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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1-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01栋8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明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全体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额55亿元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6《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均回避了对该等议案的表决。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672,000,000股、653,333,000股、336,000,000股(合计1,661,333,000股)不计入该等议案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海南云联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淑婉律师、许芳铭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1-036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0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3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51.57%股份的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2021年4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4月2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0日  14点45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01栋8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0日

  至2021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由公司控股股东以临时提案的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1969                           公司简称:海南矿业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明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勇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8月31日,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2020年10月2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2020年11月28日、1月29日,公司分别完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回复和二次反馈意见回复;2021年3月6日,公司完成了对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件的回复。(以上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075号、2021-006号、2021-015号公告)

  2021年3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详见公司2021-016号公告)。2021年3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第十八届发审委对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函》(证发反馈函[2021]7号),并于2021年4月6日完成回复工作(具体详见公司2021-030号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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