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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项目会后事项承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45         证券简称:福达合金        公告编号:2020-01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0年11月2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于2020年11月23日取得证监会出具的核准批文(证监许可[2020]3157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新修订)——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2020年度业绩变动情况不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进行了说明,相关中介机构对此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会后事项的承诺函》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3045         证券简称:福达合金        公告编号:2020-012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签字

  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0年11月2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于2020年11月23日取得证监会出具的核准批文(证监许可[2020]3157号)。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审计机构,原指派杨锡刚、刘灵通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内部分工调整,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锡刚不再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项目签字会计师。中天运指派注册会计师张敬鸿、刘灵通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并相应安排由张敬鸿、刘灵通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签字会计师继续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及相关中介机构的说明。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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