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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和仲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和仲裁受理的基本情况

  1、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健康”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沪01民初120号的案件相关文件,获悉奚志勇因与公司存在股权转让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本案件的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2、公司于今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案号为(2021)深国仲受1639号的案件相关文件,获悉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与公司、子公司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康”)等各方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

  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对该笔金融借款,公司已按合同的约定计提相应利息及逾期利息。

  二、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1、受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21)沪01民初120号

  原告:奚志勇

  被告:宜华健康

  案件原由:根据公司收到的《民事起诉状》所述,根据原告与被告签署的《关于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书》,被告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原告持有的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11.67%股权,股权转让款分三期支付,被告未按规定支付第二、三期股权转让款,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第二、三期股权转让款、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律师费等费用,暂合计人民币6,682.64万元。

  2、受理仲裁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

  案号:(2021)深国仲受1639号

  申请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被申请人:众安康

  其他被申请人:宜华健康及其他被申请人

  案件原由:根据公司收到的《仲裁申请书》所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众安康于2019年6月15日签订了《额度授信合同》,额度为5,000万元。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众安康于2019年6月15日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并于2019年6月18日放款,因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已到期,被申请人众安康未能及时偿还本息。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

  仲裁请求:(1)、裁决被申请人众安康偿还本金加利息5,266.33万元;

  (2)、裁决其他被申请人宜华健康等对被申请人众安康所欠申请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公司涉及其他诉讼的基本情况

  除上述诉讼和仲裁外,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涉及其他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进展如下所示:

  

  四、本次诉讼和仲裁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诉讼为奚志勇与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根据公司与奚志勇签署的《关于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书》”),奚志勇作为业绩承诺方,未完成2019年业绩承诺,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书》如根据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奚志勇负有向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补偿义务的,上市公司在向奚志勇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前应先扣除现金补偿金额,余额在上述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支付予奚志勇。

  如当期股权转让价款不足以扣除当年现金补偿金额的,上市公司有权从剩余未付股权转让价款中直接扣除奚志勇尚未支付的现金补偿金额。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应付奚志勇股权转让款5,718.3万元,公司就奚志勇应对上市公司赔偿的金额在应付股权款中进行扣除。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已进行了扣除,扣除后,奚志勇仍应向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补偿金额2,450.7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未收到奚志勇该笔业绩补偿款。奚志勇因股权转让纠纷起诉公司,公司将与奚志勇进行协商沟通,如未能协商一致,公司不排除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奚志勇偿还该笔业绩补偿款。

  2、本次仲裁尚未开庭审理,对该笔金融借款,公司已按合同的约定计提相应利息及逾期利息。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诉案件后续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公司正积极应诉,同时公司亦积极与原告协商,争取协商达成对公司有利的调解方案,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公司将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保证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74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1)。经事后检查发现原公告部分内容有误,现将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0;

  2、投票简称:“宜健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更正后: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0;

  2、投票简称:“宜健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其他内容不变,为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75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9:15至15:00。

  (四)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区主楼4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3日

  (七)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21年6月3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

  1、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议案》

  9、审议《关于同意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与公司参股公司汕头市宜鸿投资有限公司其下属医院签署医院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9,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一)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为2021年6月3日(9:30-16: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区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区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5800)

  2、联系电话:0754-85899788

  3、传真:0754-85890788

  4、联系人:陈晓栋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0;

  2、投票简称:“宜健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我单位/个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未明确表达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76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价值减值测试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对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价值减值测试报告》(公告编号:2021-66)、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权益价值减值测试审核报告》【永正专字(2021)第310180号】。经事后检查发现在“减值测试过程”部分内容有误,现将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减值测试过程

  ……

  (三)本公司于2021年聘请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截止2020年12月 31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100%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了以资产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并于2021年4月20日出具了众联评报字(2021)第1157号《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标的公司在资产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100%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75,385.93万元。

  ……

  更正后:

  五、减值测试过程

  ……

  (三)本公司于2021年聘请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截止2020年12月 31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100%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了以资产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并于2021年4月20日出具了众联评报字(2021)第1157号《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标的公司在资产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100%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75,385.93万元。

  ……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其他内容不变,为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77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提供担保额度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64)。经事后检查发现原公告部分内容有误,现将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各项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有效期及批准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尚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更正后: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各项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有效期及批准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尚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其他内容不变,为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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