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1-014

  债券代码:135577、150385、143195、143226、151272

  债券简称:16格地01、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的方式发出。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个月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16,602,696.33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0年度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9,374,072.91元,公司2018年-2020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总金额为1,053,184,792.92元,占2018年-2020年母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93.87%。有鉴于此,以及考虑到公司未来产业结构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司2020年度拟不分配利润,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既有产业板块的项目建设以及新产业板块拓展,以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酬金。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鲁君四先生、刘泽红女士、林强先生回避了本次关联交易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申请新增贷款及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2021年度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申请新增贷款(包括融资租赁、保理融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及银行保函等授信额度合计最高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具体贷款及授信事宜由贷款主体管理层办理。如涉及资产抵押或股权质押,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

  上述事项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相关额度之日止。

  该议案是根据惯例制定的2021年度全年用款计划,审批的额度是指全年度可能会产生的额度上限额,可在全年内任一时间视经营需要分次或一次性全部使用,亦可能不会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对属下控股公司担保的议案》;

  为使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属下控股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结合2020年度担保实施情况,公司预计2021年度对属下控股公司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如涉及资产抵押或股权质押,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

  上述事项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相关额度之日止。

  该议案是根据惯例制定的2021年度全年担保计划,审批的额度是指全年度可能会产生的额度上限额,可在全年内任一时间视经营需要分次或一次性全部使用,亦可能不会使用。

  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对属下控股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公司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实际情况,拟增加2021年度公司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32亿元,如涉及资产抵押或股权质押,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

  上述事项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相关额度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公司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利率参考市场利率确定,每笔借款期限自借款之日起不超过5年。具体借款事宜由借款主体管理层办理。如涉及资产抵押或股权质押,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

  上述事项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相关额度之日止。

  该议案是根据惯例制定的2021年度全年用款计划,审批的额度是指全年度可能会产生的额度上限额,可在全年内任一时间视经营需要分次或一次性全部使用,亦可能不会使用。

  关联董事鲁君四先生、刘泽红女士、林强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理层开展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决定并具体开展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对外投资事项,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收购及转让、设立公司、增资、签署合作协议等。

  上述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是在授权有效期内的对外投资计划,审批的额度是指授权有效期内可能会产生的额度上限额,可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间视经营需要分次或一次性全部使用,亦可能不会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理层开展购买土地事项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决定并具体开展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购买土地事项,上述购买土地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拍、股权收购、项目合作等方式。

  上述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是在授权有效期内的购买土地计划,审批的额度是指授权有效期内可能会产生的额度上限额,可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间视经营需要分次或一次性全部使用,亦可能不会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了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公司对财务风险的防范能力,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具体决定选择发行一种或若干种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中期票据、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办理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相关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具体条款、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利率、期限、担保方式及条件、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安排分期发行以及制作、递交、签收、签署、接受、披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2)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重大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3)签署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所涉及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4)决定聘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必要的中介机构;

  (5)决定其他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事宜;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上述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处理有关的上述事宜。

  上述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是在授权有效期内的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审批的额度是指授权有效期内可能会产生的额度上限额,可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间视经营需要分次或一次性全部使用,亦可能不会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产业升级的发展需要,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市场情况出售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持有的资产,额度累计不超过39亿元人民币。

  上述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是在授权有效期内的出售资产计划,审批的额度是指授权有效期内可能会产生的额度上限额,可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间视经营需要分次或一次性全部使用,亦可能不会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第三、四次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公司第三次回购、第四次回购合计回购公司股份116,404,534股,回购用途均为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考虑,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公司拟将第三次回购和第四次回购的用途调整为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第三、四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需要,拟将注册地址变更为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103办公。此外,公司目前股本为2,061,091,430股,公司拟注销第三、四次回购的股份116,404,534股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股本为1,944,686,896股,因此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下午14:30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章程》,议案一、三、四、五、七、十、十一、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1-018

  债券代码:135577、150385、143195、143226、151272

  债券简称:16格地01、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鲁君四先生、刘泽红女士、林强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1、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宜,我们认为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将进一步推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未来经营管理的需要。

  5、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三)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2021年2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披露的公告)。现根据实际需要,拟增加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单位:元

  

  上述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相关额度之日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名称: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5,000万元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68

  经营范围:国有股权投资、运营、管理;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和资本运营;企业管理、策划、服务;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商务服务(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政策性和策略性投资;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

  股东: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2019年末,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投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468,145.89万元,净资产为839,237.76万元。

  海投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与海投公司在2020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中,海投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海投公司具有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

