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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1-03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唐昊涞先生无法保证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董事唐昊涞先生反对的理由为:

  1、目前公司经营情况严重下滑,上市公司经营与管理失控,财务和内控制度未能有效遵守,导致财务数据难以确定;

  2、年度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出具了保留意见的正式审计报告。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在2021年4月29日上午提供,无法在短时间内进行判断和对事实进行调查了解,无法对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进行判断。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不适用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已做详细说明和独立意见,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海水苗种繁育、养殖,水产品加工,生物科技,保税仓储物流以及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和检测服务等业务,是一家集海水养殖、冷藏加工、生物制品、医药中间体、科研推广及国际贸易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级水产良种场。2020年,公司继续全力推进海洋产业和大健康产业的共同发展,加快推动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企业双轮驱动、创新可持续发展。目前两大事业部正保持健康、稳步发展态势。

  (一)海洋事业部

  1、海水养殖业务:公司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养殖,主要从事海参养殖和名贵鱼养殖等业务。公司与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合作共建了“海洋科技示范基地”以及“海珍品良种选育与健康养殖实验室”等,构建了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功能配套的海带、海参两个品种的保种、育种、良种繁育、生态养殖、精深加工等高技术产业技术体系。公司的海参养殖以底播养殖为主,销售以鲜销为主。名贵鱼养殖方面,深化鱼类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基地建设,开展多品种优质鱼类大规模养成,加大新品种名贵鱼的培育、养殖,努力实现多品种名贵鱼养殖国产化、工厂化、生态化,努力打造绿色健康养殖系统。目前公司通过经销商、农超对接等多种方式在国内市场进行销售。

  2、水产品加工出口业务:公司水产食品精深加工及进出口业务的主要产品包含冷冻食品、生食产品、调理产品、冷风干燥产品、烧烤产品、裹粉产品、蒸煮产品等多种系列,产品主要销往日本、韩国、美国及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公司冷藏加工厂的冷库是经青岛海关批准的自用型水产保税库、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注册的进境水产品备案存储冷库,随着水产品加工贸易基地的建成投产,公司水产品加工能力达58,000吨/年,现代化冷藏能力达80,000吨/次。

  (二)大健康事业部

  Avioq, Inc.自主研发的新一代VioOne? HIV检测试剂获得FDA三类医疗器械上市前批准(PMA)批文,该产品此前已获得欧盟CE认证。艾维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已取得6个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分别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样本中胃蛋白酶原I、胃蛋白酶原II和胃泌素17的含量;并已取得2个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为EB病毒衣壳抗原IgM抗体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吸附法)、EB病毒核抗原IgA抗体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吸附法);同时已取得7个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和5个医疗器械产品的备案批文。由艾维可生物研制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IgG/IgM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和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均已取得欧盟市场准入资质。质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25-羟基维生素D检测试剂(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皮质醇检测试剂盒(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干式免疫荧光分析仪已经取得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其中,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是国际公认的维生素D检测项目的金标准,皮质醇检测试剂盒为目前国内同类产品中唯一取得质谱检测法二类注册证的类固醇激素产品。此外,质谱生物已取得23个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和2个医疗器械产品的备案批文。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持续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和血清抗体等检测服务。

  与此同时,数十种自主研发的免疫及质谱诊断产品已分别进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注册过程中的注册检验、临床试验阶段。其中,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IgG/IgM 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已进入注册补充资料阶段,另有部分产品正在申请欧盟批文。

