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24版)
(三)主要销售模式
1、基础分段式物流服务
基础分段式物流服务体系的目标客户主要由国际物流企业在中国注册经营的分支机构、国际物流企业和国内国际货代企业等同行性质客户构成。受区域市场特性复杂、操作环节多、风险控制难度高和市场竞争激烈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以DHL、近铁等为代表的国际物流巨头,在开展中国区业务时,一般承担整体物流方案的总承包方角色,而将“国际空海运订舱、进出口报关、内陆拖车运输、仓库储存流通”等具体作业任务分别委托给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在中国市场更具比较优势的本土物流企业。针对同行性质客户,发行人遵循市场惯例,主要通过双方直接沟通协商方式获取业务。
2、一站式合同物流服务
发行人所提供的一站式合同物流服务按照服务对象和承运标的的性质不同,可分为海运、空运及其他一站式普货物流、跨境工程物流和跨境展会物流三大类。
海运、空运及其他一站式普货物流服务的应用场景最为广泛,其客户构成较为复杂且往往分散于不同区域,发行人主要采用直销模式,秉持紧贴“进出口口岸、交通枢纽、主要生产制造基地、主要城市”的布局思路陆续成立区域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下设销售部门,由专业的销售服务团队通过“属地化经营”,直接对接区域内的客户资源。同时依托集团战略层面的“总分联动”机制,发行人逐渐打造了以青岛总部所在的环渤海经济圈为立足点,覆盖环渤海、中西部、西南部、长三角、珠三角片区的全国性物流营运网络,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客户资源获取。
跨境工程物流服务的目标客户为从事海外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方或海外业主方,以大型央企、国企及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为主,承运标的包括应用于轨道交通、石油天然气及制造业等领域的工程设备、成套设备和建筑材料。由于服务所涉金额较大且周期较长,客户一般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决定物流服务供应商,因此发行人主要以参加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获取客户资源。
跨境展会物流服务以各种商业性展会、博览会、体育赛事、文艺演出活动的组织方及参与方为主要目标服务群体,承运标的以各类临时出入境参展展品为主。基于在跨境展会物流领域较强的服务经验与品牌声誉积累,发行人获取业务的渠道较为丰富,包括参加投标、客户推荐、公司网站宣传等。
3、精益供应链物流服务
精益供应链物流服务以京东方、莫仕、三星等具有“全球供应链一体化协同管理”需求的大型制造企业为核心服务对象。上述客户企业普遍就物流网络覆盖率、营运资质齐全程度、资金实力保障性、组织机构完整性、运力资源稳定性、通关清关效率、服务质量稳定性、物流方案定制能力、信息系统对接能力、营运记录等多维度对物流供应商进行全方位考核。在业务合作初期,发行人通常仅承接客户企业单一生产经营环节相对基础的物流作业职能。在为客户服务的过程中,发行人逐步与其构建起商业互信与业务默契,并将物流服务链条延伸至客户“上游采购、生产制造、下游流通、后续配套”全生产经营流程中去。
4、供应链贸易服务
供应链贸易服务不属于发行人的经营重点,因此一般不主动向客户销售供应链贸易服务。
(四)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市场化程度及竞争格局
物流产业是中国最早开放的充分竞争行业之一,整体市场化程度较高。物流产业虽然属于相对充分竞争行业,但由于物流企业自身定位的不同,竞争的差异化也较为明显。国内物流市场绝大多数企业只能提供基础货运代理、仓储运输等较为传统、基础的物流服务,该类业务的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竞争较为激烈。而能够提供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和供应链一体化管理服务的现代物流服务商相对较少。从事供应链管理的物流企业在为客户提供精益物流服务之外,能够为客户设计定制化的物流综合解决方案,具有一定的资源规划、整合和物流综合管理能力,因而此类企业竞争门槛较高。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不少企业也已经逐渐认识到专业的现代物流及供应链管理服务的价值,发行人面对的是一个相对分散但市场潜力巨大的市场。
2、行业竞争主体
我国现代物流业主要体现为国有背景物流企业、新兴民营物流企业、大型实业集团下属物流企业以及外资背景物流企业形成的多元化竞争格局。上述四类企业自身特点和市场定位存在一定差别,各具竞争优劣势,具体如下:
(五)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发行人是我国较早获得一级国际货运代理资质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内较早成为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会员的物流企业之一。发行人拥有精密设备和仪器内陆运输资质认证(TAPA)、交通部道路运输许可证、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以及青岛海关颁发的“高级认证企业”(AEO认证)等一整套齐全的业务经营资质。
自设立以来,发行人始终专注于综合性现代物流服务业,主要以各类进出口贸易参与主体为服务对象,为其规划、设计并提供专精于跨境环节的标准化物流服务产品与定制化供应链解决方案。发行人凭借多层次的服务体系与专业化的服务能力构建核心竞争力,在业内赢得了良好的品牌声誉,并先后获得多项企业荣誉:2010年发行人成为上海世博会指定物流服务商并获得“明星企业”称号;2011年荣膺“中国品牌价值百强物流企业”称号;2014年获得青岛市船东协会“诚信伙伴”称号;2016年被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授予“全国先进物流企业”称号;2017年受邀担任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常务理事;2018年受全国征信系统诚信企业认证颁发“AAA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2019年发行人经推举担任中国报关协会副会长单位;2020年发行人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为国家AAAAA级(最高等级)物流企业,同年成功中选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主场指定运输服务商。
根据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组织的排名,发行人位列2018年度中国国际货代物流综合百强第26位、空运五十强第10位、海运五十强第23位、民营五十强第11位。
五、公司与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公司及子公司不动产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所拥有的不动产情况如下:
2、公司及子公司租赁房产情况
截至2021年3月24日,发行人租赁50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情况如下:
(二)主要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无形资产主要为商标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
1、注册商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所拥有境内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所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情况如下:
3、美术作品著作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所拥有美术作品著作权的情况如下: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公司独立运营情况
1、资产完整情况
