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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3822                                                 公司简称:嘉澳环保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沈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查正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情况

  

  3.2 合并利润表主要项目情况

  3.3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1-037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转股代码:191502           转股简称:嘉澳转股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澳环保”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范志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朱狄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胡旭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嘉兴若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6-2020年实现业绩承诺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和批准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3、审议通过《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1-043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转股代码:191502           转股简称:嘉澳转股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将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 更正2019年年度报告:调减总资产195,207.14元、调减总负债1,245,563.68元,调增净资产1,050,356.54元、调增净利润1,050,356.54元、调增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089,030.93元;

  ● 更正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调增总资产3,151,725.04元、调增总负债1,512,039.60元、调增净资产1,639,685.44元、调增净利润589,328.90元、调增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65,146.20元;

  ● 更正2020年半年度报告:调增总资产3,190,503.52元、调增总负债1,455,747.88元、调增净资产1,734,755.64元、调增净利润684,399.10元、调增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05,864.49元;

  ● 更正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调增总资产2,716,365.16元、调增总负债1,420,185.16元、调增净资产1,296,180.00元、调增净利润936,125.36元、调增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20,788.85元;

  一、概述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 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 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FOUNTAIN HIGH HK TRADING LIMITED(以下简称“FOUNTAIN”)、HIGH CHANNEL LIMITED(以下简称“HIGH”)分别成立于2019年2月27日、2019年8月19日,两家公司主要服务于本公司进出口业务,基于两家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具体运营管理等因素考虑,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应将其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公司现追溯调整合并FOUNTAIN、HIGH两家公司,同时对2019年度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嘉穗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东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RICH TIME TRADING发生的销售、采购业务进行内部抵销处理。FOUNTAIN、HIGH两家公司自2020年9月起已经不再开展任何业务,目前正在注销过程中。

  2、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同时对2020年1-3季度报告进行更正处理。本次差错更正影响《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年度报告更正情况

  

  (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情况

  

  (三)2020年半年度报告更正情况

  

  (四)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我们审核了公司编制的《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认为公司编制的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1]第31-00036号《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1-046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转股代码:191502           转股简称:嘉澳转股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澳环保”、“公司”)于2021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预计2021年担保总额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其中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9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补充披露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具体提供担保对象及额度如下:

  1.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

  

  1.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

  

  1.3其他说明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不能相互调剂使用。

  1.4授权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主要被担保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东江能源

  法定代表人:崔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7818102327

  注册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凤栖西路600号

  注册资本:4,5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生物柴油、甘油、橡胶软化剂;废旧油脂的回收(限本企业自用);工业级混合油的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与本公司关系:东江能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东江能源总资产34,342.11万元;总负债14,924.0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2,658.01万元(含利息费),流动负债8,409.55万元;净资产19,418.07万元;营业收入49,597.80万元;净利润2,419.74万元;资产负债率43.46%,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1年3月31日,东江能源总资产34,563.66万元;总负债15,293.5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2,665.67万元(含利息费),流动负债8,794.30万元;净资产19,270.16万元;营业收入8,810.57万元;净利润-147.91万元;资产负债率44.25%,数据未经审计。

  2、嘉穗进出口

  法定代表人:王艳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MA2B93A1XT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崇福大道761号10、16幢

  注册资本:4,000万元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嘉穗进出口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嘉穗进出口总资产4,023.87万元;总负债226.1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226.11万元;净资产3,797.76万元;营业收入29,167.49万元;净利润-262.00万元;资产负债率5.62%,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1年3月31日,嘉穗进出口总资产5,004.64万元;总负债1,242.8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000.00万元,流动负债1,242.89万元;净资产3,761.75万元;营业收入2,266.69万元;净利润-36.01万元;资产负债率24.83%,数据未经审计。

