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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上证公函【2021】0400号《关于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从是否存在规避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是否存在规避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2条的规定,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为负值的,股票应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54.24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569.63万元、132.12万元。为此,请公司就影响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相关指标处理核实并披露如下内容。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关于业绩季度波动。年报显示,公司2020年第一至第四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488.42万元、2,335.23万元、1,598.22万元、3,032.37万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82.17万元、214.02万元、-193.17万元、393.4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5.51万元、3,423.71万元、592.97万元、729.65万元。

  请公司:(1)结合行业季节性特征、主要产品的销量及价格波动、下游行业各季度业绩波动、可比公司经营情况,说明公司第三季度收入下滑发生亏损,第四季度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否存在年末突击销售的情形;(2)结合公司主要业务开展情况、销售结算及回款模式,说明各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扣非后净利润不匹配的主要原因。

  2.关于应收账款。(1)年报显示,公司本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300.00万元,较年初同比下滑21.35%,本期营业收入同比下滑38.78%。请公司结合自身销售结算方式、结算周期变化、下游客户的经营业绩、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本期公司应收账款下滑幅度低于营业收入的主要原因,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是否发生恶化;(2)本年度,公司发生应收账款坏账损失-42.15万元,较上年减少220.69万元。请公司结合近两年前十名应收账款的明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对象、金额、账龄、回收情况、核销情况、减值准备等,说明公司本期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3.关于存货跌价损失。(1)年报显示,2018至2020年,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1.02亿元、1.09亿元、0.99亿元,请公司结合近三年经营业绩、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存货涉及的原材料及库存商品构成、库龄等,说明在收入持续下滑的情况下,公司存货余额变动不大的主要原因,相关商品是否存在滞销;(2)本年末,公司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75.97万元,本年仅发生存货跌价损失7.02万元,较上年下滑89.15%。请公司结合主要产品的在手订单、价格走势,存货周转率变化等,详细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过程和步骤,说明公司本年度是否存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4.关于固定资产减值。公告显示,公司前期使用募集资金1.14亿元投资汽车CAN总线控制系统产能扩建项目,该项目已于2019年10月结项并全部转入固定资产。2018至2020年,公司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2443.06万元、1.30亿元、1.24亿元,近三年公司均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请公司结合下游行业的发展变化,主要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产生的收益、产能利用率等,说明在公司在收入持续下滑的情况下,主要固定资产是否出现减值迹象,本期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5.关于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年报显示,本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306.11万元,同比增长51.66%,其中本期新增预付定制软件款274.72万元。请公司结合该笔预付定制软件款的业务内容、付款对象、研发进度,说明公司将预付定制软件款列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是否存在推迟确认成本费用的情形。

  6.关于期间费用确认。年报显示,本年度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分别为1,144.72万元、687.89万元、1,263.00万元、361.98万元,较上年分别减少710.56、478.43、265.95、911.76万元。(1)请公司列表披露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下滑前五名的明细项目名称、下降金额、主要原因;(2)本年度公司列示为“其他”的管理费用2.45万元,较上年减少92.82万元,列示为“其他”的研发费用109.38万元,较上年减少111.05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列示为“其他”的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明细;(3)请公司结合同行业公司期间费用率,说明本年度公司期间费用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是否存在通过少计期间费用调节利润的情形。

  二、关于持续经营能力

  7.关于业绩下滑。年报显示,2019、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下滑31.63%、38.78%,毛利率分别下滑6.33、7.59个百分点。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55.58万元,同比继续下滑22.36%。

  请公司:(1)结合下游客车行业发展变化情况、公司核心竞争力、成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同行业企业经营情况、竞争格局,补充说明公司近两年收入与毛利率持续下滑的主要原因,分析公司面临的困难、发展障碍和风险;(2)结合2019年以来公司的经营业绩,说明主要业务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的可能性,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面临重大不确定性。

  8.关于公司治理。年报显示,2020年11月,原控股股东陈振华及一致行动人转让所持公司21.43%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丽水久有股权投资基金,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丽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年报显示,本年末陈振华及一致行动人仍持有公司34.44%股权,其中29.44%的股权放弃表决权。请公司说明前任及现任控股股东在后续股权转让、放弃表决权上是否存在其他安排或计划,是否存在导致公司控制权不稳定的因素;(2)本年度公司改选了部分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并重新聘用管理团队,同时原实际控制人陈振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请公司结合目前主要管理团队的经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决策流程,说明是否存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稳定经营;(3)控制权变更后,公司与关联方在浙江省丽水市共同投资设立威帝久有产业投资基金,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承担大部分出资。请公司结合上述投资的进展情况、公司自身的财务及经营情况,说明董监高前期投资决策是否勤勉审慎。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前,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针对上述问询事项,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涉及的相关问题,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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