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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2,501,691.24元(合并报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1,292,311,767.47元(合并报表)。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62,572,078.37元,弥补2019年度亏损0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10,522,930.27元,减去2020年实施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现金股利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2,049,148.10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2021年经营预算情况,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鉴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于流动资金需求较大,考虑到当前国内融资环境的现状、公司流动性压力大、存在“18必康”债未如期兑付的情况,以及各项业务尚需要大量的资金,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收益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偿还债务、未来投资和发展。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全体股东要求和意愿、投资需求、现金流状况、资金成本以及融资环境等因素,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可缓解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从而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继续开拓核心业务,完善在大健康产业领域的布局。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董事会意见

  经与会董事讨论,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现状、资金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收益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偿还债务、未来投资和发展。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

  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的实际需求出发,且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035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经营成果,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范围内2020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2020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842,143,985.3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明细说明

  因公司应收账款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绝对值的比例达到30%以上,且绝对金额大于1,000万元,现将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二)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划分为不同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位:元

  

  (三)存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因滞销、积压、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算,公司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509,562.85元,本期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共计11,509,562.85元。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408,322.19元。

  (五)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在建工程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66,407,831.33元。

  三、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842,143,985.31元,相应减少了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53,996.33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0.78%。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合并范围内2020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036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于2020年10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2015至2018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累计44.97亿元。由于资金占用跨期时间较长,对公司相应年度定期报告将产生一定影响。

  更正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期初数调整的专项说明》和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和对2020年会计报表期初数的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鉴证报告。

  四、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对2020年会计报表期初数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和对2020年会计报表期初数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和对2020年会计报表期初数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有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相关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0年度期初数调整的专项说明;

  5、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039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届时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谷晓嘉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独立董事杜杰先生、副董事长兼财务负责人李京昆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040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自查和审计师核查发现,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存在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累计44.97亿元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3)。”

  截至2020年9月17日,公司累计已收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现金归还的44.97亿元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至此,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通过现金的方式全部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公司于上述款项归还后,经公司自查和审计师核查发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上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过程中,存在归还不规范、涉及金额8000万元,对此事项需要整改。

  二、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解决方案

  公司发现上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后,第一时间向控股股东核实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归还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于2021年5月15日前对不规范的8000万元还款完成整改。

  公司将继续保持与控股股东的密切沟通,及时、充分了解进展情况,督促其尽早完成整改。

  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反映出的公司及控股股东在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意识等方面的问题与不足,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未来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提高规范运作水平,针对此类事项自查自纠自改,杜绝类似事项的发生。

  三、其他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041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经审计业绩与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存在差异暨董事会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16),2021年4月28日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数据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经审计业绩与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比

  

  二、业绩差异原因

  因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披露时,审计机构尚未完成全部审计程序,导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与前期披露的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数据产生了差异。主要差异的原因为:1、对在建工程的价值计提了减值准备;2、出于谨慎原则,对应收账款补提了坏账准备。

  三、董事会致歉声明

  公司董事会对经审计业绩与前期披露的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出现较大差异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对造成差异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总结,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审计的沟通,提高业绩预告的准确性,以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今后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加强监督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033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情况介绍

  2020年,在疫情的笼罩下,全球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革,各行业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同时,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配套法律法规逐步落地,给医药产业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延安必康抓住历史机遇,调整营销战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强化执行力,注重结果导向,企业上下形成联动,各项业务正常运作。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医药工业板块、医药商业板块、新能源新材料板块以及药物中间体(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板块四大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主要医药产品及用途:

  

  1、医药工业

  医药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中国制造2025》将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作为重点发展领域,国家继续把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加快培育。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是国内知名的中药企业,连续多年位列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陕西必康先后完成了五景药业、康宝制药、西安交大药业集团、康拜尔等多家国内药企的并购,目前已发展为集中成药、化学药、健康产品生产和营销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医药企业集团。陕西必康主营产品涵盖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眼科、儿科、骨科、补益类、维生素类、抗生素类、抗过敏、抗感染、抗肿瘤、抗风湿、电解质等十多个常见医学临床用药类别,420多个品规,153个产品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其中化学制剂112个,中成药41个。报告期内调入医保药物目录产品1个(利巴韦林注射液),退出基本药物目录产品1个(干酵母片)。