  2、关联方名称:珠海格力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明明

  注册资本:21000万元

  住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北岭工业区格力集团2号标准厂房6层601室

  经营范围: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及其交通枢纽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的建设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房地产开发经营;会议会展服务;停车场服务;商业及房屋租赁;广告设计、策划、制作、发布及经营;餐饮服务;酒店管理;商务服务;商业策划;物业管理;旅游服务;汽车客运服务;物流服务;装卸搬运;货物运输代理;日用百货及批发零售。

  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末,珠海格力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口岸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74,199.30万元,净资产为20,751.35万元。

  口岸公司的股东海投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与口岸公司在2020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中,口岸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口岸公司具有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

  3、关联方名称:珠海创投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明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1384(集中办公区)

  成立日期:2017年6月8日

  经营范围: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及其交通枢纽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的建设(不含许可经营项目),会议会展服务,商业及房屋租赁,广告设计、策划、制作、发布及经营,餐饮服务,酒店管理,商务服务,商业策划,物业管理,日用百货及零售批发,客运站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汽车租赁服务,充电桩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网约车服务,二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维修救援,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车辆安全例行检验,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货运站场经营,客运代理,货运代办、仓储服务,停车场经营管理和车位、场地租赁服务,车辆清洗服务),国内旅游业务,旅游商品销售,景区游览服务,票务销售、代理服务,代订机票,代订酒店,商务信息咨询,商业经营,装潢设计及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电信增值业务、金融服务)。

  股东:珠海格力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末,珠海创投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投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463.28万元,净资产为1,805.34万元。

  创投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海投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与创投公司在2020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中,创投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创投公司具有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

  4、关联方名称: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鲁君四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景乐路38号

  成立日期: 1987年9月20日

  经营范围:商业批发零售;免税烟草制品在海关监管区内经营;酒类的批发;食品的批发兼零售;工艺美术品的批发、零售;在珠海市免税商场内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

  股东: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末,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免税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42,150.39万元,净资产为369,070.71万元。

  公司董事长鲁君四先生为免税集团董事长,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与免税集团在2020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中,免税集团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免税集团具有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

  5、关联方名称:珠海市新恒基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康伟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珠海市吉大路8号

  成立日期:1995年8月7日

  经营范围:商业批发和零售、定型包装食品零售、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零售、物业管理、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国营外币免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19年末,珠海市新恒基发展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4,926.43万元,净资产为14,034.95万元。

  公司董事长鲁君四先生为免税集团董事长,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与珠海市新恒基发展有限公司在2020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中,珠海市新恒基发展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珠海市新恒基发展有限公司具有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

  6、关联方名称:珠海海天国际贸易展览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康伟文

  注册资本:15,500万元

  住所:珠海市吉大景山路228号

  成立日期:1988年4月2日

  经营范围:承办各种类型展览及经营与展览有关的广告业务和技术交流,本公司进出口商品内销业务,金银首饰;货运代理;自有物业出租;项目投资;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按[97]外经贸政审函字第1028号文经营),珠海经济特区内自用钢材、胶合板的进口。批发、零售:化妆品、食品、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餐饮;网上电子商务(不得从事电信增值、金融业务);汽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末,珠海海天国际贸易展览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2,482.82万元,净资产为7,473.03万元。

  公司董事长鲁君四先生为免税集团董事长,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与珠海海天国际贸易展览集团有限公司在2020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中,珠海海天国际贸易展览集团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珠海海天国际贸易展览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

  7、关联方名称:珠海国贸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康伟文

  注册资本:1,500万元

  住所:珠海市吉大景山路228号国际贸易展览中心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3日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针织品、纺织品、百货、工艺美术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陶瓷制品、玻璃制品、化妆品;物业租赁;胶卷冲印;电子游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末,珠海国贸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768.91万元,净资产为7,361.20万元。

  公司董事长鲁君四先生为免税集团董事长,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珠海国贸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具有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

  8、关联方名称:珠海汇优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练达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珠海市兴业路23号丹田城市广场二楼

  成立日期:2016年1月4日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物业租赁及管理、进口食品、日用品、妇婴用品、日化用品、家用电器、酒类、冰鲜、生鲜果蔬、百货零售与批发、定型包装食品零售、电子数码、纺织品、针织品、家具、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通信设备、金属材料、金银首饰零售、展览展示服务、工艺美术品;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外广告;保健食品的批发、零售;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中成药零售;停车服务。

  股东:珠海汇真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珠海市优洋跨境电商城有限公司、珠海网舟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末,珠海汇优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1,188.34万元,净资产为-197.00万元。

