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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01        证券简称:中胤时尚        公告编号:2021-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6日 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6日上午9:15-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丰叶路180号新大楼四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的方式: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倪秀华女士。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171,98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601%。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71,90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25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8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3.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2人,代表股份8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1人,代表股份8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八)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应放天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毛毅坚出席会议。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90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6%;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1862%;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6.9514%;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1862%。

  (二)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90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6%;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1862%;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6.9514%;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1862%。

  (三) 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90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6%;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1862%;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6.9514%;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1862%。

  (四)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90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6%;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1862%;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6.9514%;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1862%。

  (五)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90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6%;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1862%;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6.9514%;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1862%。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六) 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90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6%;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1862%;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6.9514%;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1862%。

  (七) 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90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6%;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1862%;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6.9514%;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1862%。

  (八)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1,9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8%;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4%;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2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8.1139%;反对5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60.0237%;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186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胡燕华律师、张雪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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