  陕西必康拥有丰富的产品系列及品牌,其中“心荣”系列产品以其独特的修复心肌功能优势及确切的疗效在心脑血管领域取得了良好的口碑。“心荣”品牌被认定为西安市著名商标。“必康唯正”和“博士宝宝”被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主要产品以“必康唯正”为品牌打造的多种药品组合也具有广泛的市场知名度,“必康唯正牌感冒清热颗粒”、“必康唯正安胃胶囊”、“古到金牌补肾强身胶囊”被授予陕西省名牌产品称号,“必康唯正牌安胃胶囊”、“必康唯正牌八正片”在第二、三终端有很好的美誉度;以“博士宝宝”小儿感冒颗粒、小儿止咳糖浆、小儿化痰止咳颗粒为核心的儿科系列产品组合,在第三终端儿科用药中拥有良好的口碑。

  此外,公司下属子公司五景药业的吡诺克辛钠滴眼液获得“首届湖北省暨武汉市药品市场首选品牌”称号,E洁系列眼科产品多次荣获“药店排行榜最具魅力品牌奖”,其系列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2、医药商业

  药品流通行业是国家医疗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行业。医药商业处于医药产业的中游,在整个产业链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主要包括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的批发与零售,正是因为商业的存在,才使得药械产品可以精准快速的到达医疗机构和消费者的手中。在2020年疫情后,医药商业在药品的配送与物流流通中发生了重要作用。

  报告期内,陕西必康继续布局医药商业领域,推进建设医药商业体系,继续推进与广东、安徽、山东、黑龙江、甘肃等区域的商业合作,不断加强资源整合能力,提升公司在商业领域的发展空间。

  公司已并购的商业企业,业务覆盖河北、河南、青海、江西、湖南等省份。经营范围涉及中成药、中药材、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医疗器械、原料以及医药零售、连锁,在各自区域已具备区域性商业龙头企业规模,为公司扩大商业布局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提升商业体系的差异化竞争力,全面强化营销队伍规模、能力以及与终端的紧密程度。公司商业已实现对河北、河南、青海等省份商业流通、终端业务的全覆盖。公司将持续加强终端渠道的开拓力度,在市场和终端渠道的覆盖稳步扩大,同时加强回款管理,保障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3、新能源新材料板块

  公司新能源产品为六氟磷酸锂,是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的核心原材料之一,锂离子电池在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产品和储能领域均有广泛应用。公司六氟磷酸锂现有装置设计产能为5,000吨/年,经节能挖潜和优化改造后,实际产能达到6,400吨/年,位居行业前列。

  公司新材料产品为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该产品下游的用途十分广泛且在进一步拓展中,主要可应用于安全防护、家用纺织、国防军需装备(轻质高性能防弹板材、防弹头盔、软质防弹衣、防刺衣),还可以应用于航空航天复合材料、远洋航舶、海军舰艇绳缆、远洋捕鱼拖网、深海抗风浪网箱和体育用品器材、建筑工程加固等高性能复合材料。公司该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防切割手套、家纺制品、缆绳、渔网、户外运动穿戴用品、防弹头盔、防刺衣等。公司目前主要通过与下游具备军工资质的优质客户开展战略合作的方式向军工方向拓展。公司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现有装置设计产能为10000吨/年,经节能挖潜和优化改造后,实际产能达到12,000吨/年,位居国内之首。

  4、药物中间体板块

  公司目前生产的药物中间体产品主要包括三氯吡啶醇钠、5,5-二甲基海因、苯甲醛等。

  三氯吡啶醇钠产品的现有产能为15000吨/年,产品主要用于生产高效、低残留杀虫杀螨剂毒死蜱、甲基毒死蜱和除草剂绿草定;5,5-二甲基海因现有产能为8,000吨/年,本品用作氨基酸、特种环氧树脂、水溶性树脂、杀菌剂、防腐剂的合成原料,其衍生物的用途广泛;苯甲醛为控股子公司天时化工主产品,该产品目前产能为15,000吨/年,不仅可以作为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还可以作为染料、香料等行业的中间体,用途十分广泛。报告期内,受制于副产品盐酸的销售,苯甲醛产品生产经营受限,下半年处于临时停产的状态。

