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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21-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2019年3月29日起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0年5月30日起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公司未触及新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且未触及原规则(《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暂停上市的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3、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7条的规定,以及《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一、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同时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5月30日起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银河生物”变更为“*ST银河”,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1年4月28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第103030号)。    经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0,597.57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30.9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920.28万元;2020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690.63万元。

  三、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强制退市情形,公司亦未触及其他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深交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第四条“新规施行前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其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执行以下安排:(1)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按照新规执行;(2)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但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在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按新规执行,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3)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4)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公司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的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据此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自2019年3月29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相关风险尚未消除。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四、 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下:

  1、联系电话:0779-3202636

  2、传真号码:0779-3926916

  3、电子邮箱:yhsw@g-biomed.com

  4、联系地址:广西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办楼  邮政编码:536000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21-061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30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2021年5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一、经与会董事审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公司已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7条的规定,以及《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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