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5月6日,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潮能源”)收到落款为:宁夏顺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绵阳泰合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关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杭州鸿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善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交的书面材料《关于增加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具体如下:
“致: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鉴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将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宁夏顺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绵阳泰合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关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杭州鸿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善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提案人”)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的股份。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大力发展公司业务,现提案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向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出增加有关罢免董事、监事的临时议案,并由宁夏顺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绵阳泰合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关山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杭州鸿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提出提名相关董事及监事的临时议案,具体如下:
议案1:《关于免去刘珂先生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免去范啸川先生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3:《关于免去程锐敏先生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4:《关于免去张晓峰先生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5:《关于免去杜晶女士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6:《关于免去刘思远先生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7:《关于免去陆旭先生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
议案8:《关于选举王进洲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9:《关于选举潘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0:《关于选举王兆国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1:《关于选举覃业贵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2:《关于选举肖义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3:《关于选举吴玉龙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14:《关于选举邵侃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提案人声明:以上提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三条规定、保证所提供持股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真实。
特此提议”。
对提案人提出的《关于增加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及附件,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果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将及时发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关于增加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及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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