  3、明洲环保

  法定代表人:杨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1587525315H

  注册地址: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氯代脂肪酸甲酯、环氧脂肪酸甲酯、柠檬酸三丁酯、乙酰柠檬酸三丁酯、三甘醇二异辛酸酯、对苯二甲酸、对苯二甲酸二辛酯、盐酸的生产、销售;环保产品的研究;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爆炸物品)生产、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与本公司关系:明洲环保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明洲环保总资产23,680.31万元;总负债20,204.6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19,172.37万元;净资产3,475.66万元;营业收入10,954.15万元;净利润544.19万元;资产负债率85.32%,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1年3月31日,明洲环保总资产25,228.83万元;总负债21,641.1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20,639.63万元;净资产3,587.65万元;营业收入3,351.16万元;净利润28.08万元;资产负债率85.78%,数据未经审计。

  4、嘉澳新能源

  法定代表人:章金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MA2B9PUL0M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区2幢

  注册资本:11,355.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脂肪酸甲酯(生物柴油)、甘油、工业级混合油;废旧油脂(废弃动植物油脂)的回收。

  与本公司关系:嘉澳新能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嘉澳新能源总资产21,021.05万元;总负债11,123.9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0,835.08万元(含利息费),流动负债288.91万元;净资产9,897.06万元;营业收入155.61万元;净利润-135.79万元;资产负债率52.92%,数据已审审计。

  截止2021年3月31日,嘉澳新能源总资产22,428.61万元;总负债11,323.2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10,835.08万元(含利息费),流动负债488.20万元;净资产11,105.32万元;营业收入26.46万元;净利润-51.74万元;资产负债率50.49%,数据未经审计。

  5、嘉澳鼎新

  法定代表人:贝炳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11MA3CGWJM9E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二十里铺街道办事处姜庙村105国道东

  注册资本:13,555.00万元

  经营范围:环保增塑剂和环保稳定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嘉澳鼎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0%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嘉澳鼎新总资产15,720.35万元;总负债2,921.9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2,921.92万元;净资产12,798.43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72.76万元;资产负债率18.59%,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1年3月31日,嘉澳鼎新总资产15,618.78万元;总负债2,826.2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2,826.23万元;净资产12,792.56万元;营业收入145.67万元;净利润-5.87万元;资产负债率18.10%,数据未经审计。

  6、嘉兴若天

  法定代表人:楼灿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92406473R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区1-3幢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研发、产销:新型环保塑胶添加剂;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与本公司关系:嘉兴若天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股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嘉兴若天总资产6,682.09万元;总负债545.9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545.96万元;净资产6,136.13万元;营业收入6,643.79万元;净利润892.14万元;资产负债率8.17%,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1年3月31日,嘉兴若天总资产6,548.89万元;总负债377.1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00万元,流动负债377.16万元;净资产6,171.72万元;营业收入1,208.99万元;净利润35.59万元;资产负债率5.76%,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相关下属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

  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关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融资事宜,是根据其2021年发展规划及项目建设规划做好可能的融资准备工作,以便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及有效推进项目建设进程,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认为,公司能实时监控上述子公司财务状况,以上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补充审议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是在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公司母、子公司之间累计担保余额为53,666.88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62.06%。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22         证券简称:嘉澳环保       公告编号:2021-049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转股代码:191502        转股简称:嘉澳转股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0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0日

  至2021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4、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21年5月14日上午8时至下午5时,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向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电话委托不予受理。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艳涛

  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一期崇福大道761号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4500

  联系电话:(0573)88623001

  传真号码:(0573)88623119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1-040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转股代码:191502           转股简称:嘉澳转股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情况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7,165,027.64元,计提盈余公积0元(累计计提金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不需计提),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37,165,027.64元,2020年末资本公积为254,675,665.22,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15,292,725.82元。

  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近年来实际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回报需要的前提下,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2元(含税)。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75,7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情况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 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同意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2元(含税)。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公司董事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均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且公司董事未来6个月内无增持计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1-039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转股代码:191502           转股简称:嘉澳转股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生物质能源的产销量系合并报表层面数据,子公司东江能源单体报表产量76,449.43吨,销量为75,541.09吨,销量的差异主要系母公司环保增塑剂自用部分。

  二、 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 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四、 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1-042

  债券代码:113502           债券简称:嘉澳转债

  转股代码:191502           转股简称:嘉澳转股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合并等内容;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同时承租人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的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根据新租赁准则及其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公司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合同,根据新租赁准则有关规定进行衔接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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