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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547版)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及终止实施公司2019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下转D549版)

  (上接D547版)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计划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及离职等原因,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54,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1年3月4日,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共计2,054,800股。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终止实施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拟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5,348,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2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2020年3月13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0年10月1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无条件审核通过。2020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9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6,138,613股新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待发行。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4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7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佳都智慧大厦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7日

  至2021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佳都科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佳都科技关于回购注销及终止实施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09:00-12:00,13:30-17:3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4日17:3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王文捷、潘倩

  (三)联系电话:020-85550260         传真:020-85577907

  (四)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

  (五)邮政编码:510653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利连主持,监事何月姣、陈凌子出席会议。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超过全体监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审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该项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回购注销及终止实施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9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离职,7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离职,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已不符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由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能达标,当期激励份额不能解除限售。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对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并终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728          公司简称:佳都科技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824,394.11元,2020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22,247,187.48元;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7,002,414.80元,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36,509,863.55元。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红利发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085,643.15元(含税,以2021年4月28日总股本计算,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佳都科技以“城市慧变得更好”为使命,长期致力于用科技力量为城市带来更美好的生活。公司坚持人工智能领域的持续投入和产品化应用,落地轨道交通、公共安全和城市交通三大垂直场景。

  在此基础上,公司形成了“1+3”业务布局:以自主研发的城市数字平台和智慧物联终端为驱动,为客户提供智慧的轨道交通、智慧的城市治理和企业数字化升级三大解决方案;坚持高质量发展,完善“大项目+核心自主产品”的发展模式,加大在项目中的自主核心产品导入,实现盈利质量的持续提升。

  1、 行业智能产品及运营服务

  (1)主要业务

  佳都科技基于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技术,与城市各场景的数智化升级需求结合,形成智慧轨道交通、公共安全、智慧交通三条主要的产品线,产品形态涵盖各类数字平台和智能终端。

  智慧轨道交通产品线:公司进一步梳理形成“智慧车站”和“华佳Mos地铁智慧大脑”两大拳头产品。其中,“智慧车站”应用人脸识别、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AI技术,对地铁车站中AFC、PSD、ISCS等设备进行智能化升级,形成无感支付、交互式购票、智慧安检等车站智慧应用;同时,进一步推进扇门模块、逻辑控制单元、门控单元等核心模块、设备和平台的国产化应用。“华佳Mos地铁智慧大脑”是在轨道交通数字化、云化、智能化背景下研发的全新线网级操作平台,基于地铁大数据和深度学习技术,提供客流分析、智能调度、故障预测等地铁运营决策应用,并运用数字孪生技术提供全新的人机协作方式,助力轨道交通场景降本增效。目前,“智慧车站”和“华佳Mos地铁智慧大脑”已经在广州地铁落地应用,正在加快向各地推广。

  公共安全产品线:以计算机视觉和视频大数据技术为基础,针对治安防控、案件侦查、社区管理、应急(危化品)管理、出入口管理等安全需求,研发形成视频云大数据平台、多维信息接入平台、“蜂巢”人口精细化管理平台、“明镜”涉案线索管理系统、“觅影”视频目标快速追踪系统、“明毅”AR三维实景融合技术平台、危化品动态风险监测预警平台等行业数字平台,以及人脸识别闸机、人脸识别模块、AR载具、全景重建系统、智慧路灯等智慧物联终端。产品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实战需求,在广东、山东、安徽、河南、广西等地已得到推广普及。此外,公司针对出入口控制、智慧楼宇等商用需求,研发形成“A.I. Family”系列人脸识别终端,可实现百万级人脸库下快速刷脸识别通行,并结合防疫要求提供高精度、非接触测温功能,目前已在国内8个省份、13个城市的地铁、社区、楼宇、校园等场景应用。

