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1-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2021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7日上午9:15至2021年5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培训中心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涛先生
6、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11,39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60,000,000股的69.6204%。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13人,代表公司股份111,39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200%。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1,174,3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39%。
2、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3、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1,175,0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44%。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1,3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1,3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1,3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1,3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1,3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74,3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7%;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1,3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74,3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7%;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1,3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74,3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7%;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股东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合计持有52,978,522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8,413,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1,3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74,3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7%;反对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股东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合计持有52,978,522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8,413,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1,3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1,3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1,3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1,3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1,3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1,3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1,3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1,3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1,3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1,3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秦生伟、周芬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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