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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接D497版)

  (上接D497版)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571-87395052)。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11 层证券事务部

  电话:0571-85171837、0571-87395051

  传真:0571-87395052

  邮编:310007

  联系人:高莉、何雨夕

  (四)登记时间:

  2021年6月8日9:30—11:30、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1-019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针对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作了登记,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披露前6个月(2020年10月14日至2021年4月13日,下同)买卖公司A股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买卖公司A股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2021年4月20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激励计划公布日前6个月,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A股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公司在制订激励计划的过程中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对知悉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进行了限定,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A股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1-020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等的要求,公司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1年1-3月,公司地产业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22.53万平方米,合同销售收入97.87亿元,同比增加37.75%和281.63%,其中合并报表权益销售面积14.58万平方米、合并报表权益销售金额47.51亿元;新增土地储备18.90万平方米,新增总建筑面积54.89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12.80万平方米;新竣工面积25.31万平方米。

  二、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出租房地产总面积为23.07万平方米;2021年1-3月,公司取得租金总收入3,007.67万元。

  以上数据为阶段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208                             公司简称:新湖中宝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发展需求,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6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和地产开发。

  投资:公司前瞻投资于区块链、人工智能、高端制造、芯片设计、生物医药等高科技企业,趣链科技、邦盛科技、宏华数码、晶晨股份、蕙新医疗等众多企业拥有国际领先的国产自主可控技术,已经或拟将陆续上市;广泛投资于万得信息、湘财股份、大智慧、通卡联城等一批拥有领先技术和市场份额的金融服务和金融科技公司,构建双向赋能的金融服务和金融科技生态圈。

  地产:公司深耕长三角二十余年,在环上海圈拥有丰富优质的土地储备。上海内环开发面积约200万平方米,增值潜力巨大,同时在长三角投入一级土地开发达1000多万平方米,为地产业务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产品准确定位、品质高端,得到市场追捧,溢价率高于市场。

  公司对经营情况等进行了分析论述,详见本报告“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于2020年3月23日完成“18中宝01”当期的付息工作。

  公司已于2020年5月20日完成“16新湖01”当期的付息工作。

  公司已于2020年9月7日完成“19新湖01”当期的付息工作。

  公司已于2020年9月10日完成“18中宝02”当期的付息工作。

  公司已于2020年11月23日完成“19新湖03”当期的付息工作。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期内,在复杂的宏观环境和新冠疫情冲击下,公司及时应变,多措并举、积极转型,地产、投资业务继续保持稳健发展态势。

  (1)财务情况

  期内,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继续保持良好增长态势。期内,公司净利润大幅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65亿元,同比增长46.95%。每股收益0.3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85%。实现营业收入137.92亿元(未包含地产项目股权转让收入90亿元),同比下降6.88%。尽管受限价调控等因素影响,公司地产业务毛利率仍达到39.85%,依然保持在行业较高水平。期末,公司总资产1356.85亿元,比年初减少5.80%,主要系负债减少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78.37亿元,比年初增加9.88%。上述各项指标充分体现了公司经营扎实,财务健康。

  期内,公司在转型发展中前瞻有序降低财务杠杆,截至期末,公司全面满足房企融资新规三项主要指标的绿色档要求,没触及“三条红线”。公司账面资产负债率71.60%,同比下降3.98个百分点;预收类款项206亿元,扣除预收类款项后的资产负债率为66.52%,负债率继续在行业中保持中等偏低水平。净负债率0.96,较期初下降近一半,处于行业低位。现金短债比为1.01,完成指标要求。这体现了公司优秀的资金管理能力,也充分说明在当前行业大背景下,公司有能力和实力应对未来市场变化。

  期内,公司债务结构持续优化,流动性充裕。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69.21亿元;有息负债合计539.97亿元,占总资产的39.80%,同比减少227.82亿元。有息负债中,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合计168.22亿元,占比31.15%,一年以上有息负债371.76亿元,占比68.85%;按融资机构分:银行借款占比有较大幅度提升,达61.72%,公司债占比27.44%,其他类型借款占比10.84%。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实现大幅流入,全年净流入50.39亿元,同比增加122.24%。综合各项债务指标显示,公司持续保持杠杆克制和财务自律,并得到了资本市场的广泛认可。

  期内,公司积极应对日益趋紧的融资环境,融资成本依然保持在较低水平。期内加权平均融资成本6.80%(其中银行借款加权平均融资成本5.39%),期末加权平均融资成本6.58%(其中银行借款期末加权平均融资成本5.04%)。期内利息资本化金额约18.73亿元,利息资本化率41.57%。整体融资成本在行业内保持相对较低水平。

