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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9),将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就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1年5月11日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号厂房2楼培训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1、《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1.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11.02发行规模

  11.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1.04债券期限

  11.05债券利率

  11.0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1.07转股期限

  11.08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11.0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1.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1.11赎回条款

  11.12回售条款

  11.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11.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1.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1.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条款

  11.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11.18担保事项

  11.19评级事项

  11.20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11.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12、《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13、《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6、《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7、《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8、《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20、《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21、《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2、《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2.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兆春先生

  22.0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均先生

  22.0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曾宪之先生

  22.0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凯先生

  23、《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01独立董事候选人宋小宁先生

  23.02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永兴先生

  23.03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宝山先生

  24、《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4.01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君先生

  24.02非职工代表监事刘家龙先生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第6项、第10-19项议案属于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特别决议议案;同时提议案7的通过是以议案6通过为前提条件。

  第11项议案需要逐项表决,第22-24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其中第23项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7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人,应选4人;独立董事候选人3人,应选3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人,应选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5、8-19、21-2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议案11.18担保事项和议案18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议案8、21属于薪酬议案,利益相关股东回避表决。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还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5月6日9:00-11:30及14:00-17:0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1年5月6日17: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

  3、现场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淑恒

  电话:0756-6255818

  传真:0756-6255819

  电子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

  6、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5

  2、投票简称:博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2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2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议案2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填写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项议案,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在“选举票数”项下,候选人姓名后面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具体选举票数;

  3、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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