  (二)经营模式

  1、医药板块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通过科学的管理制度进行采购,与长期供应商之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不断增加新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每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录并进行动态调整。生产技术管理中心提出各项采购任务,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下达到采供部。采供部人员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保证公开、公正、公平的前提下,进行招标及市场询价比价,确定该批次物料的供应商,并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及合同签订工作。最大程度上降低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自主确定产供销计划,同时保持合理库存,公司根据销售订单、销售框架协议、日常备货需要等进行生产。在生产方面,公司本着“必以良药,康健天下”的理念,集中发挥人才、设备、资金等优势,始终对药品质量保持高标准、严要求,随着新版《药品管理法》的实施,取消了GMP、GSP认证,对企业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日常管理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严格落实新版《药品管理法》中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要求,将GMP贯彻落实到原料采购、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这一药品质量准则。

  (3)销售模式

  公司秉持“以市场发展为导向,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综合配置资源”的销售理念,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营销网络,提升销售终端覆盖率,深耕第三终端市场,积极向第一、二终端渗透。

  ①公司在全国主要省市自治区设立销售网点,制定详细销售计划,明确销售对象和策略,通过培养专业销售人员,直接面向目标客户销售,以点带面,实现产品的更广销售范围辐射;

  ②公司以重点产品为依托,通过“必康工商零联盟”,以代理销售模式扩大市场份额,通过自有商业公司销售网络,以直接销售模式促进产品销量提升。

  2、新能源、新材料、药物中间体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按产品分类:

  ①医药中间体:青霉素钾盐、甲苯、丙酮氰醇;

  ②农药中间体:丙烯腈、三氯乙酰氯;

  ③新能源类:氟化锂、无水氟化氢;

  ④新材料类:超高分子量聚乙烯。

  (1)采购模式

  公司各类原材料采取不同的采购模式:公司通过采购部直接向国内厂商采购。采购前,由公司采购部、质检部、生产办、工程建设部、财务部等部门组成考评小组,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筛选,选出经营规模大、产品质量高、储备能力强、价格 优惠、信誉良好的企业为公司供应商,以确保原材料质量。公司根据上游原材料价格、产品价格以及下游终端产品价格变化、国内外市场供需情况等因素对原材料价格进行综合判断,决定采购时机和采购数量。公司向经营与运输手续完备、信誉良好的经销商采购,在对原材料验收合格后付款。

  (2)生产模式

  公司以自有设备将各类原料进行复配,拥有完整的生产和辅助生产系统。公司实行以产品为主要工序单元的车间管理生产管理模式。严格工艺管理,确保设备完好、仪器仪表灵敏可靠、认真巡检、精心操作,是公司生产管理的重点。

  从生产工艺特征角度看,公司的生产模式为连续型生产管理模式,主营产品均为连续型生产,各生产工序之间的联系比较紧密,各工序中间产品的质与量直接影响着终端产品的质与量。

  从生产稳定性和重复性角度看,公司的生产模式为成批生产模式。

  从企业组织生产特点的角度看,公司的生产模式为市场化的以销定产方式。公司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主要根据市场需求,以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作为生产依据,按照客户要求生产一定数量与品种的产品,进而实现生产计划指导下的正常循环作业。

  (3)销售模式

  公司针对不同产品采取不同的销售模式:

  1、采取直接销售模式 公司部分产品销售采取年初与主要客户签订全年销售协议的方式。销售协议主要是针对全年供货量进行约定,价格随行就市,体现战略合作意图。实际操作中,每月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销售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及货款结算 方式和期限等,并以合同形式约定,双方遵照履行。

  2、采取通过贸易商销售模式公司部分产品通过贸易商销售,公司年初与主贸易商签订全年销售协议,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每批销售的 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及货款结算方式和期限等,并以合同形式约定,双方遵照履行。少数出口产品采取代理商模式,每个区域设立代理商,企业授权代理商全权负责该区域内的产品销售,由代理商发展和管理下属终端商,并与相当客户达成 战略合作协议。