  智慧交通产品线:公司目前正在研发和试点“IDPS城市交通大脑”数字平台及配套终端产品,已在国内十余个城市全面应用,其中包括华东、华南的大型一线城市。“IDPS城市交通大脑”是面向城市交通治理和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人工智能系统,其利用计算机视觉和智能大数据技术,通过视频监控、雷达、线圈等交通IoT终端,对车辆、行人、车流、车道、交通标示的信息进行实时识别、采集、分析和研判,帮助城市交通管理者“对症下药”,实现科学治堵。

  (2)经营模式

  上述行业智能产品及运营服务产品,公司通过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和合作伙伴,面向公安、地铁、交管部门的客户进行销售。由于行业客户在购买软件平台或软硬一体设备的同时需要厂商提供部分定制开发、系统集成等解决方案服务,因此该业务大多会以“产品+项目”的形式开展销售经营。

  (3)行业情况

  详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一、经营讨论与分析”中的“(一)行业市场回顾和展望”。

  2、智能化轨道交通解决方案

  (1)主要业务

  智能化轨道交通解决方案业务主要面向地铁、市域、城际、有轨电车、BRT快速公交等场景,提供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同时具备自动售检票系统(AFC)、站台屏蔽门系统(PSD)、综合监控系统(ISCS)和通信系统(CBN)等多专业解决方案实施案例,目前业务已累计覆盖广州、武汉、青岛、天津、宁波、厦门等23座城市。

  (2)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参与项目招投标的方式获取智能轨道交通的建设项目,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的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实现系统整体交付并提供维保服务。

  (3)行业情况

  详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一、经营讨论与分析”中的“(一)行业市场回顾和展望”。

  3、智慧城市解决方案

  (1)主要业务

  公司面向公安、应急、住建、政务、交通等智慧城市细分领域,提供涵盖顶层规划、方案设计、产品开发、系统集成和维保服务,为城市精细化治理提供基于视频云+大数据的全栈解决方案。项目案例目前已经累计覆盖广东、河南、新疆、山东、贵州等18个省份,形成全国布局。

  (2)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参与项目招投标的方式获取智慧城市领域的建设项目,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的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实现系统整体交付并提供维保服务。

  (3)行业情况

  详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一、经营讨论与分析”中的“(一)行业市场回顾和展望”。

  4、ICT产品与服务解决方案

  (1)主要业务

  ICT产品与服务解决方案业务主要服务于企业的数字化升级,包括网络及云计算产品与服务、IT综合服务两部分。其中,网络及云计算产品与服务包括网络设备、IT设备、云计算产品的系统集成业务,产品涵盖了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等数字化基础设备,以及信息安全、云计算等数字化软件;IT综合服务以包括厂商授权服务在内的企业数字化设施运维服务为主。

  (2)经营模式

  依托覆盖全国的营销渠道和服务网络,与新华三、宇视、华智、ORACLE、迪普等知名ICT厂商合作,为各级经销商、终端政企客户提供基于上述厂商产品的渠道、设计、集成服务;依托专业的运维服务团队和运维系统,及惠普等厂商的维保服务授权,提供运维外包服务。

  (3)行业情况

  详见“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一、经营讨论与分析”中的“(一)行业市场回顾和展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在年初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下,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上下一心、科技“抗疫”,力保公司稳健前行。2020年也是公司“3×3”战略中创新发展期的承上启下之年,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继续加大技术研发、产品创新、人才引进方面的投入,更重视经营的“含金量”,经营质量显著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8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滑14.47%,主要是公司主动减少低质量业务和自研产品占比小的项目承接,以及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导致解决方案业务收入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82.44万元,同比下滑86.51%,主要是2019年公司持有的部分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估值上升,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5,768万元(税后),2020年度无此部分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792.0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滑7.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4.52亿元。

  2020年是落地年、质量年、人才年。随着“智慧车站”“华佳Mos地铁智慧大脑”等新产品的销售落地,技术和产品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重要驱动力,行业智能产品及运营服务业务收入4.02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提升至9.42%,毛利率55%,毛利占比达到33.03%;在高质量发展的经营思路指导下,通过一系列专项管理优化,公司业务健康度和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0亿元,达到近年来最好水平;人才是公司最珍视的战略资源,报告期内,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大型ICT企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才、研发人才加入公司,在各个关键岗位上发挥重要作用,为公司下一阶段的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一)行业市场回顾和展望