  在疫情爆发、境外市场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公司于2020年3月成功发行2.87亿美元境外债券,于2021年2月成功发行公司债券10亿元。这充分体现了国际国内资本市场对公司战略、转型布局和经营能力的高度认可。

  (2)地产业务情况

  期内,公司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销售收入实现了历史性的增长。受疫情影响,部分地产项目开工、竣工和交付均有一定程度延迟,但在各方努力下,该影响于下半年得到较好地缓解。全年实现合同销售面积128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0.95%;合同销售收入260亿元,同比上升58.53%,已售未结货值约300亿元,处历史高位。公司土地储备丰裕,新增拿地较为谨慎,期内新增土地储备62万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204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202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1.29%;新竣工面积13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9.61%;结算面积83.42万平方米和结算收入123.99亿元;结算均价近14900元/平方米,结算毛利率39.85%。

  期内,公司主动顺应国家地产调控形势和市场变化,灵活拓展合作模式,加快实现土储变现。继2019年与融创中国战略合作后,期内与绿城中国、融创中国再次战略合作:(1)以41亿元的价格向绿城中国转让上海、沈阳、启东等项目部分股权,实现项目层面的深入合作;并投资入股绿城中国,获得其12.95%的股权,成为绿城中国第三大股东。(2)以49.44亿元向融创中国转让上海亚龙古城国际花园项目50%、温州西湾项目部分项目的35%股权。通过合作充分发挥强强联合的优势,加快了大型项目的土储变现和开发进度,提升了经营效率,实现了共赢。

  期内,公司在上海等核心都市圈的优质项目进入加速开发阶段。上海四大内环项目进展顺利,进入开发和销售节点。新湖明珠城三期四标于第四季度进入预售阶段,实现销售收入近60亿元,青蓝国际二期于2021年1月首开,实现销售收入38亿元。天虹项目已完成土地征收,计划年中开工建设;亚龙项目即将完成征收,计划年内开工建设。启东、平阳海涂开发项目进展顺利,启东圆陀角项目和温州西湾项目已分别取得132万平方米和188万平方米土地。启东项目引入绿城中国作为战略伙伴合作开发,将把“新湖绿城海上明月”项目打造成全国康养文旅小镇的战略标杆项目。

  期内,公司的产品力得到市场进一步追捧。公司通过高端营造、精准定位,所有项目品质均在所在区域均“名列前茅”,杭州新湖香格里拉项目成为杭州良渚板块首个限售红盘,五度秒罄;上海新湖明珠城项目、上海青蓝国际项目、乐清金溪花园、瑞安新湖广场、温岭双溪春晓和玖珑春晓项目等均呈现一房难求的热销场景。随着公司品牌认可度的提高,为公司品牌输出、轻资产的运营模式打下了良好基础。依靠公司品牌的溢价能力,公司在多个项目上,与第三方企业等合资设立公司共同开发,形成了多方合作出资并由公司操盘的轻资产运营合作模式。

  (3)高科技投资情况

  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对已投资入股的高科技企业的赋能力度。 eq \o\ac(○,1)邦盛科技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在金融领域,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达成了深度合作,在非金融领域,与深圳鹏城实验室、之江实验室达成了深度科研和项目合作;期内订单合同金额比去年同期增长150%以上。 eq \o\ac(○,2)趣链科技产品与技术进一步升级,其国产自主可控的区块链底层平台在性能方面倍数性提高,并形成了3大底层产品+1平台产品+3应用产品+N创新产品的产品矩阵;业务拓展不断加快,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之外,与多个地方政府部门达成政务合作或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中移在线、浙江联通等企业达成业务合作。 eq \o\ac(○,3)谐云科技完成新一轮融资,和阿里云继续深化合作,覆盖客户服务售前、售中和售后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多种云端融合服务。 eq \o\ac(○,4)云毅科技吸收合并云英科技,为基金、证券、保险、期货、三方财富、境外等金融机构开展财富和资产管理业务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的LiveOnline解决方案和服务,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 eq \o\ac(○,5)云天励飞连续两年入选“中国独角兽企业”榜单,其Moss芯片平台承担了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等国家三大部委人工智能芯片的重大专项课题,实现了国家层面项目的“大满贯”。