  (三)行业发展情况及行业地位

  1、医药工业

  (1)医药工业发展情况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新医改政策的实施,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在推进健康中国的实施过程中,医药市场需求随着医疗保险覆盖率及国民经济能力的提升而不断扩大。同时,随着医疗卫生模式从以治疗为主向以预防为主转变、医养结合推进等,使得我国医药行业发展空间有所提升。

  2020年疫情爆发以来,民众防疫意识日益提高,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卫生防疫防护产品市场需求明显提升,医药大健康产业未来可期。

  (2)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拥有10多个多领域的独家中药成方制剂,辅以众多应用广泛的清热解毒类、补益类、儿科产品等中药成方制剂,同时拥有众多的注射剂、滴眼剂产品线,已形成比较完善的产品布局,在行业内拥有必康唯正、博士宝宝、心荣、E洁等多个知名品牌。全资孙公司必康新沂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口罩日产能达到32万片,免洗洗手液产品年产能达到300万瓶。

  2、医药商业

  (1)医药商业发展情况

  医药商业是连接上游医药生产企业和下游医疗机构、零售终端的重要环节。医药商业通过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的物流配送体系,可以大大降低医药流通环节的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保障消费者的用药需求。随着新一轮的医药体制改革的深入,“两票制”、“处方外流”等改革措施为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目前,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多种所有制并存、多种经营方式互补、覆盖城乡的药品流通体系初步形成。在扩大消费、人口老龄化、城镇化以及消费结构升级等因素的驱动下,我国医药商业具备长期发展空间。

  (2)公司行业地位

  百川医药经营范围包括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抗生素、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等。百川医药是区域唯一一家具有毒麻药品经营资质的商业公司,连续五年蝉联河南省民营企业百强榜和全国医药流通行业百强之列,为公司在医药商业领域的布局取得了良好的开端。企业先后荣获中国最具成长性医药百强企业、全国医药商业百强企业,河南民营百强企业、河南省民营企业就业和社会保障先进单位、河南省民营企业文化建设示范点单位、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药品规范示范批发企业等荣誉称号。

  润祥医药位列河北省省内医药商业物流前3位。公司主要批发经营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二类精神药品等。必康润祥医药网络业务覆盖包括省内部分公立医院及多家民营医院;覆盖256家卫生院,210家社区,河北省内合规医药商业、连锁覆盖率达到90%,石家庄单体药房、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村诊室、社区及干休所、职工医院、个人诊所达到6,300余家。公司目前拥有上游供货商900多家,与200家全国知名医药工业企业签订了一级代理协议。与600多家医药生产企业、300多家医药商业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获得石家庄市区医院及县、乡镇终端医疗机构的配送资格。

  另外,公司商业板块中的其他商业企业在区域内都有不同的影响力和品牌力。

  3、新能源、新材料行业

  (1)新能源新材料行业发展情况

  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产业链压力陡增,新能源汽车销量未达预期,上下游产业链受到波及。六氟磷酸锂上下游企业开工率不足,且国产化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市场整体价格上涨动力不足,一直处于低位徘徊,逼近部分企业的盈亏平衡线。2020年下半年以来,新能源汽车市场恢复超预期,对产业链上下游原材料需求带动明显。自发展新能源汽车被纳入国家战略后,新能源汽车从补贴退坡影响中逐步恢复,行业内生增长动力凸显,碳排放政策与新车型多管齐下,加上国外市场加速电动化进程,目前全球市场发展势头良好。多重利好因素叠加,助力锂电新能源产业链景气度持续提升。加上短期内行业新增产能供给有限,六氟磷酸锂市场一度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自2020年9月以来六氟磷酸锂价格持续上涨,目前最高报价已超20万元/吨。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是当今世界三大高性能纤维之一,其全球需求维持较高增速,我国产能约占全球一半。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品的应用广泛,是支撑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新材料,是现代国防必不可缺的战略物资,也是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对象之一,未来的市场前景广阔。随着在海洋产业、纺织行业、安全防护及体育用品等领域应用的不断开拓和产品制造成本的降低,未来将会更全面地贴近人民生活。随着产品技术的日渐成熟和下游产业应用水平的提高,产品应用领域也将不断扩大,进而带动高性能纤维产业的持续高速发展。

