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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1-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5,953,411.02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05元(含税),计3,585,237.09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合计占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1.24 %。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31,900,434.5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5,953,411.02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585,237.0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行业及公司经营基本情况

  1.行业情况与特点:公司业务隶属于汽车制造业,主要从事商用车中的大、中、轻型等客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应用于旅游、运输行业等用途。汽车制造业是以规模经济为特征的资金密集、技术密集、劳动密集型现代化产业。中国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汽车需求量仍将保持增长势头。根据国务院于2012年颁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发展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既是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紧迫任务,也是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举措,预计今后较长一段时期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仍将保持快速发展态势。

  2.公司资金需求:(1)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公司将建设一个集中化、规模化、智能化、供应体系完善化的新生产基地,公司实施年产2万辆客车漳州龙海异地迁建项目,该项目新增总投资为359,897万元。项目正在持续的投入与建设中。(2)现行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执行,补贴的回收周期较长,造成公司自有资金紧缺,为保障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公司需要预留一定的资金。(3)由于自有资金不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0.77%、78.23%、73.36%,保留未分配利润有利于降低资产负债率,降低财务风险,降低公司融资成本。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比例占当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11.24%,未达到30%,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推进公司主业发展。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降低财务成本。将留存收益继续投入公司经营预计有利于提高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综上所述,公司是在综合考虑目前的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制定上述现金分红预案。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 年)规定及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来公司将持续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法律、法规的有效保障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经营性现金需求及投资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龙汽车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1-026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真实反映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0 年末的金融资产、存货、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并对上述资产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 11,225.88万元,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1,225.88万元,减少本公司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331.42万元(不含存货跌价准备转销部分)。

  三、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金融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新能源国家补贴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客户货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汽车信贷担保垫付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其他应收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无形资产、商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文件的要求,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年度单项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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