人需在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业务为公司正常经营性往来,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除关联董事钟道远、李欣忆就该议案回避表决外,其他参与表决的董事全部同意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获得并审阅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公司2021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等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经营。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需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2021年度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四)2021年度接受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

  公司为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继续由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

  1、存款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吸收甲方的存款,协议有效期内存款每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

  2、信贷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办理信贷业务,协议有效期内信贷业务每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1月1日

  住所:四川省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

  法定代表人:罗云

  注册资本:67167.980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本化学原料,有机合成化学原料,化工产品制造、销售(含危险化工产品生产及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工产品销售,其许可范围及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及进出口贸易,塑料制品,压力容器,电气维修,电线电缆,建材,三级土建工程,化工防腐,化工机械制造安装,电气仪表安装施工(需许可证的限取得许可的分公司经营);生产医用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香精香料的生产、销售(凭许可证经营);电力业务(按许可证范围经营,有效期至2029年6月16日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宜宾港保税物流中心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4日

  住所:宜宾市翠屏区沙坪镇宜宾港路北段7号宜宾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107室

  法定代表人:万吉梅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供应链管理服务及相关咨询服务;物流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运输代理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 货物代理报关、报检业务;贸易代理;企业管理服务:销售纺织品、针织品:销售矿产品;销售钢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销售煤炭:销售通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纤浆粕:销售电子产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四川省宜宾环球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7月14日

  住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长江北路西段附三段17号320室

  法定代表人:余政纲

  注册资本:5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研发:日用玻璃及原辅料,建材玻璃及原辅料,纸制品及原辅料,玻璃绝缘子、复合绝缘子及零配件;销售:汽车玻璃、医用玻璃等非金属矿物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橡胶和塑料制品及原料;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进出口业务;商品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四川省宜宾环球神州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8月3日

  住所:宜宾市临港经开区长江北路西段附三段17号328室

  法定代表人:代翔潇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日用玻璃制品、纸制品包装、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仅限分支机构使用)的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纸制品原辅料、玻璃制品原辅料、塑胶制品及原辅料、纺织品及原辅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四川省宜宾环球集团天沃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6年02月23日

  住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长江北路西段附三段17号326室

  法定代表人:丁建参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销售:玻璃制品、玻璃制造原辅料、纸箱、五金家电、机械设备。电器。办公用品、家具、塑料及制品、预包装食品、纸张。印刷品、建筑材料、酒类。纺织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煤炭、矿产品、工业盐及制品、饲料、粮食;货物进口业务、普通货运;销售;化肥。农副产品、金属材料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四川省宜宾普什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8月20日

  住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长江北路西段附三段17号

  法定代表人:杨齐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务;租赁业;专业技术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四川普天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年2月2日

  住所:四川省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兴大道港园路西段35号

  法定代表人: 张维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包装材料的设计、开发、生产(另设分支机构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金属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机电设备、模具、办公设备的销售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 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销售:电线电缆、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电子产品、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农副产品(不含粮、油、生丝、蚕茧)、服装鞋帽、日用品、煤炭;模具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财务咨询(不含代理记账) ;电力供应(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四川舒湛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年5月10日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333号

  法定代表人:余旭东

  注册资本:16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销售:农、林、牧产品,冷冻品,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预包装食品;贸易经纪与代理;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生态农业开发;纺织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房屋建设;谷物、棉花;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机械设备租赁;市场调查、社会经纪咨询(不含投资咨询);货物运输代理;零售:香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9、五茗茶业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年10月26日

  住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

  法定代表人:李家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茶产业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投资咨询;企业咨询管理;生产加工茶叶及相关制品、茶相关产品设计及技术开发推广;批发兼零售;茶叶、茶饮料、溶茶、固体饮料、陶瓷产品、生活日用品、日用家电、服装服饰;销售预包装食品、茶具、茶桌、展示柜;冰淇淋、冷热饮制售;茶馆、咖啡馆服务;文艺创作、表演;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茶道、茶艺及景点门票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竹制品、纸制品、食品饮料、酒类、文具、纪念品、礼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 四川五粮液新零售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5月27日

