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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4月生猪销售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1-73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从事生猪养殖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畜禽、水产养殖相关业务》(2019年修订)规定,深交所鼓励从事畜禽、水产养殖业务的上市公司每月通过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相关业务销售情况,公司将参照指引相关规定执行。

  一、2021年4月份生猪销售情况

  公司2021年4月销售生猪83.79万头,环比变动-1.87%,同比变动169.94%;收入为19.01亿元,环比变动-12.84%,同比变动64.02%;商品猪销售均价21.56元/公斤,环比变动-8.26%,同比变动-34.43%。生猪销量同比上升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坚定落实养猪战略,保持较大力度的仔猪投放。生猪销售收入同比上升较大的主要原因是生猪销量大幅上升。商品猪销售均价同比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市场行情猪价下行。

  

  二、特别提示

  1、上述披露仅包含公司生猪养殖与销售情况,不包含其他业务。

  2、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1-71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1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同意确定以2021年3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156名激励对象2,934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30日、2021年3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公司坚定做大做强养猪业务的中长期战略目标不变,但随着今年外部环境的变化,从长期价值考虑,公司将更加注重有质量的增长,坚持发展节奏与猪群基础、队伍建设、管理能力相匹配,确保有效、有质量的出栏数量和经营结果。鉴于此,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回购的股份将继续用于未来公司的核心团队股权激励。

  三、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尚未完成实际登记,激励对象未实际获得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不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议案》。

  2、鉴于本次激励计划已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承诺

  公司承诺,自股东大会通过终止本次激励计划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坚定做大做强养猪业务的中长期战略目标不变,但随着今年外部环境的变化,从长期价值考虑,公司将更加注重有质量的增长,坚持发展节奏与猪群基础、队伍建设、管理能力相匹配,确保有效、有质量的出栏数量和经营结果。鉴于此,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回购的股份将继续用于未来公司的核心团队股权激励。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本次激励计划尚未完成实际登记,激励对象未实际获得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不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本次激励计划尚未完成实际登记,激励对象未实际获得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不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终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对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终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就本次终止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4、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终止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1-72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方案》,并于2021年1月26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2021年2月4日,公司正式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23)。2021年2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5)。2021年3月3日和2021年4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5、2021-49)。以上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将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17,501股,占公司截至2021年4月30日总股本4,506,448,842股的0.2223%,最高成交价为24.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29,959,017.8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2月3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70,508,632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的数量为6,337,804股(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23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67,627,158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1-74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计划通过契约型私募基金增持公司股份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拟通过成立契约型私募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规模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2021年5月7日,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执行董事长兼总裁张明贵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陈兴垚先生,副总裁兼新好纵队总裁吉崇星先生,副总裁兼新海纵队总裁陶玉岭先生,董事会秘书兼首席战略投资官兰佳先生等高管和核心骨干拟通过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增持人按照约定份额成立的契约型私募基金——“瑞颐新希望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目前该基金尚在备案当中,预计在5月下旬能够完成备案及账户开设等工作,在完成相关工作之后,该基金才能进行增持,因此在本次公告前均不存在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计划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如下:

  

  2、契约型基金管理人:“瑞颐新希望成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为“北京瑞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P1066471)。该基金管理人为独立第三方,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高管和参与本基金的核心骨干不存在关联关系。基金管理人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上述16位增持人的受托人义务,独立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和参与本基金的高管、核心骨干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

  2、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

  3、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自筹资金。

  7、锁定安排:该基金增持完成后,该基金两年内至少50%不减持。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因公司股价波动幅度较大,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增持计划存在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1-70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5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4人,实际表决监事4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坚定做大做强养猪业务的中长期战略目标不变,但随着今年外部环境的变化,从长期价值考虑,公司将更加注重有质量的增长,坚持发展节奏与猪群基础、队伍建设、管理能力相匹配,确保有效、有质量的出栏数量和经营结果。鉴于此,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回购的股份将继续用于未来公司的核心团队股权激励。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尚未完成实际登记,激励对象未实际获得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不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议案将提交到公司后续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1)。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1-69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5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回避表决1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

  董事张明贵回避表决。

  公司坚定做大做强养猪业务的中长期战略目标不变,但随着今年外部环境的变化,从长期价值考虑,公司将更加注重有质量的增长,坚持发展节奏与猪群基础、队伍建设、管理能力相匹配,确保有效、有质量的出栏数量和经营结果。鉴于此,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回购的股份将继续用于未来公司的核心团队股权激励。

  本议案将提交到公司后续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71)。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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