  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公司大健康事业部旗下免疫技术平台和第三方医学检测实验室迅速开发新冠检测相关产品并推出新冠检测服务。除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抗原检测试剂盒均已取得欧盟市场准入资质并出口海外,由艾维可生物开发的一次性病毒采样管和一次性使用取样器取得备案批文并投入生产。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入选山东省公布的首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和烟台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持续开展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服务,同时开展针对冷链企业从业人员和冷链产品及环境的新冠病毒检测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020年,全球经济仍面临着各种风险的叠加挑战,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威胁,全球经济还面临较长期的挑战。2020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继续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但“稳中有变”,主要的变化是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中美经贸摩擦升级,对我国经济短期和长期趋势形成巨大的外部压力。与此同时,国内经济仍然处于结构调整转型过程中,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民营经济也面临较大压力。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政治与经济局势,公司始终坚持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科技和人才为动力,应势而为,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坚持实施产业化经营模式,稳步推进海洋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大健康产业,切实贯彻和落实企业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困难的局面与疫情冲击影响,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两大事业部管理团队的领导下,公司全体员工上下一心、团结协作、攻坚克难,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全力推进海洋产业和大健康产业的共同发展,加快推动公司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开拓国内外贸易新局面。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7,984,778.72元,同比下降26.91%;实现利润总额-299,546,461.38元,同比上升70.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99,413,811.66元,同比上升70.67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海洋业务

  公司充分利用养殖资源,有针对性投放不同规格的优质海参苗种,全力做好海参、海带等各类苗种生产;深化鱼类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基地建设,开展多品种优质鱼类大规模养成,加大新品种名贵鱼的培育、养殖,努力实现多品种名贵鱼养殖国产化、工厂化、生态化,努力打造绿色健康养殖系统。不断强化安全措施,充分利用养殖资源,努力提升养殖产能,在生产上引进新设备,在技术上不断创新,在管理上不断细化,在质量上精益求精。持续加强海洋牧场建设,加大人工造礁力度,进一步改善海区环境,促进海洋牧场和参池的良性循环,通过多层次综合养殖模式的开发、人工礁场构建等关键技术的研发,真正实现海洋从“资源掠夺型”向“耕海牧渔型”的转变。

  公司坚持“诚信、品质、责任”的理念,抓质量拓渠道,适时调整销售管理模式,成立包括海参、胶原蛋白、水产品在内的各系列产品事业部,分别制定销售策略。积极整合资源,集中优势发展新客户、开拓新市场,面对国内水产品加工行业激烈的竞争,汇率、原料供应、产品需求的不断变化,原材料价格、人力成本的不断攀升,积极化解各种不利因素,不断调整产品市场重心,对品控体系严格要求,对美国、欧盟、日韩等目标市场灵活应对、积极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发大众消费渠道、餐饮连锁渠道和单位团购业务,继续加大产品“农超对接”力度,加大电商销售力度,积极策划产品营销活动,拓展市场渠道,提高消费者对东方海洋产品的认知度;通过食品博览会、现场品鉴等活动,让消费者更加直观的感受到公司的产品。

  (二)大健康业务

  公司在持续发展原有主业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在大健康产业领域的布局。与此同时,大健康事业部不断加大引进高端、核心人才的力度,并积极参与申报国家及省市各级重点科研项目。其中,“一种肠道病毒(EV71)抗原检测试剂盒的研发和应用”项目入选2020年烟台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竞技活动项目。此外,质谱生物和艾维可生物双双入选山东省2020年度第二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截至目前,公司大健康事业部辖设子公司、二级公司9家,已设立中国、美国两大研发中心,并拥有东方海洋精准医疗科技园、美国北卡三角研究园孵化器等园区,布局四大技术平台(免疫技术平台、质谱技术平台、分子技术平台、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其中,免疫技术平台依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ISO13485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新一代VioOne? HIV检测试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1/2)抗体检测试剂、人T淋巴细胞白血病病毒I/II型抗体检测试剂已取得美国FDA批文;EB病毒衣壳抗原IgM抗体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吸附法)、EB病毒核抗原IgA抗体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吸附法)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胃泌素17(G-17)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酶联免疫法)、胃蛋白酶原Ⅰ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酶联免疫法)、胃蛋白酶原Ⅱ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酶联免疫法)取得由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临床注册阶段产品包括传染病检测系列、肿瘤标志物检测系列、糖尿病检测系列、胃功能检测系列等。质谱技术平台依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ISO13485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自主研发的“25-羟基维生素D检测试剂(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皮质醇检测试剂盒(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干式免疫荧光分析仪等诊断试剂和仪器产品已取得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临床注册阶段产品包括出生缺陷防控系列、营养元素检测系列、内分泌及代谢分子检测系列等。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已搭建分子平台、质谱平台及病理平台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中,分子平台已通过山东省临检中心的PCR实验室验收;分子平台QPCR检测项目EGFR与KRAS以及质谱平台的维生素D、新生儿筛查项目均已通过国家临检中心的室间质评。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公司大健康事业部旗下免疫技术平台和第三方医学检测实验室迅速开发新冠检测相关产品并推出新冠检测服务。除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抗原检测试剂盒均已取得欧盟市场准入资质并出口海外,由艾维可生物开发的一次性病毒采样管和一次性使用取样器取得备案批文并投入生产。天仁医学检验实验室入选山东省公布的首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和烟台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持续开展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服务,同时开展针对冷链企业从业人员和冷链产品及环境的新冠病毒检测业务。

