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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1636                                                公司简称:旗滨集团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姚培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国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海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利润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项目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长兴旗滨和平湖旗滨100%股权划转进展事宜。为提升管理效率,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将全资子公司绍兴旗滨所持长兴旗滨、平湖旗滨100%的股权划转至公司直接持有。划转后,长兴旗滨、平湖旗滨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绍兴旗滨一同受集团母公司株洲旗滨100%直接控制。本次资产划转按照绍兴旗滨持有长兴旗滨和平湖旗滨100%股权划转基准日的账面净值划转,受让方无需向转让方支付任何价款,公司按上述划转股权的账面价值对绍兴旗滨实施减资。本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112)。长兴旗滨、平湖旗滨股权划转变更及绍兴旗滨的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分别于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1月23日以及2021年2月9日完成,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2、漳州光伏增资事宜。为加快内部光伏玻璃业务资源整合实施整体规划,2020年11月25日及12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新旗滨设立漳州光伏,负责整合漳州旗滨1、7线经营性业务,并同意将持有的漳州光伏全部股权划转至郴州旗滨,并使用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2.95亿元,转增后漳州光伏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亿元。2021年2月8日,漳州光伏完成了上述增资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可转债发行事宜进程。2021年1月25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1年2月9日,本次可转债申请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鉴于股东大会决议期即将届满,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为加快发行工作,公司结合实际及市场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详见公司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2021-017、2021-022)。2021年4月9日,公司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1,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2,999,056.60元,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000,943.40元;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可转债的登记与托管手续;2021年4月22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挂牌交易申请,债券简称“旗滨转债”,债券代码为“113047”。

  4、股权激励进展情况。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及回购注销。公司办理了2017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63名激励对象的第三个解锁期300.8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暨上市相关手续,该等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1月11日上市流通。报告期,公司回购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股权激励对象崔再安等4人所持有的1.89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注销,该等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2月22日完成了注销手续。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5日、2021年2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2021-018)。

  5、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2020年11月25日,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管委会根据持有人意见和市场情况,适时卖出了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2021年2月18日,管理委员会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剩余股份进行了出售。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6,850,500股已全部出售完毕,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550%。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基本完成。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刊载《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6、认真推进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工作。报告期,根据国发[2020]14号文及中国证监会及湖南证监局最新监管要求和工作布署,公司结合实际实际,制定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2021年2月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实施方案,在全公司范围内全面认真开展了公司治理、内控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的自查,逐项填写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并形成《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治理行动的自查报告》,深入挖掘治理工作的不足之处,并对公司治理情况和整改计划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7、公司第一期25吨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素管项目工程建设基本结束,并于2021年1月28日举行了点火烤窑仪式,烤窑结束后将进入设备联合调试和试产阶段。(详见2021年1月29日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尚未进入试产阶段。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计2021年半年度的累计净利润相比2020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增长的主要原因:(1)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产品产销率低、产品价格下滑,企业盈利能力下降;2021年上半年,受房地产竣工回暖拉动,玻璃行业需求及行业景气度持续向好,玻璃价格高位运行,量价齐涨;(2)大宗原材料战略储备动作、原燃料成本保持了低位运行水平,以及公司持续推进各种增收节支措施,产品毛利率大幅提升。

  以上预计会受到风险、不确定因素及假设的影响,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陈述有重大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代码:601636                                       公司简称:旗滨集团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次分配方案董事会召开日(2021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2,686,216,94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30,043,74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29,660,619.3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9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经营业务

  公司从事玻璃产品制造与销售,包括优质浮法玻璃原片、节能建筑玻璃、高铝电子玻璃、中性硼硅药用玻璃、光伏新材料等玻璃产品,是国内优质建筑玻璃原片龙头企业之一。在福建、广东、湖南、浙江、马来西亚等地建有大型原片生产基地,国内七大原片生产基地布局分别位于中国经济发展活跃的珠三角、长三角、福建沿海、长株潭经济带,共拥有26条优质浮法生产线,1条高铝电子玻璃生产线,1条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生产线,以及2条在建的光伏玻璃生产线;在广东、湖南、浙江、天津、马来西亚拥有4个节能建筑玻璃基地、2个在建节能建筑玻璃基地。主要产品有0.33-19mm优质浮法玻璃原片、超白浮法玻璃、着色(绿、蓝、灰)玻璃等玻璃原片;各种离线LOW-E低辐射镀膜玻璃、钢化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在线镀膜玻璃、离线阳光控制镀膜玻璃等节能玻璃;高铝超薄电子玻璃;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素管、光伏高透基板等。