  (2)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材料研发和锂电池电解质领域,与国内同行相比,具有先行研发优势、技术优势和明显的产能优势,位居同行业前列。

  六氟磷酸锂方面:公司参与起草了六氟磷酸锂产品分析方法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公司作为中关村新型电池技术创新联盟理事单位,生产的六氟磷酸锂通过ISO/TS16949汽车供应链质量体系认证,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江苏省高新科技产品,获得江苏省优秀新产品金奖,江苏省科学技术三等奖,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新材料产业展优秀参展产品二等奖。

  超高分子聚乙烯纤维方面:公司是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常务理事单位,生产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获得德国STANDARD 100 by OEKO-TEX检测认证,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参与起草了有色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长丝的国家行业标准。

  4、药物中间体行业

  (1)药物中间体行业发展情况

  我国农药工业已建立起从原药生产、中间体配套到制剂加工在内的较完整的工业体系。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耕地面积的减少导致农产品稳产增产任务艰巨,在强农惠农政策引导下,传统农业逐步向现代农业转型,推进农药产品更新换代。同时国内农药市场受环保政策约束,向欧美发达国家环保水平看齐,市场逐渐向环保达标的优势企业集中,农药中间体行业随之进入缓慢增长期。

  (2)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在药物中间体方面具有很强的研发能力,产品工艺先进,技术优势明显,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天时化工与其他单位共同负责起草了三氯吡啶醇钠、苯甲醛、5,5-二甲基海因等产品的国家行业标准。公司生产的药物中间体产品质量均高于同行业标准,并制订有自己的企业标准。5,5-二甲基海因、苯甲醛、三氯吡啶醇钠均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其中苯甲醛还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三氯吡啶醇钠被认定为江苏省优秀新产品。

  (四)报告期内业绩驱动因素

  1、医药板块业绩驱动因素

  (1)品牌驱动

  陕西必康拥有丰富的产品系列及品牌,“心荣”品牌被认定为西安市著名商标,“必康唯正”和“博士宝宝”被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五景药业的吡诺克辛钠滴眼液获得“首届湖北省暨武汉市药品市场首选品牌”称号,E洁系列眼科产品多次荣获“药店排行榜最具魅力品牌奖”。良好的品牌为公司销售推广提供了有力的基础支撑,是公司业绩重要驱动力之一。

  (2)产品资源规模驱动

  陕西必康制药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在我国的医药研发制造领域拥有全剂型,产品涵盖了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眼科、儿科、骨科、补益类、皮肤科、维生素类、抗过敏、抗感染、抗肿瘤、抗风湿、口腔科、妇产科、电解质等十多个类别,拥有胶囊剂、颗粒剂、口服液、糖浆、散剂、片剂、擦剂、中药合剂等多种剂型,可用于临床上常见病、多科室的产品品规共有400多个,其中,进入国家基本用药和医保目录的品种有140多种。剂型全、品规多,丰富的产品资源是驱动公司业绩规模的基础力量。但在疫情的背景下,公司个别产品和剂型都不同程度的受到影响。

  (3)渠道驱动

  陕西必康一直以来重视营销网络体系的建设和培育,注重专业化营销团队的建设和提升,利用资源及人才优势建立起覆盖全国大部分大、中城市,多层次、立体化、全辐射的营销网络体系,覆盖主流商业渠道。以公司整合的商业资源为中心,建立区域性的销售推广平台与配送平台;在公司商业资源无法覆盖的省份与当地有规模、有团队、有网络、有终端资源的大、中型商业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搭建完成分销体系;以核心产品带动集团其他品种,加强各类连锁渠道的开发,提升连锁渠道的覆盖率;以重点产品拉动终端渠道的进一步开发;以自有商业和战略合作商业为平台,扩大市场流通品种的终端占有率;以临床准入条件为前提,密切跟进招标补标工作,巩固临床渠道销售,根据准入条件加强临床开发力度。充分利用公司商业资源平台,高度利用商业资源区域性合作,以工商融合的战略合作进行市场覆盖,形成渠道推动业绩的驱动力。