  (三)科技研发方面

  在海洋产业方面,公司充分发挥已建有的国家海藻与海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珍品良种选育与生态养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农业部海藻遗传育种中心等国家级、省级平台和产学研合作共建科技创新平台的优势,继续扩大在海带、海参的保种、育种、良种繁育、生态养殖、精深加工等方面的领先优势。依托已有的国家级、省级平台和产学研科技创新平台,紧紧围绕蓝海建设,不断加大海洋业务科技投入,研发多项专利,引进优秀人才,着力增强创新驱动力,以生产为中心开展科研活动,不断提升科技创新实力。刺参“东科1号”新品种已通过国家农业农村部审定,“东科1号”由公司和中科院海洋所从2003年至2017年经连续4代选育、14年培育而成,具有生长速度快、度夏成活率高、规模化示范亩产高的优点。

  在大健康产业方面,目前大健康事业部拥有山东省生物诊断技术创新中心、山东省品牌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山东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园、东方海洋大学科技园等省级平台,其研发团队包括了拥有多年从事生物医药、体外诊断研发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70余人。其中,Avioq, Inc.科研团队曾研发出全球第一批FDA批准的HIV诊断试剂和全球第一个HIV抗原检测试剂,研发实力处于国际领先地位。Avioq,Inc.自主研发的新一代VioOne?HIV检测试剂已取得FDA批文和欧盟认证(CEMark),并在世界艾滋病大(International AIDS Conference)上获得专家一致认可和广泛关注。东方海洋(北京)医学研究院科研团队研发的“研制基于酶联免疫新型艾滋病确证试剂”、“基于免疫荧光及膜微流体分离富集技术的结核诊断产品研发”等两项课题获国家“十三五”科技重大专项立项,并已获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东方海洋(北京)医学研究院和艾维可生物科研团队参与的“现场快速核酸提取荧光定量PCR检测一体化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入选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艾维可生物已获得4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和2项外观专利(授权),其申报的项目获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优秀新产品类三等奖;质谱生物已获得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随着行业的持续发展与调整,尤其是随着公司海洋产业的转型升级以及大健康产业的全面发展,公司目前也面临一些困难:

  (1)精准医疗、体外诊断属于高门槛的行业领域,公司涉足大健康业务较晚,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研发周期均在一年以上,产品标准制定和审核、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体系考核、注册检测以及注册审批等阶段均需一定周期,整个注册周期一般为1-2年,三类诊断试剂产品注册周期更长,在此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研发、运营等风险。

  (2)精准医疗、体外诊断领域是高科技、资金密集型行业,在科研技术、人才等方面需要持续投入,随着大健康产业的全面发展,公司可能会面临一定程度的资金压力。与此同时,如何充分发挥公司现有中美两大研发中心以及国内外科研、技术和人才优势,研制更多具备竞争力的诊断产品,实现快速落地并占据市场份额,是公司管理团队、研发团队及市场营销团队持续的工作重点。

  (3)公司海洋产业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升高以及熟练工人招聘困难等因素进一步压缩了水产品加工业务的利润空间,加大了水产品加工业务的运营负担,且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国际政治形势复杂多变,公司加工出口业务亦面临较大压力。