  珠海汇优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具有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

  9、关联方名称:恒超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港元

  住所:FLAT/RM 2109-2110, 21/F, WEST TOWER, SHUN TAK CENTRE, 168-200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K

  业务性质:进出口贸易

  股东: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19末,恒超发展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70,930.46万元,净资产为62,435.26万元。

  公司董事长鲁君四先生为免税集团董事长,属于《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与恒超发展有限公司在2020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中,恒超发展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恒超发展有限公司具有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阶段,参考行业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或者通过招标、竞价等方式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也不会严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1-019

  债券代码:135577、150385、143195、143226、151272

  债券简称:16格地01、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对属下控股公司

  担保额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三亚合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珠海保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发展有限公司、珠海保联水产品营销有限公司、珠海太联房产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珠海格力建材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2021年度公司对属下控股公司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属下控股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33.97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使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属下控股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结合2020年度担保实施情况,公司预计2021年度对属下控股公司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具体如下:

  

  上述额度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相关额度之日止,为预计2021年度公司对属下控股公司新增的担保总额,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年度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各属下控股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

  具体担保事宜由公司管理层办理。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

  名称: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213号1单元403房

  法定代表人:周琴琴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空调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工程、金属门窗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材材料、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房屋租赁,汽车租赁,船舶管理,船舶租赁,船舶代理服务,码头运营和管理。

  (二)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发展有限公司

  名称: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西路213号1单元301房

  法定代表人:林强

  经营范围:港口建设与经营;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开发;物业管理和施工管理;项目投资;水产品采购、仓储、加工、销售(含电子销售业务);渔业物资采购、销售;汽油、柴油、润滑油的零售;预包装食品、烟草、酒类、日用百货的零售;增值电信业务;不动产和动产租赁服务;劳务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农、林、牧、渔产品批发零售(含电子销售业务);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零售(含电子销售业务);果品、蔬菜批发零售(含电子销售业务);肉、禽、蛋及奶产品批发零售(含电子销售业务)。

  (三)三亚合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名称:三亚合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湾路国际客运港区国际养生度假中心酒店B座(2#楼)22楼2216室

  法定代表人:周琴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四)珠海保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珠海保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112办公

  法定代表人:周琴琴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商务咨询。项目投资,创业投资,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五)珠海太联房产有限公司

  名称:珠海太联房产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213号1单元402房

  法定代表人:周琴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住房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六)珠海保联水产品营销有限公司

  名称:珠海保联水产品营销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111办公

  法定代表人:林强

  经营范围:水产品的批发零售(含电子销售业务)、仓储(含保税)、加工;渔业物资采购、销售;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仓储服务;渔业机构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商务服务(不含许可经营项目);农、林、牧、渔产品批发零售(含电子销售业务);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零售(含电子销售业务);果品、蔬菜批发零售(含电子销售业务);肉、禽、蛋、及奶产品批发零售(含电子销售业务)

  (七)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

  名称: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正街(政府大楼)2层27间

  法定代表人:周琴琴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房屋租赁;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

  (八)珠海格力建材有限公司

  名称:珠海格力建材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213号1单元201房

  法定代表人:周琴琴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土石方销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空调设备安装(不含中央空调)、建筑智能化工程、金属门窗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以上项目取得资质证后方可经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尚未拟定具体协议。在具体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预计担保额度满足公司属下控股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属下控股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主要是基于属下控股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属下控股公司担保余额为133.9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8.9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85    证券简称:格力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1-024

  债券代码:135577、150385、143195、143226、151272

  债券简称:16格地01、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石花西路213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8日

  至2021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于2020年10月31日和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11、17、1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8、10、11、12、17、19、2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珠海玖思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格力地产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213号

  邮政编码:519020

  公司电话:0756-8860606,传真号码:0756-8309666

  联系人:魏烨华

  3.登记时间:

  2021年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185           公司简称:格力地产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鲁君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锡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剑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1月12日,公司下属全资公司珠海太联房产有限公司经公开竞买获得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的位于珠海市港珠澳大桥珠澳人工岛珠海口岸市政配套区内宗地编号为珠自然资储2020-37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总价为 8.8亿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2)

  2、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0年10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珠海市国资委、城建集团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免税集团1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通用技术集团下属公司通用投资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暂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要内容及进展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3日、2020年6月18日、2020年10月31日、2020年11月18日、2020年11月25日、2021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1、临2020-066、临2020-090、临2020-099、临2020-101、临2021-004)。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