  新冠疫情对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影响深远,一是加速了各行业的数字化进程,远程办公、物信融合、云计算等技术应用需求激增;二是“后疫情”时代政府通过新基建投资拉动经济恢复,主要投资于人工智能、轨道交通、工业互联网等新领域,相关市场呈现一片繁荣的景象。在此背景下,公司所属行业正处于较快增长的状态。

  1、城市轨道交通市场快速增长,“十四五”时期发展空间广阔。2020年,国家发改委批复了8座城市以及粤港澳湾区的轨道交通新建规划,批复规划城市数、里程数、投资额均较2019年有较大的增加;新增开工线路39条、车站437座、投资额5,253.57亿元;在建线路225条、车站3025座、投资额3.79万亿元,城市轨道交通市场仍保持在较高景气度。专业机构预计,“十四五”期间,城市轨道交通新增开工里程将达到6,981.94公里,较“十三五”提升28.84%,随着《“十四五”规划》《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等大政方针发布、城市群发展战略逐步落地,预计未来5年城轨建设市场仍具有较大发展空间。

  2、“5GABC”赋能城市轨道交通,开启城轨智慧化元年。人脸识别作为AI领域计算机视觉技术创新性突破的代表,继在安防场景成功普及后,未来有望在城市轨道交通等大规模、高频次支付场景领域应用,“刷脸支付”将成为主流;与此同时,随着结构光、TOF等3D视觉产业链日趋成熟,VCSEL红外激光源、DOE衍射光元件等硬件的使用寿命不断提升,3D人脸识别算法精确度不断改善,可以同时实现高可靠性和高精度的识别支付,为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大规模应用奠定技术基础。而云计算则是另一个即将在轨交领域大规模落地的新技术,随着AI识别和传感技术在轨道交通各环节的应用,实时采集的数据量急速增加,对各系统间的数据交互和分析应用提出了新的要求,云计算和大数据平台为打通各个系统内的数据孤岛提供了全新的解决方案。2020年中国城轨协会首次发布《智慧城轨发展纲要》,明确提出以城轨云和大数据平台为基础,创新智慧乘客服务、智能运输组织、智能运维安全等应用的“1+8”智慧城轨体系,标志着城轨智慧化建设即将大范围开展。

  3、智慧城市市场保持稳健,智能化新场景打开增长空间。报告期内,智慧城市及安防市场受疫情影响较大,据中安网统计,2020年全国安防行业总产值8,510亿元,同比增长3%,为近年来最低增速。然而,随着人工智能算力不断增长、算力成本不断下降、智慧物联的连接数高速增长,智慧城市市场仍具有新的发展机会。预计未来行业将呈现三个趋势:一是市场增速从高速增长切换到稳健增长状态,各地政府在投资时更重视应用的质量和效果;二是建设重点从“硬”到“软”,更重视综合利用AI、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挖掘数据价值、提高城市治理水平,算法、平台和解决方案能力成为竞争焦点;三是应用场景更加丰富,在公安交通以外,智慧应急、智慧施工、智慧物流、智慧社区等场景将产生巨大的增量市场。

