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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21-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1,379,738.06 元。母公司本年度共实现净利润    146,822,322.6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682,232.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64,301,837.06元,减本年支付2019年度股利64,160,830.58元, 2020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732,281,096.83元。

  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583,280,278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58,328,027.8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公司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尚余1,673,953,069.03 元,全额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等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制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作出的相关承诺。

  (二)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本次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该预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决策程序公告详见公司2021年4月30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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