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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928        证券简称:西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A股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该预案已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修订。《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内容已在《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本公司股票上市后3年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全天停牌的除外)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事项导致本行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公司、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将启动稳定本公司股价的相关程序并实施相关措施。

  2020年4月22日,本公司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5.31元;2020年5月27日,本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经除息后调整为5.13元;2021年4月30日,本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5.75元。自2021年4月6日起至2021年5月6日,本公司A股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

  根据《稳定股价预案》,本公司应在触发日后10个交易日内制定稳定股价方案并由董事会公告。本公司将在2021年5月20日前召开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0928        证券简称:西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9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8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60号西安银行大厦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8日

  至2021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的报告事项如下: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四十七次会议以及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已分别于2021年4月13日和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各议案的具体内容将在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中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加拿大丰业银行、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西安经开城市投资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文化产业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西安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本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会议登记时间

  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60号西安银行大厦9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前,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60号西安银行大厦9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75

  联 系 人:李女士、李先生

  联系电话:029-88992080、029-88992095

  传    真:029-88992333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示身份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验证入场。

  (三)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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