发行人资产完整,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完整业务系统,合法拥有与业务及生产经营相关的房产、物流设备等固定资产以及商标、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发行人具有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与股东共用经营资产的情形。发行人资产产权清晰且界定明确,不存在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产的情形,也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形。
2、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依法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独立招聘员工并签订劳动合同。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或聘任产生。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财务人员均在本发行人专职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制定了严格、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发行人依法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账户分离,且依法独立履行纳税申报及缴纳义务。
4、机构独立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发行人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负责的管理层治理体系,建立了完整、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规范运作。发行人建立了符合自身经营特点、独立完整的组织结构,各机构均独立运作,依法行使各自职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机构混同的情形。
5、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从事综合性现代物流服务业,主要以各类进出口贸易参与主体为服务对象,为其规划、设计并提供专精于跨境环节的标准化物流服务产品与定制化供应链解决方案。发行人的经营活动独立进行,具有面向市场独立开展业务的能力,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经营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且实际控制人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不从事任何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保持独立,上述关于发行人独立性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海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注1:睿鑫有限除持有睿鑫恒达2%的股份以外,无实际经营业务;唐明正为唐海之子。
注2:睿鑫恒达除持有厦门赛富1.90%的出资份额以外,无实际经营业务。
注3:泛海达、恒达斯邦、华正德除持有发行人股份以外,无实际经营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与公司不存在相同、相似或者上下游业务关系,因此不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在以后的经营中产生同业竞争,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发行人的正常经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唐海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本人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及控制关系,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或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5、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6、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三)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注1:2018年1月至2018年11月期间,江苏海邦为发行人持股51%的子公司,苏州鸿领、海邦淮安、海邦太仓为江苏海邦的子公司,发行人后于2018年12月转让部分股权后持有江苏海邦35%股权,自此江苏海邦成为发行人联营公司,因此自2018年12月及以后发行人与江苏海邦、苏州鸿领、海邦淮安、海邦太仓的交易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注2: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郑州捷迅为发行人持股50%的合营公司,发行人后于2019年1月收购完成郑州捷迅剩余50%股权,自此郑州捷迅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因此自2019年1月及以后发行人与郑州捷迅的交易已不再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注3:2017年至2018年3月期间,工程物流为发行人联营公司,后与2018年3月收购完成剩余65%的股权,自此工程物流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因此自2018年4月及以后发行人与工程物流的交易已不再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注4:弘顺咖发系发行人董事王希平之配偶商懿持股33%的参股企业。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主要系与联营公司之间发生的劳务采购和销售交易,相关交易均为各自正常开展业务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累计交易金额占公司各期销售收入和采购成本比例不大,同时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存在利用业务往来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
(3)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注:才高仓储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唐海持股40%的参股企业,唐海已于2018年12月转让上述股权,参照上市规则要求,2019年发行人与才高仓储的交易仍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报告期内,发行人租赁关联方房屋的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注: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包含股份支付,其中2018年为234.37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担保方的对外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成都蓉欧系发行人联营公司,截至目前上述对外担保合同对应的主债权已偿付完毕,发行人担保义务相应解除。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拆入资金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3)关联方股权转让
2017月12月,海程有限收购王希平所持工程物流5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31,913,650元,系参照银信评估对工程物流的资产评估价值确定,相关股权转让款项于2018年向王希平支付完毕。
3、关联方往来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4、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和采购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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