  经过10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一家集硅砂原料、玻璃及玻璃深加工、光伏新材料玻璃、电子玻璃、药用玻璃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大型玻璃企业集团。

  2、经营模式

  (1)生产销售。公司以市场导向定位产品,销售引导生产,实施“以需定销、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依托差异化、定制化、专业化的服务体系快速地响应市场需求,为客户创造价值。各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生产、销售。

  浮法玻璃制造具有高温、连续、不间断的生产特性,公司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水平持续提升,10mm以上的厚板玻璃及1mm以下的超薄高铝玻璃均能稳定生产,公司浮法玻璃根据销售计划安排生产。浮法玻璃产品以地销为主,根据市场状况,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营销方式,浮法原片结算方式主要为现款现货,一般无信用期。

  节能建筑玻璃行业是浮法玻璃的下游行业,主要采用的是真空磁控溅射工艺,在玻璃表面镀制多层复合膜,实现低辐射功能的主要是银膜,其他膜层仅起保护、降低反射和调节颜色等作用。公司节能建筑玻璃产品基本覆盖了工程和建筑玻璃的全部种类,产品定位高端,质量符合美国、澳大利亚、东盟等标准。公司拥有技术水平领先的玻璃深加工设备,并拥有节能玻璃项目建设、生产组织、产品工艺、设备研发、经营管理等全流程业内优秀管理人才和熟悉深加工领域的营销团队,具有良好的客户和市场基础,构建了积极、灵活的利益共享机制,公司正充分发挥节能玻璃领域的后发优势,推进资本运作助力战略落地,迅速打开市场和加快区域布局,以满足不断增长的高档玻璃市场需求。公司节能建筑玻璃根据销售计划安排组织深加工。中空玻璃、夹层玻璃等节能建筑玻璃的主要需求来自于建筑施工方、设计公司、幕墙公司等企业,不同的建筑工程项目对产品的性能、规格要求不一,因此节能建筑玻璃产品的销售具有很强的定制化与项目化特性,主要采用直销的方式进行。经销商采购的主要为通用性较强、可后期加工的的工程大板产品。

  公司发展电子玻璃、中性硼硅玻璃、光伏玻璃等新产品、新材料业务,旨在突破关键技术进入高端领域或满足市场迫切需求切入细分市场,通过多年的主业耕耘和技术储备,公司在技术方案和装备水平、生产工艺控制能力具备的一定优势,通过加快技术进步和不断升级完善,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战略的落地。公司醴陵电子玻璃业务已商业化运营,电子玻璃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效应稳步提升;中性硼硅药用玻璃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光伏玻璃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转产项目实施稳步开展。

  (2)采购供应。公司玻璃制造的主要原燃料为硅砂、纯碱和燃料等,公司依托深耕主业多年所形成的规模优势、需求优势,以及长期经营所形成稳定的优质资源渠道,大宗物资实施集中采购、战略采购,大力推进全球采购模式,通过竞价、分级供应方式,确保定点、定时、定量满足生产需求与价格稳定,采购渠道包括国内、国外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玻璃深加工原片基本来自本企业生产,镀膜靶材、PVB膜、中空主材等通过市场直接采购或从国外进口。

  3、行业情况

  (1)浮法玻璃

  浮法玻璃原片制造行业是充分竞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近年来,国家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和标准,包括产能置换政策、生产企业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行业准入门槛不断提高,平板玻璃产能被严格控制,落后产能持续淘汰,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僵尸产能逐步出清,玻璃产能一直处于存量消化阶段。加上房地产新建项目以及现存建筑节能改造的发展,以及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的人们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高质量玻璃产品需求和单位面积玻璃需求量持续增加,同时生产企业通过不断研发创新,升级迭代推出新产品,新产品在整体设计、节能、智能性能等方面的提升,推动平板玻璃制造的更新升级,平板玻璃需求保持稳定,玻璃行业周期性波动幅度逐渐趋于平滑,玻璃生产企业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但平板玻璃结构性产能过剩矛盾仍然存在,未来行业发展将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技术创新提升、发展模式和经营方式创新为突破口,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推进行业加快迈向高质量发展。