  期内,公司继续保持对高科技领域的投入。 eq \o\ac(○,1)投资入股的宁波鼎晖祁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投资十余家高科技企业,其中神州细胞、复洁环保已于科创板上市,重点投资的龙芯中科技术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80%的股权。龙芯中科是专注于通用处理器研发成果产业化的高新技术企业,2010年由中国科学院和北京市政府共同牵头出资组建,为国家安全、电脑及服务器、工控及物联网等领域提供自主、安全、可靠的服务。 eq \o\ac(○,2)投资上海蕙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30.42%的股权。蕙新医疗专注于血液体外循环治疗领域,其自主研发、生产的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HX801目前正进行多中心临床试验。 eq \o\ac(○,3)投资杭州易百德微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易百德专注于超宽带(UWB)定位芯片的设计、研发和销售,其自主研发推出的定位芯片可以获得10cm以内的定位精度,为实时定位、室内定位系统、定位服务、无线传感器网络和物联网(IoT)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定位方法。 eq \o\ac(○,4)投资浙江聚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聚创电气产品包括低压电器智能化产品、智慧用电、智能配电系统集成和解决方案,以及自动化生产装配与检测装备等,是浙江省低压电器智能技术重点实验室的试验基地和成果推广基地。

  期内,公司部分高科技投资企业逐步进入收获期。宏华数码的上市申请于2020年11月获得上交所审议通过。宏华数码是一家以数码喷印技术为核心,聚焦纺织数码印花的工业应用纺织数码印花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在业内处于“全球一流、国内领先”的竞争地位;2017年至2019年,均位列国内中高端纺织数码喷墨印花机销量第一,且市场占有率超过50%。三六零投资入股天津金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事项已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核准,未来将在业务拓展、运营效率提升、风险管理改进等方面获得新的突破,实现互联网科技与金融产业的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晶晨股份上市已逾一年,公司账面浮盈1.5亿元。歌华有线作为主平台参与到“全国一网”的建设中,以实现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的统一运营管理。

  期内,除高科技投资领域外,投资入股的金融服务、金融科技等其他领域也收获颇丰。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湘财股份32.42%的股权,报告期末市值百亿元。新湖期货和阳光保险集团进入上市辅导期。未来,随着投资的各高科技企业的相继上市,将进一步增厚公司的价值。

  (4)管理和内控制度

  期内,公司继续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持续强化品牌建设。整合国内外优秀设计单位资源,进一步规范方案设计单位的选择;强化成本管理,推行标准化应用,做好各项招标工作,加大集团采购力度,发挥采购规模效益;加强工程质量管控,推进监理战略合作,学习研发先进工艺工法,持续项目第三方工程检查;统一品牌形象,启动专项品牌宣传与推广,促进销售计划的圆满完成。持续提升的产品品质使公司开发的项目成为当地标杆楼盘,公司品牌价值得到显著提升。在上海等旧城改造项目中始终秉持传承历史文脉,保留城市记忆的理念,获得政府的高度认可和支持。公司荣获“2019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TOP10”等多项荣誉。

  期内,公司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投资的全流程管理,加强投前决策管理和投后赋能管理。建立有效的投资管理流程,通过专业的投资团队和内控流程控制投资风险;通过赋能于被投资企业,帮助其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控管理、拓展市场空间、提升经营业绩。

  (5)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公司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向着更远的目标谋划共同富裕的号召,践行“财富共享才最有价值”的理念,不断加大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投入,致力于深度贫困地区的教育脱贫、乡村振兴等项目,有力助推了项目地脱贫攻坚战的顺利完成,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期内,公司“新湖乡村幼儿园项目”入选“壮丽70年?致敬祖国——经典公益项目”,并获得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项目奖。公司于2018年发起的旨在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的“新湖乡村幼儿园计划”,项目分布在云南、西藏、四川、湖北、青海、贵州等省(区)的多个贫困地区,以“三区三州”之一的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为重点,新建、改扩建“新湖乡村幼儿园”245所。项目惠及近万名贫困乡村学前儿童,对助力脱贫攻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作出积极贡献。同时为提高员工社会公益参与度,扩大新湖乡村幼儿园成果,发起“手牵手同圆梦”与新湖乡村幼儿园结对联谊帮扶活动,为结对幼儿园筹集教学物资,助力提高新湖乡村幼儿园教学水平。

  期内,“新湖枫香河益贫乡村计划”成为东西部扶贫协作的亮点,项目实施的经验入选全国工商联《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优秀案例》,被称为“可复制可推广深度贫困村脱贫样本”,恩施州政府授予新湖“恩施州东西部扶贫协作示范单位”称号。公司于2017年发起“新湖枫香河益贫乡村”项目,集中人力、资本、智力等优势资源,通过“修缮民居,提升环境,完善设施,发展实业”高效推进计划实施,实现“整村改造,整村脱贫”,嵌入现代生活和社会管理元素,吸引外出青壮劳动力回乡创业,培植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实现深度贫困乡村顺利脱贫。

