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林重 公告编号:2021-0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已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是否能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如果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撤销,公司的股票简称将由“*ST林重”变更为“ST林重”,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公司股票代码不变。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8 年度、2019 年度连续两年亏损,同时,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2.1 条第(一)、(四)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0 年 5 月6 日开市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林州重机”变更为“*ST林重”,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53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23,069,794.42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04,974,628.02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259,642.8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52,630,918.33元。
三、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亦未触及原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暂停上市的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但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郭青
电话:0372-3263566
传真:0372-3263566
地址: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
邮编:456561
五、备查文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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