  (4)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公司海洋产业主营产品的销售受到了一定冲击,且公司在国内市场的品牌建设仍然有待加强,市场份额与产品知名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国内深化改革、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市场大环境下,挑战与机遇并存。公司紧紧抓住机遇,积极迎接挑战,坚持创新、健康、可持续发展思路,不断突破瓶颈,立足国内市场、扩大国际市场,坚持海洋产业和大健康产业两大主体产业双轮驱动、联动互通、不断创新、勇攀高峰。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0.67%,是由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法定代表人:车轼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1-047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

  暨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9)。鉴于部分议案尚需进一步论证,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决定取消2020年度股东大会第10项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一) 取消议案的说明

  1、 取消议案的名称

  

  2、 取消议案原因

  由于该议案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论证,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决定取消第10项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取消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其余事项与公司2021年4月3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原股东大会年度会议通知中相关内容无变化。

  二、 更新后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决定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审议事项合法、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关于公司为烟台山海食品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10、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20年度述职。

  上述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10为累计投票制议案,选举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应选人数1人);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2021-035、2021-036、2021-037、2021-038)。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

  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包括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等,下同)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0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1年5月18日17:00 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为半天。

  5、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证券部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人:邹爱妮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6,投票简称:海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YPERLINK “http://wltp.cninfo.com.cn/“ http://wltp.cninfo.

  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3、受托人姓名:

  4、身份证号码:

  5、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6、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7、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1-041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以下存在异议声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唐昊涞先生无法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董事唐昊涞先生反对的理由为:上市公司经营与管理失控,财务和内控制度未能有效遵守,导致财务数据难以确定,对数据真实性存在异议。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车轼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雁冰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纪铁真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去年同期存在资产转让形成转让收益计入损益,今年无该转让收益。

  2、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及上下游供应商交通物流受限,人力成本上升,对公司加工出口业务影响较大;受公司流动性紧张影响,公司经营业务规模有所收缩;海外疫情的加剧也使得公司海外市场业务受到了不少的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0日

  法定代表人:车轼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1-046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6)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经事后核查发现,因工作人员疏忽,部分内容录入有误,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内容:

  (一)“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更正前:

  公司董事唐昊涞先生反对的理由为:1、目前公司经营情况严重下滑,上市公司经营与管理失控,财务和内控制度未能有效遵守,导致财务数据难以确定;

  2、年度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2020年度出具了保留意见的正式审计报告;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在2021年4月29日上午提供,无法在短时间内进行判断和对事实进行调查了解,无法对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更正后:

  公司董事唐昊涞先生反对的理由为:1、目前公司经营情况严重下滑,上市公司经营与管理失控,财务和内控制度未能有效遵守,导致财务数据难以确定;

  2、年度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出具了保留意见的正式审计报告;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在2021年4月29日上午提供,无法在短时间内进行判断和对事实进行调查了解,无法对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进行判断。

  (二)“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更正前: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已做详细说明和独立意见,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更正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已做详细说明和独立意见,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三)“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更正前:

  

  更正后:

  □ 适用 √ 不适用

  (四)“第五节 重要事项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更正前:

  

  更正后:

  

  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内容:

  (一)“一、重要提示 ”

  更正前:

  公司董事唐昊涞先生反对的理由为:

  1、目前公司经营情况严重下滑,上市公司经营与管理失控,财务和内控制度未能有效遵守,导致财务数据难以确定;

  2、年度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2020年度出具了保留意见的正式审计报告。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在2021年4月29日上午提供,无法在短时间内进行判断和对事实进行调查了解,无法对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更正后:

  公司董事唐昊涞先生反对的理由为:

  1、目前公司经营情况严重下滑,上市公司经营与管理失控,财务和内控制度未能有效遵守,导致财务数据难以确定;

  2、年度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2020年度出具了保留意见的正式审计报告。

  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在2021年4月29日上午提供,无法在短时间内进行判断和对事实进行调查了解,无法对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进行判断。

  (二)“一、重要提示 ”

  更正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已做详细说明和独立意见,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更正后: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已做详细说明和独立意见,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三、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内容:

  1、“三、重要事项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更正前:

  

  更正后: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报告其他内容不变,上述更正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本次更正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将于同日在公司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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