  (二)报告期内重点工作回顾

  1、人工智能基础研发屡创佳绩,持续夯实智能技术壁垒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团队在李德紘院士带领下持续迭代以计算机视觉为核心的AI技术研发和应用。在感知智能层面,从动静态2D视觉技术向基于TOF、结构光的3D视觉技术演进,大幅提高复杂环境下海量图像视频的识别精度,可应用在地铁无感支付、自动运行、障碍检测、尾随检测等多个场景;在认知智能层面,重点开展面向行业的AI算法研发、建立算法壁垒,例如在轨道交通场景,运用深度学习技术研发客流预测、列车调度匹配、故障预测等算法,辅助客户科学决策、提升地铁运营效率;在人机协同层面,研发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AR(增强现实)引擎,将多维信息和3D虚拟界面融合,大幅提升客户洞察海量信息的效率。在今年的世界图像识别竞赛WebVision中,公司算法团队从150多支参赛队伍中脱颖而出,名列第三;在代表国内人工智能领域的最高荣誉的第十届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奖评选中,公司打造的“华佳Mos地铁智慧大脑”系统荣获科技进步奖。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中央研究院,持续完善研发能力,打造视频AI中台、数据中台、可视化(AR)中台三大技术引擎以及公共开发平台,帮助各产品线快速开发迭代,提升产品交付效率、形成研发的核心竞争力。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报告期内申请专利113项(发明专利69项)、获得专利授权84项(发明专利16项)、取得软件著作权84项,同比均增长超过100%;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3.01亿元,占相关业务收入1

  1注:相关业务收入指行业智能产品及运营服务、智慧轨道交通解决方案、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业务收入

  比例15.38%,继续贯彻以产品技术驱动、实现高质量增长的战略方针。

  2、智能应用转化加速,自研新产品开启大规模应用元年

  报告期内,公司各领域人工智能新产品均开始进入规模落地阶段。轨道交通方面,“智慧车站”系列产品正在广州18和22号线实施交付,预计2021年开通,成为集“刷脸”进站、交互式客服、智能安检、全息站控等智慧应用于一体的地铁线路;“华佳Mos地铁智慧大脑”系列产品的试点落地,为未来实现地铁全自动运行、客流预测、智能调度、故障预测等高级应用提供强大的算法、算力和地铁大数据资源。

  智慧城市方面,“IDPS城市交通大脑”系列产品实现超大型城市应用突破,成为大型城市城运系统的底层技术平台,运用交通AI算法实时采集和分析全市数万个交通设备、数百万辆车的实时监测数据,在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精准分析堵点成因、遵守交通规则等方面提供科学辅助决策。目前,“IDPS城市交通大脑”已经在广州、合肥、宣城、宿迁等十余个城市试点应用,产品迭代日臻成熟。公共安全产品线在AI图像视频分析基础上升级了AR增强现实能力和多维数据融合分析能力,“明毅”“蜂巢”“名捕”“A.I. Family”等AI平台和终端不仅在公安行业持续落地,并且拓展至应急、住建、园区等场景,打造石化智慧园区、智慧小镇等标杆案例。

  报告期内,上述行业智能产品及运营服务业务实现收入4.02亿元,同比增长50.13%;业务毛利率55%,业务毛利占公司整体毛利比重提升至33.03%,带动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提升。

  3、轨道交通智能技术产品方案总集成模式持续推进,在手订单进一步充足

  公司聚焦轨道交通智能化赛道,持续推进轨道交通智能化技术产品方案总集成销售模式在全国范围落地。报告期内,公司携手广州地铁、中铁电气化局中标长沙6号线智能化轨道交通项目,其中公司承接部分24.29亿元,涵盖自动售检票、通信、信号、综合监控等多个智能化专业系统,实现轨道交通各项智慧产品的整体输出,为业主带来更完整的科技体验。2021年4月,公司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合资成立广州大湾区轨道交通产业投资集团,该集团致力于整合本地优质资源,承接粤港澳湾区及国内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有望促进公司轨道交通智能化产品和解决方案的规模销售。

  此外,公司进一步优化调整组织结构,整合各地销售资源,形成以客户经营为核心的六大区域作战组织,致力于提升各产品线的销售复制能力、响应能力和本地服务能力。目前,公司智能轨道交通和智慧城市在手订单进一步充足,为进入新一期跨越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4、携手战略合作伙伴推动技术应用,搭建人工智能产业共同体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多层次的战略合作,携手上下游伙伴共建人工智能共同体。在轨道交通领域,公司联手华为发布华佳Mos联合解决方案,共同推动轨道交通的云化和智能化;与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合作,探索轨道交通智慧化技术创新。在智慧城市领域,公司联合国家发改委信息中心发布《城市大脑研究报告》,为各地“城市大脑”建设提供建设参考;联手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广州),成立未来城市研究中心;与江门、南沙等地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推动人工智能在城市治理的深度应用;与广州中山六院成立Alpha Care研究院,共同推动AI+医疗研究成果落地。