  (4)销售终端驱动

  2020年医药行业的销售终端在疫情背景下在全产业中营销是最大的,由于疫情期间对感冒和感冒相关的产品销售的管控限制,造成集团相关品种销售影响。基于陕西必康一直以来在全国范围30省(市、自治区)均设立了省级营销中心,建立健全了营销体系的基础,在疫情后尽快恢复了正常销售;同时,过去一年中不断强化商业渠道的整合,逐步构建全国医药商业分销及终端零售网络,同时强化与主流商业合作,与临床渠道、商业渠道、连锁渠道、终端渠道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从医院、社区到乡村诊所,从中小连锁到单体药店的全面覆盖;通过强大的销售队伍、战略联盟整合终端小散乱的现状,形成了集约式的商业合作模式,驱动医药销售业绩的增长。

  (5)“必康工商零联盟”战略驱动

  集团继续全面推进“必康工商零联盟”,在全国多个省份建立了联盟商业,形成行业命运共同体。随着陕西必康整合的区域优质商业资源和“必康工商零联盟”成员的强势发力,必将快速增强公司医药板块包括大健康产品在内的市场占有率和在医药大健康行业的整体发展优势。

  2、新能源、新材料、药物中间体业绩驱动因素

  (1)从精细化工中间体行业向新能源、新材料行业的战略转型升级向纵深推进,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目前公司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能规模位居国内首位,六氟磷酸锂产能位居国内前列。公司仍将持续集中优势力量深耕新能源、新材料产品,不断提升和扩大优势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在安全环保工作井然有序的前提下实现生产水平稳中有升,消耗指标稳中有降,充分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报告期内,精细化工中间体产品除天时化工苯甲醛产品外基本都维持了稳定的市场份额,新能源、新材料产品自下半年开始产销量齐升。

  (3)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保证产品内在品质,提升主产品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公司通过开展系统化、标准化的质量管理工作,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持续进行技术改造,进一步提升主产品质量,拓展新材料产品应用领域,为抢占和巩固市场筑牢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1、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控股股东新沂必康、股东陕西北度、华夏人寿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1、王一群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994,292 股股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参照披露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1、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出具《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显示,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继续列入评级观察名单。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18必康01”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继续列入评级观察名单。

  2、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出具《关于下调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18必康01”信用等级的公告》显示,联合资信决定将公司及“18必康01”移出信用评级观察名单,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18必康01”信用等级由AA+下调至BB,确定公司评级展望为“负面”。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公司医药板块受到行业政策影响,竞争加剧,行业利润被进一步压缩。面对严峻行业形势,公司全员统一思想,调整心态,提升凝聚力,强化执行力,注重结果导向。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以“整合、创新、升级”为管理精神,以“梦想牵引、组织保障、人才支撑、文化推动”为管理机制,秉承“必以良药、康健天下”的企业理念,坚守“必康制药、唯正之道”的品牌信念,全面提高研发、生产、营销、服务各环节质量,大力推进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公司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提升,“工商零联盟”体系进一步强化,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2020年公司主要经营成果如下:

  1、稳步推进在建工程、技改升级项目

  “制药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主要工程达到完工状态,该项目主要项目及生产线已基本建成,待相关辅助配套设施全部完工后即可具备生产条件。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相关工程结算。

  陕西必康山阳三期C区片剂、硬胶囊剂产能扩充项目正在顺利推进过程中,目前已完成主体建设,正在进行内外装修工程,工艺设备已全部采购完成,部分主体设备已到达现场。

  2、提升商业体系的差异化竞争力

  (1)继续推进“必康工商零联盟”

  陕西必康紧紧围绕集团战略要点“品牌引领、战略联盟、营销突破、创新驱动、智造升级、体验智胜、资本保障、整合重构”,以及“组织、赋能、文化、效率”的管理纲要为指导,以客户为中心和以结果为导向的经营管理理念。全面执行集团总结的“以品牌建设为引领、以商业转型为战略、以分销体系为框架、以扩大销售团队为支撑、以终端赋能为驱动、以黄金单品为突破、以单元业绩为基础”核心纲要。改变经营机制,建立一种合理的利益驱动机制,持续培养优秀员工,服务好客户,赢得客户信赖,形成核心的差异化竞争能力。全面完成各省级大、中型联盟商业合作,完成各省级营销中心和地市级市场的商业分销体系建设,推进“必康工商零联盟”。

