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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5155                                                   公司简称:西大门

  

  二二一年四月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柳庆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青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兰亭镇阮港村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4日

  至2021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7、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对象及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1年5月23日下午16:00 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3日(工作日 9:00-16: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兰亭镇阮港村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联系人:柳英、董雨亭

  电话:0575-84600929

  传真:0575-84600960

  电子邮箱:xidamen@xidamen.com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1-023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9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等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柳庆华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尉东、屠世超、胡溢男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 24,000,00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与《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一季度报告》与《2021年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1-02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也分别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事项如下:

  公司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增材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面料纺织加工;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家居用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竹制品销售;软木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销售;纸制品销售;平面设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变更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增材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面料纺织加工;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家居用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竹制品销售;软木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纸制品销售;平面设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本事项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报与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9号)核准,同意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西大门”)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1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0,8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217.12万元后的净额为45,590.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于2020年12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54 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5,590.8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9日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智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增强公司的研究开发能力,为公司的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补充流动资产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4.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1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5.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9,296.77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34号《关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296.7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1月28日将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9,296.77万元由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自有银行存款账户。

  6.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7.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西大门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西大门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检查、调阅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对账单、明细单等资料以及对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等方式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浙商证券认为:西大门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8日202021年4月30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1-025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5,793,944.2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83%。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同时符合《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1-026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0万元。本次收费系按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国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本次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时间

  本次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1-027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5月12日(周三)15:00-16: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路演厅(http://ir.p5w.net/c/605155.shtml)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柳庆华先生、副总经理沈华锋先生、财务负责人何青燕先生、董事会秘书柳英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2日(周三)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1-029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同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增加部分经营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增材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面料纺织加工;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家居用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竹制品销售;软木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销售;纸制品销售;平面设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变更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增材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面料纺织加工;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家居用品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竹制品销售;软木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纸制品销售;平面设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上市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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