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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1-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明再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2,209,1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78%;本次办理股份补充质押业务后,明再远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1,4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36.90%,占公司总股本的13.20%。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明再远的通知,获悉明再远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办理了股份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2020年5月20日,公司进行2019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明再远先生所持股份数及股份质押数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1-024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进展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召开了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41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2 月 3 日 、 2021 年 2 月 6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6)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960,1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1%,回购的最高价为 20.66元/股、最低价为 19.15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9,226,182.84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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