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21-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科”)于2021年5月6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盈嘉众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嘉众”)的《告知函》。《告知函》显示:“2021年4月30日,盈嘉众将持有的万科238,703,992股无限售流通A股质押给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财富”),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该部分股权质押期限自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2年9月8日止。本次质押将主要用于偿还债务。”
一、 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2021年5月6日,盈嘉众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德宇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宇众”)、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安合伙”)、国信证券-工商银行-国信金鹏分级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信金鹏1号”)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三、 备查文件
盈嘉众出具的日期为2021年5月6日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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