  (2)节能建筑玻璃

  节能建筑玻璃是以玻璃原片为基材,采用物理方法、化学方法及其组合对玻璃进行再加工,制成具有新的结构、功能或形态和高附加值的玻璃制品。主要分为镀膜玻璃、中空玻璃、夹层玻璃等,拥有美观、安全、节能等优点,主要应用于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等领域,可以有效降低建筑物能耗,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发展目标。我国是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耗国,建筑能耗约占全国总能耗33%以上,建筑单位能耗水平是欧洲的4倍,美国的3倍。节能玻璃作为一种隔热和遮阳性能好的玻璃类型,在推进中国建筑的绿色节能,有效缓解国家能源紧缺状况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节能玻璃的应用和替换成为了当前及未来建筑项目节能工作的关键。随着国家相关法规的陆续出台和监管的不断趋严,以及消费者对节能环保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Low-E玻璃、钢化玻璃、中空玻璃及夹层玻璃等具有节能性能的玻璃得到了国家及建筑行业的大力支持与推广,促进了玻璃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节能玻璃在建筑领域的渗透率仍将不断提升,公共建筑、民用住宅新建项目,以及庞大的现存建筑节能改造、二次装修都对节能玻璃存在着大量的需求,我国节能建筑玻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市场潜力巨大。

  (3)高铝电子玻璃

  高铝超薄电子玻璃在抗划伤、韧性和硬度等方面优于普通钠钙玻璃,被广泛作为平板电脑和手机等电子产品触摸首选玻璃盖板。随着智能手机不断趋向大屏化、屏占比提高,新能源汽车推广和汽车仪表盘、中控显示、后座娱乐系统、抬头显示等车载显示系统应用增加、无线充电和5G技术的应用带来玻璃背板增量、触控屏在超级本和一体机中渗透率逐渐提升,以及智能家居、智能医疗、在线教育等新兴产业对智能终端的需求增长,预计高铝电子玻璃未来将保持持续的增长。

  (4)中性硼硅药用玻璃

  国外医药行业已普遍使用国际标准的中性硼硅药用玻璃作包装材料,国内中性硼硅玻璃管主要由德国肖特、日本电气硝子和美国康宁三家公司垄断供应,价格昂贵。随着我国国民生活品质的改善和保健意识的增强,医药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采用国际标准的中性硼硅药用玻璃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从国外药用玻璃行业发展的长远趋势上看,高质量的中性硼硅玻璃未来必然逐步取代低硼硅玻璃、钠钙玻璃,成为国内药用包装的选择材料,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5)光伏玻璃业务

  近年来,随着全球光伏发电技术、生产工艺与技术不断进步,成本显著降低,产品性能持续提升,使得光伏平价上网从可能成为现实,光伏发电已成为各国重要的能源结构改革和能源替代的方向。2020年,中国提出了争取于2030年前达到碳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随着国内一系列新能源政策的实施,光伏发电产业开发利用规模迅速扩大,并将呈现持续增长的强劲发展态势。截至2020年底,中国光伏发电累计并网装机量253GW,已远超“十三五”规划105 GW的目标。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玻璃生产国,除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外,我国光伏玻璃出口量也迅速增长。光伏玻璃作为光伏组件必不可少的材料,也随之迎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预测“十四五”时期,我国光伏发电年平均新增装机规模将达到65GW以上,光伏发电总装机将达500-530GW,未来光伏发电将成为中国的主力能源。2020年公司抓住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加快拓展光伏玻璃市场布局,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及时切入了光伏玻璃业务领域。在湖南郴州和浙江绍兴各投资新建一条1200t/d光伏高透材料生产线,同时通过技术改造、发挥超白玻璃独特的竞争力,3条生产线(产能为2500t/d)由超白建筑玻璃转超白光伏背板或面板正在有序推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突如其来新冠疫情的冲击和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影响叠加,玻璃行业一度陷入全行业亏损。面对困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上下团结一心,坚定必胜信心,继续秉承使命、愿景和核心价值观,贯彻“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围绕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目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抢抓行业发展机遇,持续进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加速实施产业链延伸,着力推进新项目建设,从优质浮法玻璃加速向节能玻璃、光伏玻璃、电子玻璃、药用玻璃等领域拓展深入,高端玻璃布局力度不断加大,进一步增强了品牌影响力与可持续发展潜力。

