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17版)
注:澳洲联邦银行子公司信息来源于澳洲联邦银行2020年年报。
(3)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指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子女以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4)关键管理人员的关联单位
本行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本行5%及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认定为本行关联方。
(5)本行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行控股子公司为16家,具体情况如下:
(6)本行的合营及联营企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行联营企业为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济宁儒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济宁银行子公司。
2、报告期内本行的主要关联交易情况
(1)与持有本行5%及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①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单位:千元
②发放贷款和垫款
单位:千元
③应收款项类投资
单位:千元
④债权投资
单位:千元
⑤吸收存款
单位:千元
⑥信用证
单位:千元
⑦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千元
⑧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单位:千元
⑨利息收入
单位:千元
⑩利息支出
单位:千元
1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单位:千元
(2)与关键管理人员的关联单位发生的关联交易
①关联交易期末余额
单位:千元
②关联交易期间发生额
单位:千元
(3)与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发生的关联交易
①关联交易期末余额
单位:千元
②关联交易期间发生额
单位:千元
(4)与本行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①关联交易期末余额
单位:千元
②关联交易期间发生额
单位:千元
(5)与本行联营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
①关联交易期末余额
单位:千元
②关联交易期间发生额
单位:千元
除上述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外,本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6)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7)关联交易变动的原因
本行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等,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本行作为商业银行与关联方开展的正常金融服务。所有交易均基于本行与关联方日常业务需要而开展,相关利率均基于市场行情、结合企业情况确定,且经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权限范围内备案或批准。本行关联交易发生及变动情况主要受市场行情、关联方业务需求等影响。
(8)关联方逾期贷款
报告期内,关联方贷款无逾期。
3、本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行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等。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关联交易余额主要包括向关联方发放贷款、吸收存款等。
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方发生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占本行利息收入总额、利息支出总额的比例,以及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向关联方发放贷款、吸收存款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吸收存款总额的比例具体如下:
单位:千元、%
注:发放贷款和垫款指扣除减值准备之前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下转C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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