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5月6日下午15: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毅然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6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董事杨铭,同时激励对象涉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孙永辉、董事王洋的亲属,公司董事王毅然、黄正聪、于伟、尤天远与孙永辉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关联董事王毅然、王洋、黄正聪、于伟、尤天远、杨铭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稳定和吸引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900万份股票期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1年5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6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董事杨铭,同时激励对象涉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孙永辉、董事王洋的亲属,公司董事王毅然、黄正聪、于伟、尤天远与孙永辉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关联董事王毅然、王洋、黄正聪、于伟、尤天远、杨铭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202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1年5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6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董事杨铭,同时激励对象涉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孙永辉、董事王洋的亲属,公司董事王毅然、黄正聪、于伟、尤天远与孙永辉构成一致行动人,因此关联董事王毅然、王洋、黄正聪、于伟、尤天远、杨铭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员工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与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10)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5月6日下午16: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锐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1年5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1年5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实<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1年5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7)。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5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王毅然的书面提议,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王毅然提议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公告编号:2021-038)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王毅然持有公司股份75,8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6%,其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7)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09:15-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香港结算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当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应当根据所征求到的投票意见汇总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提案汇总填报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同一股东通过本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可以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上述网络投票操作方式、计票规则如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存在冲突,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 关于续聘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 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 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1.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1.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11.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1.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11.5 发行数量
11.6 限售期
11.7 上市地点
11.8 募集资金用途
11.9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1.10 决议有效期
12. 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13. 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4.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5. 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7. 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议案
18.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特别强调:
上述第1~9项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0~18项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2021年4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3)、《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2)等公告。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2020年年度述职。
其中,议案9~18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4、6、8、10~18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2)。
3.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以收到信函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1年5月14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 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洁、陈晶晶
电话号码:020-32210275
传真号码:020-82075579
电子邮箱:shiyuan@cvte.com
通讯地址:广州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
邮政编码:510530
2. 会议期限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 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 疫情传播,同时为保证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特就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1) 公司倡议股东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2)如参加现场会议,股东(股东代表)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本人健康证明文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进入公司或股东大会会场内需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七、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841;投票简称:视源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或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9:25、0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注:1. 请对上述议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 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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