  (2)积极创新营销模式

  陕西必康依托自有商业与战略合作商业建立的“必康工商零联盟”,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实现“必康工商零联盟服务营销模式”的全面推广;完成以地办为业务模型的基础单元建设,以数据支撑为基础的精准服务模式,为联盟体商业、终端赋能,构建差异化的核心竞争力。

  (3)优质商业资源整合,扩充商业体系

  随着“必康工商零联盟”的全面推进,以及联盟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的提升,行业内优质商业企业对联盟的加入意愿日益增强。同时,公司的营销系统对各级业务单元进行规范化、高效化、流程化、信息化、制度化建设;对集团产品序列化、领域化、专业化的推广;对营销体系系统进一步建设和提升,推动营销、商务、市场体系建设与相互协同配合,完全体现了“组织、赋能、文化、效率”的管理,行业内商业企业对于联盟的加入更加主动,进一步推动了商业资源整合。

  3、进一步提升公司新产品的研发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中心开展的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有盐酸环丙沙星片、对乙酰氨基酚片、甲硝唑片、盐酸雷尼替丁胶囊等4个品种。其中,对乙酰氨基酚片、盐酸环丙沙星片、甲硝唑片已完成处方工艺实验室研究,正在进行中试放大前准备工作,并准备启动BE实验。康拜尔委托第三方开展了阿莫西林胶囊、头孢拉定胶囊、头孢氨苄胶囊3个产品的一致性评价工作,均已完成了处方工艺等实验室研究,正在进行中试放大生产,并准备启动BE试验。五景药业委托第三方开展了氧氟沙星滴眼液、色甘酸钠滴眼液、马来酸噻吗洛尔滴眼液3个产品的一致性评价工作,正在进行处方工艺的实验室研究。

  公司与西安交大签署合作协议,通过共建“西安交大必康药物研究院”,共同开展新药及仿制药的研发,逐步丰富公司的产品体系;公司通过与西安桑尼赛尔合作,共同推进通用型CAR-T(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免疫疗法,Chimeric Antigen Receptor T-Cell Immunotherapy)临床应用进程,推动公司在生物医药领域的战略布局。

  4、新能源新材料板块

  报告期内,三氯吡啶醇钠产品通过碱解新工艺试验,消耗水平稳中有降,整体收率大幅提升,老产品焕发新活力。5,5-二甲基海因产品进行节能降耗技改,特别是循环水改造项目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电耗。六氟磷酸锂产品在下半年市场回暖后开始满负荷生产,产能迅速释放,逐渐呈现产销两旺的局面。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品在持续工艺优化和设备技改下,各类消耗与去年同期比稳步下降,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开展的“提高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的柔软性”课题荣获2020年“启建杯”南通市QC成果小组发布赛三等奖。此外,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品生产车间被评为“江苏省示范智能车间”。特种纤维研究所则继续致力于纤维新产品、新原料、新工艺的试验和短纤的开发生产工作,完成了31种有色丝的开发和试生产,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完成了黑色系ZT50型号耐切割丝的开发,耐切割等级可达美标A5级,满足高端客户需求。完成了J400型号超高强度丝的开发,定义强度大于43厘牛。此外还进行了石墨烯改性丝、干丝断电新工艺路线、新溶剂选型、耐热抗蠕变丝开发试验等工作。未来公司将继续集中优势力量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深耕,以更为优质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参与市场竞争。

  5、必康商学院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必康商学院实行内部为主,外部补充的建设思路,利用现代教育模式和手段,建设以线上教育(E-Learning)等远程学习方式为辅,以面授培训方式为主的混合式培训模式。通过科学有效的教学机制,设计打造企业知识资源体系,建设知识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必康商学院围绕公司战略方针开展全体系课程建设与职能培训,为公司各体系发展培养输送更多优秀人才。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徐州北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松产业”)于2020年9月14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北松产业持有的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盟物流”)100%股权。经双方协商一致,以经双方确认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48,234.24万元收购北盟物流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北盟物流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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