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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19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淳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为2021年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1年度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等。

  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信期限内,以上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子公司2020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本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发展、经营业绩、监事岗位职责等方面,制定了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方案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0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本年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5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本公告披露日登记的总股本66,666,667股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因公司正处于加速提升、扩充和发展的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研发、渠道建设等。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9,414,866元(合并报表),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505,647,978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本公告披露日登记的总股本66,666,667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55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7,000,000.69 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00%。2020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9,414,866元(合并报表),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505,647,978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37,000,000.69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0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全球智能扫地机器人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供给和需求端均呈现较大程度增长,并起到相互促进的作用。一方面,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吸引越来越多的公司进入家庭服务机器人行业,尤其是智能扫地机器人领域,市场参与者包括智能扫地机器人公司以及传统家电公司等。各企业通过研发投入和技术革新不断进行产品线创新,同时实现大规模生产,使得市场供给量增加。另一方面,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消费观念和习惯的改变带来消费升级,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一代对智能产品替代繁琐家务劳动的需求日趋强烈,这激发了对智能扫地机器人产品的需求增长。长期来看,智能扫地机器人行业的供给与需求将保持持续增长态势。

  智能扫地机器人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包括服务机器人公司、传统家电公司等。随着市场参与者的增多,竞争变得更加激烈。在此种情况下,公司如想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需要在研发能力、品牌建设、渠道拓展方面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正处于成长期, 2017年公司推出第一款自有品牌产品石头扫地机器人至今,公司相继推出不同定位的自有品牌产品,迅速跻身全球扫地机器人品牌前列。公司紧紧围绕技术研发和品牌建设持续打造并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通过技术和产品的领先性以及卓越的品牌形象获取市场份额和利润。

  (三)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主要因公司正处于加速提升、扩充和发展的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研发、渠道建设等。

  (四)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3,043.8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941.49万元,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整体财务状况向好。2021年,在市场营销方面,公司将持续拓展多元化销售渠道,完善优化营销网络体系。在国内市场,公司将继续丰富产品类型,加大营销投放;在海外市场方面,公司将利用潜在的市场规模及高品质产品,重点发展欧洲、日韩、东南亚及美国市场。加快完善全球渠道体系,覆盖已建立业务的国家和地区以及需求显著但服务不足、尚未开发的市场。公司还将通过各类媒体与社交平台加大海外品牌与市场的推广,通过与电商平台和区域分销商的密切合作,继续拓展海外的销售渠道。在品牌建设方面,2021年公司将大力推进品牌运作体系,同时继续加大和加强整体品牌宣传力度,调整优化广告投放结构,除了签约代言人与外部直播主播合作外,重点扩大和强化在互联网媒体、新媒体、自媒体平台的推广和宣传,更广泛开展与各大媒体机构、单位的合作。同时继续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大型专业展览会,提升石头品牌形象,通过各种渠道、不同资源、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品牌推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在人才资源方面,公司将加大高端人才储备,增加内部培训投入。产品研发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新产品开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增强核心竞争力。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和公司经营状况,公司正处于加速提升、扩充和发展的阶段。充分考虑公司资本结构、发展阶段和未来战略发展等各方面因素,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产品研发、品牌建设和渠道拓展等,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经营环境、公司经营状况、境内外股东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偿付能力或资本充足率状况等情况,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制定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并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为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公允定价为原则,根据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22,393.64万元,关联董事蒋文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为2021年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相关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为2021年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的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1、同类业务占比基数为2020年数据

  2、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与小米及其关联方在预计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无锡康沃特变频电机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方瀚

  3、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1年09月12日

  5、住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西拓区杜鹃路8号

  6、经营范围:洗衣机电机及控制器、空调器电机及控制器、电动汽车电机及控制器、吸尘器电机及控制器、电动工具电机及控制器、园林工具电机及控制器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机电测量仪器仪表、用于工业自动化过程控制仪器仪表、车用、船用仪器仪表及执行器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机械零部件加工;塑料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锡同方聚能控制科技有限公司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参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王川

  3、注册资本:32,000万美元

  4、成立日期:2010年08月25日

  5、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33号院6号楼9层019号

  6、经营范围:开发手机技术、计算机软件及信息技术;技术检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培训;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家用电器、通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装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文化用品的批发零售;维修仪器仪表;销售医疗器械I类、II、III类、针纺织品(含家纺家饰)、服装鞋帽、日用杂货、工艺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照相器材、卫生用品(含个人护理用品)、钟表眼镜、箱包、家具(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小饰品、日用品、乐器、自行车、智能卡;计算机、通讯设备、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金银饰品(不含金银质地纪念币);家用空调的委托生产;委托生产翻译机;销售翻译机、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厨房用品、陶瓷制品、玻璃制品、玩具、汽车零配件、食用农产品、花卉、苗木、宠物用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妆品、珠宝首饰、通讯设备、卫生间用品、农药;生产手机(仅限在海淀区永捷北路2号三层生产及外埠生产);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Xiaomi H.K.Limited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5%以上股东同受一方控制

  (3)无锡同方聚能控制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法定代表人:方瀚

  3、注册资本:2,865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4年05月04日

  5、住所:无锡市建筑西路599-1(1号楼)八楼804、805室

  6、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机、变频器、减速器的研发与销售;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电气机械及器材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销售;数据处理(不含在线数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方瀚等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参股公司

  (4)有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法定代表人:白昉

  3、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8年04月04日

  5、住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3栋9层

  6、经营范围:

  增值电信服务(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网上销售百货;网络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仪器仪表维修;办公设备维修;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庆典活动组织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摄影服务、仓储服务、货运代理、票务代理(不含机票、火车票销售代理);音像制品、出版物销售(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文具用品、五金交电、厨房用品、电子产品、视听设备、Ⅰ类Ⅱ类医疗器械、玩具、工艺美术品、服装鞋帽、计生用品、钟表眼镜、针纺织品、陶瓷、玻璃器皿、家用电器、家具、初级农产品、花卉、苗木、动物用清洁剂、种子、照相器材、礼品、计算机硬件、软件及辅助设备、珠宝首饰、宠物食品、摩托车及零部件、体育用品及器材、装饰材料、建筑材料、婴儿用品销售;食品、Ⅲ类医疗器械销售(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新能源汽车销售;汽车销售;农药销售(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雷军、刘德、黎万强、洪锋

  8、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5%以上股东同受一方控制

  (5)小米有品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白昉

  3、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4、成立日期:2018年05月08日

  5、住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3栋903

  6、经营范围:

  智能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仪器仪表维修;办公设备维修;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庆典活动组织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摄影服务、仓储服务、货运代理、票务代理(不含机票、火车票销售代理);音像制品、出版物销售(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文具用品、五金交电、厨房用品、电子产品、视听设备、Ⅰ类Ⅱ类医疗器械、玩具、工艺美术品、服装鞋帽、计生用品、钟表眼镜、针纺织品、陶瓷、玻璃器皿、家用电器、家具、初级农产品、花卉、苗木、动物用清洁剂、种子、照相器材、礼品、计算机硬件、软件及辅助设备、珠宝首饰、宠物食品、摩托车及零部件、体育用品及器材、装饰材料、建筑材料、婴儿用品销售;食品、Ⅲ类医疗器械销售(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新能源汽车销售农药销售(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兽药经营;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Xiaomi H.K.Limited

  8、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5%以上股东同受一方控制

  (6)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法定代表人:雷军

  3、注册资本:185,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0年03月03日

  5、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二旗中路33号院6号楼6层006号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通讯设备、厨房用品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通讯设备、厨房用品、卫生用品(含个人护理用品)、日用杂货、化妆品、医疗器械Ⅰ类、Ⅱ类、避孕器具、玩具、体育用品、文化用品、服装鞋帽、钟表眼镜、针纺织品、家用电器、家具(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花、草及观赏植物、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照相器材、工艺品、礼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珠宝首饰、食用农产品、宠物食品、电子产品、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及零部件、智能卡、五金交电(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建筑材料(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维修仪器仪表;维修办公设备;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筹备、策划、组织大型庆典;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摄影扩印服务;文艺演出票务代理、体育赛事票务代理、展览会票务代理、博览会票务代理;手机技术开发;手机生产、手机服务(限海淀区永捷北路2号二层经营);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零售药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零售药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雷军、刘德、黎万强、洪锋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5%以上股东同受一方控制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法人依法存续经营,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业务,具体协议要待实际发生时签订,因此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在协议签订时方可确定,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既定条款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信息披露充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经营成果。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且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存在侵害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石头科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洛克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克时代”)。

  ● 担保金额: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洛克时代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洛克时代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

  ● 上述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无需提供反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 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预计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洛克时代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授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担保额度。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洛克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昌敬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17年5月18日

  5、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A4栋301

  6、经营范围:家庭智能清洁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厨房、卫生间用具、装饰物品、家用电器的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家用电器和智能硬件的委托加工;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仪器仪表维修;经营进出口业务及国内贸易。

  7、公司持有洛克时代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注:上表数据包含在公司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1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发展规划,能够有效缓解全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生产经营稳健开展,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充分考虑了全资子公司2021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满足其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2021年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3亿元,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82%。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号),公司获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6.6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71.12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51,866.6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054.00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6,812.6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17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10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863,597,054.26元(包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费用),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863,597,054.26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534,656,143.39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人民币16,934,943.46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534,656,143.39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34,656,143.39元,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3,5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6月12日,公司、北京石头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9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石头启迪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11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Roborock (HK) Limited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签订了《离岸账户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要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美元

  

  此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3,500,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除承销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及增值税9,044,615.75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083.1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以及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350,000.00万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2,200.63万元超募资金新建营销服务与品牌建设项目;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94,171.1940万元购买房产(其中5,250万元为公司以超募资金新建的营销服务与品牌建设项目的计划支出)。上述议案已于2020年8月31日经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新一代扫地机器人项目”、“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增加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石头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并对应增加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对石头创新进行增资4,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2020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孙公司Roborock Korea Corp.增加为“营销服务与品牌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并对应增加实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2020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投项目“新一代扫地机器人项目”、“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0,000,000.00元向全资子公司北京石头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同意公司使用募投项目“营销服务与品牌建设项目”的超募资金合计93,056,485.00美元向全资子公司Roborock (HK) Limited增资;同意公司使用募投项目“营销服务与品牌建设项目”的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90,000,000.00元向全资子公司北京石头启迪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2021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项目实际情况,将募投项目“新一代扫地机器人项目”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1年4月调整为2022年10月,将募投项目“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1年9月调整为2022年9月,将募投项目“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1年4月调整为2022年4月。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原因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但不含本期支付的发行费用及增值税税金 。注2:上表“新一代扫地机器人项目”、“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的“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招股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营销服务与品牌建设项目”的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公司2020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所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2021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项目实际情况,将募投项目“新一代扫地机器人项目”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1年4月调整为2022年10月,将募投项目“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开发项目”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1年9月调整为2022年9月,将募投项目“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发项目”由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1年4月调整为2022年4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本表此处效益以项目对应产品实现收入计算)。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议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以及于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应用指南》。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3、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租赁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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