  报告期,公司生产各种优质浮法玻璃原片11,676万重箱,同比减少209万重箱;销售各种优质浮法玻璃原片11,377万重箱,同比减少468万重箱。实现营业总收入964,409万元,同比增加33,832万元,增幅3.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536万元,同比增加47,893万元,增幅35.57%。

  报告期,公司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抓实疫情防控、生产经营两不误。面对疫情,公司高度关注、积极应对,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部署防疫和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坚持精准防控,筑牢健康防线,切实保障供应、科学安排产销衔接,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加快复工复产进程,最大限度降低影响,生产经营稳步推进。报告期内,公司除按计划进入冷修的生产线外,其他生产线均正常生产,全集团员工无一人感染新冠病毒。

  二、强化市场导向和营销升级,积极应对变局。2020年玻璃行业市场的波动异常剧烈,公司进一步提高了市场分析与预判预研,实时把握市场动态,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和营销理念,加大终端渠道服务,营销渠道拓展和下沉并头并进,提前锁定客户需求,巩固、维护优质客户群体,坚持销售引导生产,加大超厚、超大板及高品质、差异化产品生产和精细化服务,进一步丰富产品的多样性,及时填补市场阶段性需求,努力满足市场不同层次需要,缓解同质化竞争;充分发挥原片和深加工一体化经营及规模化发展优势,增强企业高库存运行的承受能力和稳定市场的理念,加大市场波动期间成品库存主动管控力度,加强和终端客户的信息共享和协同,避免出现终端需求误判和价格错配及踩踏,全力维护市场稳定,有效化解疫情冲击和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市场波动风险;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积极构建和发展与上下游客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注重与各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构筑信任与合作的平台;认真做好生产线点火与冷修交错执行方案,为稳定市场、稳定价格创造条件;加大节能新产品开发力度,丰富节能产品系列,产能、订单持续增加,高端产品市场竞争力快速提升,品牌传播力不断提高,行业地位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盈利能力显著提高。

  三、深入精细化管理,促进降本增效。报告期,公司陆续开展了一系列效率提升和管理升级工作,先后启动了降本增效、品质提升、设备管理、人才引进与干部管理、干部效能监察、安全生产月,合同管理、高管绩效管理、全面风险评估、数字化驱动赋能、项目后评价、公司专项治理等管理活动,坚持向管理要效益、向技术要效益,推进精细管理,压减成本费用,深挖内潜,降本节耗,多措并举打好提质增效攻坚战。一是公司围绕“保安全、抓畅通、促密封、降成本”的思路开展窑炉维护工作,为各公司稳定生产和降低能耗做好保障,夯实生产工艺技术基础,强化工艺技术攻关,有效降低质量成本;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和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三是集中化、全球化采购力度深入推进,有力固化集团通用性物资的集采模式,促进集团采购管理向供应链管理模式转型,通过包括集中采购、开发新供应商、战略储备、设立寄存仓等措施,实现优质、高效、保供,进一步确保低成本竞争优势;四是坚持产品差异化,大幅度增加两头厚度(薄、超厚)产品及超长型差异化产品的连续生产,提高产品附加值;五是挖掘价值内涵和管理提升空间,重视数据资产,提高信息化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提升财务决策的全面性和预算的针对性,降低财务运营成本;加强资金计划管理,建立资金投入监管机制,保障生产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物控管理,全力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产周转;六是积极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通过项目后评价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不断完善和优化项目投资决策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司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能力,促进投资管理及收益水平提高。七是公司紧抓住发展机遇,拓展市场布局,快速推进扩张中性硼硅玻璃、光伏组件产业链的延伸。八是深入推进高管绩效考核优化、强化干部管理,突出履职忠诚和责任担当,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梯队管理和培训工作,认真抓好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努力提高新生力引进质量;持续加大对研发及高端人才引进,通过严格市场化机制,创新人才引进模式和渠道,推行人力资源业务伙伴(HRBP)理念,认真评估和发现高潜力人才,继续聚焦核心价值观,坚持长期股权激励和薪酬激励相结合,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有效激发内在活力,促进核心管理团队、骨干员工利益与公司战略的紧密融合,促进了集团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员综合素质更高、团队更趋年轻化。