  5、加强应收管理和风险控制,现金流水平大幅提升

  在高质量增长的战略指引下,公司在报告期重点加强应收管理工作,强调有现金的利润、有质量的增长。一方面,公司总部和事业部成立应收专项工作组,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进行针对性的回款管理;另一方面,完善信用政策和项目投资政策,按行业、区域进行分层分级授信管理,促使各业务单元聚焦优质商机,从源头上控制坏账风险。此外,公司重点在供应链管理、资金运营、项目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强流程优化和信息化建设,识别、预防各类经营风险,保障风控和效率的平衡。通过多措并举,公司经营质量持续改善,年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0亿元,同比大幅提升。

  6、持续引进国际化人才,打造能打硬仗、有担当的干部队伍

  人才是公司最珍视的战略资源。报告期内,公司人力资源质量持续优化,硕士及以上员工占比提升,中央研究院打造一支以博士和博士后组成的精英研发团队。此外,以干部队伍为抓手,建立起公司、部门两级干部管理委员会,统筹各层级干部的管理、培养,纲举目张,营造“任人唯贤”“人才辈出”的良好选人用人环境,打造能打硬仗、有担当的干部队伍。

  7、多项产品入围客户和合作伙伴推荐名录,不断提升市场影响力

  公司自主研发产品正得到越来越多的客户和合作伙伴的认可。报告期内,公司“复杂环境下智能视频监控安检身份识别系统”入围国家工信部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名单; “华佳Mos地铁智慧大脑”“轨道交通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平台”“大数据防控平台”“视频云+大数据应用平台”等产品解决方案入围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厅的多个示范项目和推荐产品名录;“IDPS城市交通大脑”平台写入《广州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行动计划》,为上述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销售落地奠定了市场基础。此外,公司连续多年在新基建、人工智能、轨道交通、智慧城市领域的专业协会和媒体评选中排名前列,保持较强的行业影响力。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细情况请参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更详细情况请参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拟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348,600股限制性股票,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完成回购注销,则回购注销的股份25,348,600股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824,394.11元,2020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22,247,187.48元;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7,002,414.80元,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036,509,863.55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红利发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0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1,755,352,69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085,643.15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59% 。   公司拟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348,600股限制性股票。如公司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完成上述回购注销,则回购注销的股份25,348,6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1,730,004,09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680,065.5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14%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预计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会增加公司总资产和总负债,公司2021年1月1日较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总额分别增加人民币14,151.30万元,提高资产负债率约1.35个百分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会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科技”)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说明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资产或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0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合计105,128,173.04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4,177,229.93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一)信用减值损失

  

  (二)资产减值损失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事项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139,305,402.97元。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该项资产减值准备。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意见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董事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意见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该项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8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1年4月28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伟、李旭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可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详见“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 公司因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对2021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发生的销售(提供劳务)或购买(接受劳务)行为,我们将持续关注公司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中的定价方式(按招标价或市场价),定价客观公允性,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公司将部分办公场地租赁给公司关联方,是公司空置物业的正常租赁,该租赁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使用,租赁价格将参照公司对外租赁价格,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3) 同意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因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对2021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发生的销售(提供劳务)或购买(接受劳务)行为,我们将持续关注公司在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中的定价方式(按招标价或市场价),定价客观公允性,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 公司将部分办公场地租赁给公司关联方,是公司空置物业的正常租赁,该租赁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使用,租赁价格将参照公司对外租赁价格,符合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3)在审议以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情况的需要,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2021年度可能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下转D54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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