  期内,公司其他持续性公益项目社会效能得到不断积累提升。救助玉树地震孤儿是新湖单个公益项目时间跨度最长的十年公益助孤行动,2020年,新湖党员、员工一次性为以后考大学的地震孤儿筹集全部大学费用,成立“光信善·新湖慈善信托”项目,为考上大学后仍面临经费困难的孤儿提供资金支持,直到2026年帮助全部玉树孤儿完成大学学业,培养成能自食其力的社会有用之才。

  期内,公司援助疫情的慈善项目多点开花。公司发起“看见春天,感谢有你”郁金香捐赠,向浙大二院等全国245个抗疫一线机构送出70万株郁金香,为抗击疫情努力付出的人们,全城致谢,表达敬意。出品抗疫歌曲《同时间赛跑》,为抗击疫情送上精神食粮。

  三年来,公司以精准扶贫为重点的慈善公益项目已累计投入超1亿元。党中央提出的“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公司拟继续加大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投入,三年慈善公益事业计划支出至少1亿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和其他各种形式的公益慈善项目。

  期内,公司在对外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不断加强员工人文关怀,注重维护员工权益和成长。通过新员工培训、新湖讲堂等项目提升员工凝聚力和归属感。期内,公司创新培训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累计组织新员工培训196人次,举办“新湖讲堂”7期,主题涵盖通用管理、岗位技能提升及政策解读等。同时,推荐优秀线上管理通用能力课程引导员工学习,在疫情期间帮助员工缓解焦虑情绪,实现自我提升。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新湖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139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八和九之说明。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21-009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杭州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黄芳授权委托董事林俊波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金雪军、黄立程、汤云霞列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赵伟卿、潘孝娜、虞迪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林俊波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21-011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政策的透明度,以使投资者形成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基础上,公司制订了《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临2021-012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继续与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俊波、叶正猛、黄芳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详见公司临2021-013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俊波、叶正猛、黄芳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详见公司临2021-014号公告。

  十一、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审计机构2020年度报酬及聘请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的报酬。根据实际工作量,拟支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300万元;另拟支付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36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酬5万元(以上报酬均不含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

  2021年度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21年度报酬。

  详见公司临2021-015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津贴方案,初步拟订了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津贴标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其中关于董事、监事薪酬和津贴的内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于2019年12月28日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于2020年12月31日修订,且中国证监会第182号令《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公司据此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于2020年12月31日修订,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于2021年2月3日发布并施行,公司据此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八、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6月11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临2021-016号公告。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公告编号:临2021-011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6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1)公司地产业务处于快速发展期,业务运营和拓展所需资金较大。公司土地储备较多,近年来加快了地产项目开发节奏,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相对较大。2)2020年,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10338.67万元,加上现金分红合计金额为57568.45万元,与当年净资产之比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3)公司需要更多资本金谋求地产业务新的发展机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健康、稳健的持续发展,不断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164,500,005.56元,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21,283,201.1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股派发现金红利0.056元(含税)。截至目前,扣除库存的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份数8,433,889,3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2,297,800.80元(含税)。

  公司于2019年2月至2020年2月实施了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资金总额为600,096,772.36元,其中发生在2020年的回购资金总额为103,386,653.47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合计575,684,454.27元,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8.19%。

  2、2020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5,454,23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库存股份变动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3,164,500,005.5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40,744,210.94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575,684,454.2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营业务所处的地产开发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地产项目的建设和销售对企业现金流有较高的要求。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土地储备较多,近年来加快了地产项目开发节奏,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相对较大。同时,公司近期进行了地产业务的结构优化,需要更多资本金谋求地产业务新的发展机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健康、稳健的持续发展,不断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9,202万元,同比下降6.8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6,450万元,同比增长46.95%。2021年,公司项目建设资金、投资资金需求较大,故需充足的资金保证。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2020年,公司实施回购的资金总额103,386,653.47元,加上现金分红合计金额为575,684,454.27元,与当年净资产之比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1,657,520,331.63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合并可分配利润的63.55%。

  地产开发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对资本依赖度较高,地产项目的建设和销售对企业现金流有较高的要求;此外,公司目前发展处于成长期,地产业务的运营和拓展存在重大资金支出需求,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和财务安全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以及主营业务发展,该部分资金的运用将有助于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确保运营现金流稳定,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在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认为: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 第七号 关于年报工作中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注意事项(2014年1月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2、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发展需求,具有合理性,同意上述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营运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平衡,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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