  四、以风险管理为基础,强化风险地图运用,构建立体综合防控体系。一是公司以价值整合为导向,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全面梳理风险点,制定应对措施和管控要点,绘制风险评估地图和风险管理看板,建立了旗滨内控框架和三层防线,将风险评估充分渗透到各主要业务,基本构建立体综合防控体系,将风险管理与控制活动融入到战略、绩效以及各项日常管理活动中,打造了良好内控环境,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二是开展OA流程梳理,定期开展对流程处理时效统计、超时人员名单公示并纳入绩效考核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流程节点,切实提升内部办事效率;三是加快内控体系制度的及时更新和补缺,适时修订不符合实际操作和不利于风险防范的制度,确保内控管理制度能覆盖所有业务、各项业务操作流程清晰合理。2020年,公司对原《内控手册》予以重新修订,及时更新玻璃板块的内控制度,并新增砂矿板块内控手册,形成了浮法、节能、砂矿三大板块《内控手册》,合理界定授权机制及岗位职责,梳理优化业务流程,规范经营管理活动,作为内控工作指南;四是认真探索符合公司发展实际的内控工作思路,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做好全面的风险防控和应对策略,进一步保障集团中长期战略目标落实。

  五、推进战略规划,稳步落实“一体两翼”,有效发挥战略、投资合力,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一是加快节能建筑玻璃布局和规模扩张,积极推进天津节能、长兴节能及湖南节能二期扩建项目建设;二是加快推进硅砂资源战略,有序推进醴陵砂矿、马来西亚砂矿建设,以及郴州、河源、漳州砂矿后备资源获取工作;三是醴陵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建成投入商业化运营;四是中性硼硅玻璃素管及深加工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五是加快搭建光伏新材料及中硼硅药玻板块,推进相关板块战略完善和优化,充分发挥内部研发与技术、建设与运营、投资与管理、规模与资源方面的优势,通过资产划转、股权划转、换股等方式,高效整合公司下属业务资产,快速梳理板块业务治理结构和管理体系,统筹资源调配和业务管理,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运营,推进结构性战略调整。六是积极推进公开发行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再融资助力战略规划的实施。

  六、坚持创新驱动,提升研发质量,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报告期加快研发人才引进,不断完善研发项目管理体系和绩效考核,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成果转换,强化产品质量提升稳定性管控和节能降耗,促进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升级,聚焦高端应用领域和技术瓶颈的重点突破,有效提高了研发项目的进度和质量。一是集团玻璃检测中心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成为国家认可实验室,达到国家及国际认可的管理水平和检测能力。二是完成13项浮法玻璃及10项节能玻璃研发项目进度要求,在电子玻璃质量达标、中性硼硅玻璃的工艺技术方案制定与建设、浮法超白玻璃光伏市场的开拓、冷修技改项目中的结构创新、环保技术的自我提升、湖南节能、长兴节能、天津节能的设备选型方案制定及自动化方案制定、前瞻性研发项目的研究活动等工作中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研发设计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全年申请专利115件(发明41件,实用新型74件),获得授权的专利70件,专利申请总量较2019年增长38.55%;四是顺利推进镀膜玻璃实验室建设,建立健全完成了各生产基地主推节能玻璃产品膜系结构升级更新及简统工作,完成50款镀膜玻璃产品的知识产权评估,进一步夯实节能玻璃产品专利权保护工作。

  七、持续回报投资者,努力维护股东权益。2020年6月,实施了2019年度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达63.87%(含回购股份)。制定《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延长分红政策持续时间,未来三年继续维持在足额预留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五十的分红政策。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长兴节能、天津节能、福建药玻;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孙公司为:徐州新沂供应链、长兴供应链、漳州光伏、湖南药玻。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8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执行财会[2018]35号文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任何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有关情况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及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8]35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

  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0年度无重大影响。

  四、 董事会关于本次调整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依照调整后的会计政策所披露的会计信息更为科学合理,有利于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20度及变更前的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未对公司2020年及变更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 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九、 备查附件

  1、 独立董事意见;

  2、 审计委员会意见;

  3、 董事会说明;

  4、 监事会意见;

  5、 会计事务所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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