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编号:2021-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编号: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52号]。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作出说明,并于2021年5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以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事项进行逐项落实回复。鉴于《年报问询函》涉及内容较多,部分问题回复工作需要进一步核查确认并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迟至5月14日前回复问询函并对外披露。
公司对延迟回复《年报问询函》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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