  住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33号1栋2单元34层

  法定代表人:严昌龙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酒类经营;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玩具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纸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咨询策划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货物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宜宾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7日

  住所:宜宾市女学街1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注册资本:282254.491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5月5日

  注册地址:宜宾市岷江西路150号

  法定代表人:罗伟

  注册资本:308561.916480万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除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劵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企业与本公司共同受宜宾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规定,上述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

  上述关联方为正常经营且信用良好,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价格按照合同签署时标的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及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公司与相关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及管理需求而进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且上述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本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时,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21-022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及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时间: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15:00-16:00

  2、会议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方式: 网络形式

  4、 投资者可在2020年5月25日15:00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0831-3309377)、传真(0831-3309660)或者电子邮件(ybzydsh@163.com)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也可在公司 “互动平台”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宜宾纸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21年5月25日15:00-16:00,通过网络在线互动的方式召开2020年业绩及分红说明会,就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利润分配等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5日(周五)15:00-16:00

  2、说明会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陈洪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王强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说明会召开时间段内登录上证路演中心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与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禹昊

  邮箱:ybzydsh@163.com

  投资者热线电话:0831-3309377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公司代码:600793                                                  公司简称:宜宾纸业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9,564,636.08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17,009,098.34元,截止本报告期期末,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7,444,462.26元。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决定: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于制浆造纸。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务范围没有变化,主要经营范围为食品包装原纸、生活用纸原纸以及生活用纸成品纸的生产和销售。

  2.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根据客户的需求和订单安排生产,可以有效提高存货周转率,降低公司成本。

  3.行业情况说明

  我国是传统造纸大国,通过多年的发展,世界造纸产业技术进步发展迅速,正朝着高效率、高质量、高效益、低消耗、低排放的现代化大工业方向持续发展,呈现出企业规模化、技术集成化、产品多样化、功能化、生产清洁化、资源节约化、林纸一体化和产业全球化发展的趋势。中国造纸行业也开启了由粗放式向集约式发展的演进。在社会需求升级、环保政策加码、技术持续进步、资源供给变化共同驱动下,低端产能加速淘汰,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行业格局持续优化。报告期内,随着国内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国内复工复产得到稳步推进,国家经济整体向好,拉动纸制品及上游纸浆价格稳步提升。同时,“限塑令”、“禁废令”等政策已有序在各地实施,市场景气度持续提升,造纸行业也迎来新的发展空间。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653.51万元(其中:纸品收入142,379.20万元,同比下降11.08%;其他业务收入44,274.31万元,主要为子公司今年新拓展贸易业务的收入),同比增长16.57%;营业成本178,981.66万元(其中:纸品成本135,156.44万元,同比下降5.29%;其他业务成本43,825.23万元,主要为子公司今年新拓展贸易业务的成本),同比增长25.40%。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956.46万元。

  2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21-016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洪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7人,董事罗大川先生委托董事陈洪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9,564,636.08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17,009,098.34元,截止本报告期期末,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7,444,462.26元。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决定: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关联董事钟道远、李欣忆对该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 0 票反对, 2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2021年度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50000万元综合授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批准和办理有关综合授信全部事项,该议案至下一年度议案公告之前有效。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2021年公司拟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8,000.00万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有关担保的全部事项,该议案至下一年度议案公告之前有效。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对公司章程中党建部分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对照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4、审阅《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胡蓉、张晓玉、周静已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21-018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08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06万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79,290,600.00元,扣除含税承销费11,378,718.00元、审计及验资费用800,000.00元、律师费用800,000.00元,实际募集的资金为366,311,882.00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734,644.4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67,046,526.4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川华信验(2019)1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制定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开户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及开户行于2019年5月2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放情况具体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注:初时存放金额中:包含应支付中介机构的审计及验资费用80万元和律师费用8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2019年4月30日以前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6,500.00万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19)309号)。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用于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为26,500.00万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本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方面的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中,公司不存在违规情形。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宜宾纸业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宜宾纸业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系企业整体产生的效益。

  注2:整体搬迁技改项目效益未能实现预期效益,原因是:受疫情和市场影响,公司纸品销售量价齐跌,未能达到预计的价格和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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